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18
来源:毕节市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量:
视力保护色: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2019年4月19日至5月9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为期20天的集中巡察。2019年8月15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派工作组到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巡察情况集中反馈会,并反馈了巡察意见。中心党组根据《关于巡察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反馈意见》,结合实际,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现将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重形式、轻实效,推动解决发展中的问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实践还有差距。中心党组对党的十九大精神泛泛传达多,结合实际深入研究少,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做得不够。如,2017年10月26日,中心党组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只是进行简单传达,未结合单位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金沙、织金管理部党支部甚至存在学习流于形式或未开展学习等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严格按照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加大对党的创新理论的学习力度,每季度至少组织学习研讨一次,进一步提高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今年9月,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组织学习研讨4次;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心机关及窗口全体党员于2019年9月16日至9月19日集中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论述选编》有关篇目,并于9月20日围绕学习内容,聚焦“党的政治建设及理想信念”两个主题进行了深入讨论;三是中心所属各党支部支部学习活动扎实开展,今年8月,中心成立机关党委,下属8个党支部,各支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从今年8月至10月初,8个党支部共计开展学习活动30余场次。
2.针对“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一是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发挥不够充分。改善居民居住环境的“助推器”作用有待加强,2018年3月,为强化住房公积金的社会保障功能,支持全市灵活就业人员改善居住条件,中心研究出台了《毕节市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暂行办法》,但截至目前,未办理过一笔业务,全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未能享受。二是履行公积金归集责任不到位。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稳定器”作用不稳,监督有关单位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力度不够,部分县区存在欠缴公积金问题。公积金归集扩面力度较小,非公企业和社会团体缴纳公积金覆盖率低,如,2018年,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缴存公积金的,仅占缴存单位的3%。三是执行公积金提取政策把控不严。对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审核把关不严,执行相关政策宽松软。如,2017年1月19日,中国移动毕节分公司职工购买住房超过一年时限,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1.8万元,在不符合政策规定情况下获得中心批准。四是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业务系统建设滞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和《接入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接口标准》有差距,数据共享不充分,产生1人多户等情况,导致2018年与2017年同期相比,归集单位减少716个,涉及职工人数减少9000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稳步推进中。当前,全省绝大部分市州均未办理过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业务,对政策把握和资金风险防控暂无先进经验学习,下一步,中心将结合实际,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二是大方、威宁两县政府欠缴公积金问题取得新进展。中心于2019年8月23日上报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请求督办大方、威宁两县政府尽快补缴所欠公积金,市人民政府于8月27日向大方、威宁两县政府发督办函,目前,已收到威宁县政府补缴公积金500万,大方县政府承诺11月底能解决部分欠缴公积金;三是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成效明显。8月15日至9月30日,新增非公企业或团体归集单位35家,归集金额达22.05万元,归集人数达315人;四是公积金提取政策得到进一步明确。中心于7月9日印发了《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公积金提取、贷款条件;五是信息化基础工作取得新进展。公积金大数据综合云平台项目8月份顺利通过专家组验收,综合服务平台8个渠道已全部开通使用,基础数据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电子稽查工具得分位居全省前列,与贵州省大数据局、云上贵州多彩宝、毕节市大数据局实现互联贯通。
3.针对“落实审计监督整改责任不到位。针对市审计局审计反馈的“织金县和赫章县部分职工违规享受公积金补息贷款”问题,2017年5月21日,中心向市审计局报告已整改,但2019年4月29日,巡察组下沉走访赫章县管理部发现晋群芳仍在违规享受公积金补息贷款,存在虚假整改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督促赫章县管理部作出说明,经调查核实,不存在违规享受公积金补息贷款的问题,只是老系统数据未清理,新系统显示从2017年5月起晋群芳补息贷款已转为普通住房公积金贷款。
4.针对“统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差距。政治站位不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在社会治理领域压倒一切的首要政治任务认识不够,没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站位谋划推进专项斗争,统筹工作存在上热下冷现象,部分县区管理部扫黑工作开展不扎实,甚至未开展相关工作。如,金沙县管理部基本上没有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巡察反馈意见,中心党组于2019年10月8日研究印发《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巡察整改实施方案》,深入查找中心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了整改措施,进一步把压力传递到科室、管理部、岗位;二是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华清于9月6日约谈了金沙县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要求其主动扛起管理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人责任人的责任,加大管理部行业乱象整治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
