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18
来源:毕节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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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6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派工作组到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巡察情况集中反馈会,传达《关于巡察市农业农村局的反馈意见》。市农业农村局结合实际,对标对表,举一反三,扎实整改,历时两个月,已全部整改落实。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在“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打折扣”方面。
针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有差距”“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打折扣”等问题,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市委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借助“学习强国”等平台,专题学习了增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出台《全局整治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置若罔闻、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问题专项工作方案》《整治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毕节市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工作补位制度》等文件,开展“不担当、不作为”、茅台酒清理、漠视群众利益、扫黑除恶等专项整治15次;落实省级查摆检视问题2项;开展党风政风及扶贫领域整改11项;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2项;开展“整治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24项,“一把手”分别与班子成员及副科级以上110名干部廉政提醒谈话8次;班子成员到各单位开展廉政提醒谈话650余人次。
二、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学习不深入,意识形态常规工作未正常开展”方面。针对“党组对抓好意识形态领域理论学习重视不够”“意识形态日常工作开展不正常”等问题,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守意识形态高地,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导权,细化《全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考核责任分解表》。将意识形态纳入各党支部重要议事范畴和班子述职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分析意识形态形势,推动全局党员干部旗帜鲜明站在意识形态第一线。目前,我局已完成局属25个基层单位意识形态督查2轮,修改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5项制度。
三、在“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方面。针对“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力”“党务政务公开不及时”“干部选拔任用不严肃”“组织生活不严肃不正常”“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执行落实不力”等问题,系统传达学习了市委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党政领导干部任用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贵州省党内关怀实施帮扶细则(试行)》《贵州省贯彻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实施细则》《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实施意见》,规范建设党务政务公示栏,及时公开涉及广大干部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力推阳光政务,规范建设基层党支部,切实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重业务、轻党建”“两张皮”现象。目前,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各级党组织书记带头上党课42次。
四、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依然存在”方面。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禁而不绝”“‘私车公养’情况普遍存在”问题。一是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按照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开展好常态化约谈,加强对分管工作的监管,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到末端、到基层。二是健全规章制度。落实《毕节市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工作规定》《毕节市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毕节市农业农村局差旅费管理制度》,锲而不舍纠治“四风”。三是强化管党治党政治担当。深刻反思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系统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坚决刹住不正之风。目前,机关纪委加大与市直机关工委和第八纪检监察责对接力度,着力从提高监督执纪能力,深挖细查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正确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上出台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四是由局党组书记对当事人进行约谈,要求将“私车公养”违规报销过路费、油费和私车缴纳过路费上缴财务。
