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18
来源:毕节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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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5月13日至5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巡察,并于8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周密安排精心部署,全力抓好整改落实。通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已取得了明显成效,巡察组所反映的6个方面、24条具体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22条,正在整改2条;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2条,目前已办理完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及其他县级干部任副组长,科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安排到位、责任到位、落实有力、整改到位。
(二)细化责任分解。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中共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毕节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印发〈中共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毕节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毕节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梳理整改问题,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整改时限,做到节点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建立整改台账,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完成。
(三)强化监督检查。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与日常监督检查结合起来,通过每周碰头会、党组会和党建工作检查等多种方式,定期不定期对责任单位整改落实进度情况进行动态调度和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努力营造良好的整改氛围,推进整改进度,提高整改成效。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坚决予以追责问责。
二、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真抓实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一)关于对“把握‘两个维护’,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有偏差,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好,民主生活会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的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危改办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专项治理督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危改办,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专项治理的调度和督导工作,强化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专项治理的组织保障。二是进一步压实责任、倒排工期,严格落实“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截至2019年9月25日,全市2019年“危改”任务开工16451户、开工率100%,竣工16209户、竣工率98.53%;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22735户任务已全部竣工。三是全面加强暗访和调研指导力度,5月22日至今共针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组织开展了11次暗访和调研,及时向有关县(区)发出13次工作提示或督办函,要求及时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四是加强小康房建设进度,截止9月底全市小康房开工2700户,开工率100%;竣工2659户,竣工率98.48%。项目计划完成投资1.08亿元,目前累计完成投资1.78亿元,投资完成率164.8%。据省厅反馈,我市三季度小康房建设进展在全省排名靠前。
2.针对“履行政治监管责任有落差”的问题。
一是按“五步工作法”,每周对全市四个片区焚烧发电项目进行调度,针对每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存在的问题,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整改时限。目前织金县项目正开展点火准备工作,中心城区项目预计10月底单机点火调试,威宁县项目正在更换施工方近期将复工,金沙县项目场平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加大对垃圾处理工作日常监管和督导,多次到相关县(区)开展垃圾处理调研与暗访工作。目前七星关区、大方县、织金县、纳雍县被省委第一环保督察责令整改问题基本整改完毕。
3.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走过场”的问题。
2019年以来,局党组严格按照市委宣传部要求分季度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按计划进行讨论发言、交流互动,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4.针对“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意识不强”的问题。
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修订完善了《中共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议事决策工作规则》。
5.针对“政治敏锐性不高,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组织领导干部每年开展述责述廉工作,将个人重大事项内容列入报告,接受评议。同时,做到落款规范。
6.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好”的问题。
8月23日局党组会上对民主集中制6项基本原则进行了学习,明确要求将落实民主集中制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
(二)关于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工作开展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研究制定了《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督查方案》。并于7月16日组成工作组对各下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整改。
(三)关于对“对基层党建领导不力,基层党支部建设弱化,干部选拔任用不严肃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不力”的问题。
一是修改完善了《中共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全面推进2019年度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二是以季度为单位向各下属党支部下发了工作提示单;三是严格落实党员发展的工作时限要求和审查表决程序规定;四是于9月25日对各党支部书记进行了轮训,切实提升党支部书记党建知识,有效增强党支部书记工作能力。
2.针对“党支部书记述职流于形式”的问题。
2019年来,党组每季度听取机关党委及各党支部工作汇报,年底将严格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工作,严格述职内容要求,实事求是,直指问题,有针对性,切实避免空话套话。
3.针对“干部选拔任用材料不规范”的问题。
严格按照干部考察材料相关要求,做到材料规范。
4.针对“民主生活会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制定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按规定程序及要求扎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对查摆出的问题认真梳理,逐个制定整改措施,做到措施具体,有针对性,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四)关于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违规接待”的问题。
修订完善了《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进行接待。
2.针对“公车私用”的问题。
对公车私用相关责任人进行党内警告处分,因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已上缴财政。
3.针对“违规现金发放工会费”的问题。
下属个别事业单位通过现金支票方式直接发放的职工工会经费已全部退回国库。
(五)关于对“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干部约谈不够规范”的问题。
按要求扎实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层层开展约谈,按要求认真准备了《约谈方案》《约谈提纲》和《约谈清单》,确保资料齐全规范。
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流于形式”的问题。
针对科室业务工作特点明确党风廉政风险点,层层签订责任书,有效提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针对性。
3.针对“目标考核资料弄虚作假”的问题。
加强对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同时加强对各项工作归档材料的审核。
4.针对“虚报出差天数套取出差费”的问题。
已责成相关人员退回违规多报销的差旅费,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5.针对“违反政府采购程序实施采购”的问题。
修订完善了《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采购。
6.针对“未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的问题。
修订完善了《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制度》、《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差旅费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租车管理工作。
7.针对“内部控制制度不规范”的问题。
修订完善了《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差旅费管理制度》、《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车辆维护运行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确保管理规范。
8.针对“对干部职工管理不严”的问题。
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研究相应法律法规后严格进行处理。
9.针对“管理制度形同虚设”的问题。
修订完善了《车辆维护运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六)关于对“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巡察整改不到位不彻底”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督促相关房开企业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时按产权面积进行清退,加强与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对接,尽快整改完毕。二是正在采取多种措施,督促相关房开企业尽快归还财政借款。
三、注重巩固提升,做到统筹兼顾,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扎扎实实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紧紧抓牢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建议,持续推进整改,确保整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整改的,进一步强化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查组巡察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同时,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机制,切实加强制度执行力,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住房城乡建设发展上来。
(三)切实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抓好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不断强化干部职工教育管理,提升政治思想业务素质,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毕节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凝聚更多正能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7—8223837;电子邮箱:bjzjjbgs@126.com。
中共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毕节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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