(二)关于对“对思想政治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思想政治教育缺乏针对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2016年以来,中心党组没有把政治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未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防范化解工作,未成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未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讲话精神;未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和干部考核、选拔和评先选优的重要内容。如,2017年度,分管领导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述廉报告;相关制度不完善,未按要求制定网络监管应急预案、网站管理制度和对宗教、宗教思想传播管理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于10月10日成立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于10月10日在职工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把意识形态纳入干部考核选拔的重要内容,今年8月,中心进行了一批干部的职级晋升,在干部考察阶段,考察组严格把意识形态作为重要考察内容。三是把意识形态纳入述职述廉内容,今年初,中心开展2018年度述职、述廉、述德报告会,中心党组班子成员严格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述廉、述德报告内容。下一步,中心将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等重要内容,不断建立健全意识形态相关工作机制。
2.针对“对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缺乏针对性。2016年至2018年,中心干部职工相继出现违规违纪甚至是违法行为,查处后中心没有在干部职工中组织开展有针对性思想教育工作。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上流于形式,未能结合中心实际开展讨论,部分党员干部发言泛泛而谈,套话空话较多,没有把自己摆进去、工作摆进去,甚至个别党员干部的发言材料从网上下载。如,2016年10月28日中心开展“两学一做”专题讨论活动,个别同志发言材料有从网上下载的痕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于10月10日召开职工会,再次通报2016年到2018年期间中心发生的三起违纪违法事件,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以身边的违法违纪事件为教训,严守纪律规矩,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二是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马林同志于9月9日对在“两学一做”专题讨论活动中发言材料有从网上下载的痕迹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提醒,要求其在今后的学习交流发言中要实事求是,要结合自身实际发言,严禁从网上抄袭,严禁空话套话。
(三)关于对“党的领导存在弱化、虚化现象,基层基础建设薄弱,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重大决策民主商议不充分,部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存在以主任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研究现象,党组会议记录、主任办公会议记录混乱,如,2016年6月对赫章县管理部赵祖元、王鑫等干部的纪律处分,2017年4月采购金额1226.98万元的大数据综合平台系统,只在主任办公会上议过,没有通过党组会集体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2017年8月,中心主要领导到位以来,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在党组、主任办公会研究,2016年6月至2017年8月期间,由于中心党组书记空缺,党组不健全,在此期间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在主任办公会研究;二是中心综合科已经对2019年以来的党组会议记录、主任办公会议记录进行重新誊写,并明确了“专本专记”。
2.针对“党的基层基础仍较薄弱。一是党的基层组织不健全。2005年以来,中心及县区管理部仅成立5个党支部,金沙、百管委、赫章、纳雍等4个管理部至今尚未成立党支部。二是党员发展工作滞后。2016年以来,中心和10个管理部只发展了1名党员,基层党建较为薄弱。三是党费收缴不规范。中心机关支部半年甚至一年才收1次党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中心机关党委。经中心申请,市直机关工委、市编办批复,中心于2019年8月成立机关党委,下属8个党支部,进一步理清了县区管理部党员隶属关系,健全了基层党组织;二是党员发展工作成效明显。截止9月底,中心机关党委发展预备党员4名,入党积极分子9名;三是党费收缴得到进一步规范。自2019年7月起,中心各党支部党费收缴严格按照一月一收的规定执行;四是党建业务知识得到加强。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心党委于9月24日组织进行了支部书记党建业务知识专题培训,中心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曾明高同志作了新时代机关党建业务知识专题授课。
3.针对“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严格。一是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会前没有做到“四个必谈”,对照检查材料照搬照抄,批评与自我批评缺少辣味,会后整改未落实到位。如,2017年党组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未与班子成员之间进行谈心谈话,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与2016年班子对照检查材料雷同,个别领导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与2016年对照检查材料雷同,批评与自我批评避重就轻,没有切中要害,未触及实质和本质,查摆问题整改不到位,还停留在措施上。二是“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好。组织生活会不严肃,支部大会和支委会、党小组会未按要求正常开展,支部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如,中心机关党支部2016年未召开支委会和二三季度支部大会,组织生活会未开展谈心谈话,2017年、2018年组织生活会互相批评环节无具体的批评意见;织金管理部党支部2016年、2017年未按规定开展组织生活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民主生活会制度。2019年初,中心召开了2018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严格落实了会前“四个必谈”,坚持原则,严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严格把好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关,查摆问题不避重就轻,并明确整改时限。二是党支部组织生活逐步正常化。2019年8月中心机关党委成立以后,中心各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支部组织生活逐步正常。