五、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依然存在”方面。一是结合“两要点两清单”,认真理清各科室、各单位职能职责,进一步明确廉政风险点,结合各科室职能职责及廉政风险点探索建立并制定新的《毕节市农业农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按照《贵州省贯彻<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实施细则)》《物资采购财务管理制度》,修订《抽样程序及抽样费报销制度》,在全局认真开展违规白条入账专项排查,开展党纪党规、财经纪律培训,作出廉政提醒谈话,限期整改。三是开展“违规私存茅台酒”专项排查,结合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主题教育中深化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9月27日上午党组书记召开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等检视问题自查自纠专题会。截至目前,全局机关及25个基层单位652名干部职工无人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四是在市县两级农业农村系统内开展违规挪用专项资金专项排查,并对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已将划拨到市牧垦场的2017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畜牧业发展专项)专项资金按原渠道收回后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五是邀请北京嘉润(贵阳)律师事务所就市纪委认定的“国有资产涉嫌流失”问题调查,从法律角度认定丰野公司是自然人发起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出资中未查到国有出资,不属于国有公司,4个门面按照协议约定应当属于丰野公司。其债务纠纷建议走法律程序予以解决。六是严格审批“差旅费”建立了《毕节市农业农村局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差旅费管理,严格出差审批报销程序。凡是公务出差必须在各单位出差报备群报备,出差人员必须在出差报销单、住宿发票上亲自签字、出差人员按规定交纳伙食费、出差用车必须在“贵州省公务用车”平台进行申请。七是在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的业务指导下,严格按照规定动作办理案件。八是纵容下属及下属亲属占用国有资产。8月15日下午,局机关纪委到市种子站办公楼、宿舍楼及车库的使用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提出对被占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退,不留死角”,对涉事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限期向市种子站交还所使用办公室钥匙。九是针对“以权谋私”问题。明确由机关党委办公室、市种子站牵头,同时,结合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全局认真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重要论述的学习,按照“忠诚、干净、担当”和党纪党规有关要求,强化责任担当,从严从实教育培养管理干部。十是虚报出差天数套取出差费。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明确责任,传导压力。对照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报账审批程序,强化刚性约束,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加大领导干部外出报备、财务管理、车旅费管理等制度执行力度排查。3名当事人已将报销的出差费退还单位上缴国库,并在9月支部大会上作深刻检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六、在“对县区农业扶贫项目指导不到位,脱贫项目辐射带动效应不明显,项目效益不佳”方面
(一)蔬菜种植项目严重亏损。百里杜鹃扶贫办项目,2017年11月份批复,扶持炉山村建档立卡贫困户150户。项目因受自然灾害及市场的影响造成亏损,小季种植的作物大面积减产,仅收获大蒜3万斤左右,合作社自行筹资投入大季生产。该项目2018年12月份已筹资兑现150户贫困户每户200元分红。
(二)南瓜种植项目无收益。百里杜鹃扶贫办2018年4月批复,采取“资金变股金”的方式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平均分配给162户贫困户,以贫困户名义打捆入股村集体专业合作社。该项目由于种植较晚,在2018年7月至8月遭受持续干旱灾害,正值南瓜牵藤开花挂果,持续干旱缺水导致南瓜枯萎,挂果率极低,中河等村因石漠化较重,受干旱影响最重,后期南瓜基本无收益。目前,该项目涉及的6个村已组织召开群众会议,对项目实施、报账、亏损情况进行公示公开,并由6个专业合作社筹资,实现了对贫困户保底分红5%,共计分红2.5万元。
(三)扶贫项目跟踪督促不到位。
1.金海湖新区岔河镇足纳合区核桃种植项目:2013年扶贫办批复实施,资金103.8万元,种植连片标准化核桃3000亩。经过3年的苗木成活质检期,均达到一定标准成活率。2015年6月由金海湖新区农办、新区财政局、岔河镇人民政府进行联合验收,并于2017年11月底完成报账。但由于足纳村的海拔较低,种植的核桃产量低并容易生虫。种植的核桃大部分不挂果(挂果1/5左右),已挂果的核桃还未成熟就掉落,基本没收成。目前,岔河镇已安排乡镇农技人员实地调查,研判嫁接的可能性,并开展集中培训进行整形修剪、为来年提高开花率做好准备,以提高挂果率。
