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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毕节市纪检监察工作巡礼之五——深化“三转”突出执纪 厘清责任聚主业

发布时间:2015-02-06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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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道题目,全面优化机构组织。2014年,毕节市纪委监察局做好“加减乘除”混合运算题。
  “加法”,增强查办案件力量。市级层面全面完成第二轮内设机构优化调整工作,把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向监督执纪一线倾斜,监督执纪人员占比达81.81%;10个县(区)纪委(纪工委)监察局完成内设机构优化调整工作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人员占比将达50%以上。
  “减法”,精简议事协调机构。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清理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1295个,市县区平均保留14个。
  “乘法”,优化监督执纪职能。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等“1+8”文件,在全面厘清“两个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围绕突出监督重点、加强案件查办、坚持抓早抓小、强化履职担当等工作,制定《毕节市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参加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意见》、《毕节市“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办法》、《毕节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作风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制度,确保执纪监督、惩戒问责成效最大化。
  “除法”,清理退出其他分工。组织对10个县区和265个乡镇的纪委书记、兼任部门纪检组长的60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进行清理,确保知责思为、知田善种,真正做到守土有责、种田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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