2.岔河镇足纳社区刺梨种植项目:2015年扶贫办批复实施,资金50万元,由七星关群发经济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在岔河镇足纳社区种植贵农5号刺梨1000亩,硬化刺梨地机耕道长750米,宽3.2米,厚0.15米。2017年1月由金海湖新区扶贫办、财政局、岔河镇人民政府进行联合验收,并当月完成报账,同月由岔河镇人民政府将该项目移交给足纳村村民委员会进行管护。但由于农户对刺梨前景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不看好,农户在套种农作物过程中对种植的刺梨苗木损伤过大,导致苗木损伤甚至死亡,存活率不到20%。目前,金海湖新区农办已安排岔河镇农技人员对农户进行宣传培训,提高农户对该项目的重视,指导维护好存活苗木管护,并针对已死亡的苗木安排补苗,补苗项目已经纳入2020年产业结构调整计划,补苗资金由新区财政提供。
3.岔河镇足纳社区马铃薯种植项目:该项目为2019年扶贫办批复实施,资金715.35万元,由金海湖新区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统一采购种薯发放给贫困户进行分散种植,其中,足纳社区种植156亩,2019年1月底发放完成,2019年3月底完成种植,覆盖足纳社区贫困户150户。目前该村种植马铃薯已收获,但由于马铃薯生长期间雨水较多,马铃薯未成熟就开始腐烂,种植的马铃薯个头小,产量偏低。经查,该项目由岔河镇政府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实,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研判,该项目实施期间因雨水较往年同期多,影响项目效益,今后谋划项目将更全方位考虑气候因素,谋划新的发展模式,细化种植方案,精准谋划项目,加强技术指导服务,提高项目效益。
4.梨树镇车坝村的蜂糖李种植项目:该项目为2016年扶贫办批复实施,资金8万元,由梨树镇人民政府在梨树镇车坝村种植蜂糖李200亩。2017年8月31日由金海湖新区扶贫办、财政局、梨树镇政府联合验收,并于当年报账完毕。由于后期管理不当,未进行修剪及施肥,导致效益不高。经查,目前,该乡镇已联系到蜂糖李供苗技术人员于10月份到车坝村进行技术指导,重点指导修剪、施肥保肥等技术,提高后续管护,以提高效益。
5.梨树镇车坝村的养牛项目:该项目为2016年扶贫办批复实施,资金25万元,由梨树镇人民政府在梨树镇车坝村实施养牛50头,其中:合作社养殖37头,贫困户自养13头,当年已通过验收。贫困户自养的已产生效益,合作社分红一次,每户贫困户分红2000元,后因合作社看护放牛人员在工作中意外死亡,合作社进行赔偿,导致合作社无力继续经营。目前,车坝村将合作社养殖的牛按头数折算资金入股保河村养牛项目,已实现对原覆盖贫困户按股分红,每户贫困户已分红2000元。
6.梨树镇车坝村的杨梅种植项目:该项目为2017年扶贫办批复实施,资金9万元。由梨树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2017年4月10日完成镇级验收。但由于实施过程中遇干旱灾害,管护未到位,杨梅苗木只存活了百分之三十,尚未产生效益。经查,目前,对未存活的苗木补种了蜂糖李,并由车坝村村委会对该项目进行后续管护,已安排专人定期做好管护工作。并已联系到蜂糖李供苗技术人员于10月份到车坝村进行技术指导,重点指导修剪、施肥保肥等技术。
7.梨树镇车坝村养蜂项目:经金海湖新区农办、扶贫办核查,2016年以来未在梨树镇车坝村实施过扶贫养蜂项目。
8.织金县桂果镇兴平村“盈收生态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华兴生态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林下绿壳蛋鸡养殖项目:项目由财政扶贫资金分别投入19万元,建设年限一年,项目建成投产后,贫困户参与管理和养殖获筹,保底分红方式执行,合作社每年向每户贫困户无偿提供脱温鸡苗50只,执行年份为2018年、2019年,之后如果还有需要的,合作社按成本价提供鸡苗并常年提供优质技术服务并保证以不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不定期回收鸡蛋。项目覆盖20户贫困户共计50人,辐射带动一般养殖户40户共计130人。项目经县扶贫办、农牧局组织相关人员于2018年11月13日验收结束。因管理不当,缺乏饲养技术,设施设备损坏,未按项目建设要求加强后续管理,部分鸡生病死亡、部分被野兽咬死,2019年7月4日检查时无绿壳蛋鸡存栏。我局已由分管副局长率工作人员赴桂果镇给予指导,加强项目管理及技术服务,做好产销衔接指导工作。2个合作社已于8月20日分别完成2000羽鸡苗补栏,正常饲养,按照项目建设要求,确保贫困户保底分红执行年份利益链接,按照两年保底分红方式执行年份向每户贫困户无偿提供脱温鸡苗50只或回收鸡蛋,其中2018年向贫困户利益分红链接已兑现,2019年利益分红链接按照2018年标准兑现,辐射带动贫困户和一般养殖户脱贫致富。
七、“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整改巡察发现问题存在不到位不彻底问题”方面。为解决号“财务报销凭证由主要领导签批”问题,我局一是加强基层单位班子建设,配齐配强基层单位领导班子,确保能够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的规定,财务报销凭证主要领导不签批。二是加强党纪国法及有关财经纪律的宣传学习、督查力度。三是近期已组织专项督查组对个别部门(单位)报账是由主要领导审核属实后,安排工作人员签字报销等问题进行全方位督查,并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提出处理建议。目前,已整改,制定《毕节市农业农村局落实主体责任推进从严治党建设管理办法》,并已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四是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对毕节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毕节市种子站等单位完善财务报账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