(四)关于对“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干部管理不到位,人员招聘不严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对干部管理和选人用人工作把关不严。一是选拔任用干部审核把关不严。 2016年中心选拔任用的6名干部,没有严格落实“凡提必审”,部分提拔对象出生日期和工作日期等未进行认定,存在公示未到期就下任职文件现象。二是干部轮岗交流制度落实不好。重要岗位干部长期在同一岗位任职,现任的10名管理部主任有8人长期在同一地方工作,七星关区管理部主任、黔西县管理部主任、赫章县管理部主任从2006年至今未变动过岗位。三是干部档案管理不好。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尚未通过专审,普遍不达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决做到“凡提必审”。今年5月,中心考察提拔了一批干部, 8月,考察晋升了一批干部的职级,在考察阶段,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档案审核,凡涉及提拔或职级晋升对象的档案都进行了专审;二是干部交流轮岗逐步推进。今年5月,中心提拔了一批干部,并对10名干部实行了轮岗交流;三是档案专审基本完成。今年8月,中心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档案专审小组,加大力度对中心人事档案进行整理,已于10月初基本完成了对所有干部职工的人事档案专审。
2.针对“临聘人员招聘不规范。2016年以来,中心临聘人员招聘工作,均未经党组会研究,无招聘方案,招聘工作由各管理部自行组织,随意性较大,中心党组未对招聘过程进行必要监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中心党组于9月27日印发了《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明确了聘用人员的聘用原则、聘用程序、聘用待遇及考核管理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了聘用人员的招聘及管理过程。
(五)关于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禁而未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干部职工公共场所打麻将和上班时间玩游戏,做与工作无关事情依然存在。如,赫章县管理部主任赵祖元、副主任王鑫曾经因打麻将,于2016年被全市通报批评, 2018年又因为上班时间在电脑上玩游戏、看小说再次被通报批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警示教育。中心于10月10日在职工会上再次通报2016年至2018年期间发生的三起违法违纪案例,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二是加大窗口作风整顿力度。结合主题教育进行了窗口作风专项整治,对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串岗聊天等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
2.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违规公务接待, 2018年10月9日至10日,市中心业务科4名同志到百里杜鹃管理部指导业务工作,百里杜鹃管理部在两天之内接待严彤等4名同志4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约谈相关责任人。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华清于9月24日约谈了相关责任人,要求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二是再次传达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公务接待相关标准。中心于10月10日在职工会上传达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传达学习了公务接待相关标准,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
(六)关于对“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内控机制不健全,风险隐患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对党风廉政工作重视不够。一是中心党组对党风廉政工作研究部署不到位。未坚持每半年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如,2019年,中心党组未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16年至2018年,未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二是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没有形成制度化常态化。中心党组没有形成干部约谈常态化,执行程序不严格,没有按要求填写《约谈呈批表》《党员干部约谈情况登记表》等资料,约谈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研究部署。今年3月,中心党组会议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制定了方案,明确了分工,划定了责任,并逐级签订了责任书;二是切实履职尽责。今年6月,中心党组书记汇报了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党组成员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报告;三是常态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监督管理。今年9月,中心领导严格按照约谈程序对十余名干部职工进行了预防提醒约谈,把“抓早抓小、红脸出汗”落实到实际行动中。
2.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如,个别领导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过问较少,对党员干部提醒、警告不及时,存在怕得罪人的思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履职尽责,今年6月,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罗晓平作了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华清、马林分别作了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并在工作中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断加大了对分管科室、管理部的监督管理力度;二是加强监督管理,今年9月,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罗晓平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约谈,要求其要进一步加强对分管科室的管理,特别是对窗口人员的管理。
3.针对“廉政风险隐患突出。针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放贷方面存在的问题,中心未建立健全防控机制,廉政风险防控能力不强。如,2016年黔西县管理部工作人员利用公积金提取管理漏洞,非法占有公款17.19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据统计,近年来全市发生骗提套取公积金行为高达59笔,涉及资金209.85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初步建立。中心于5月份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贷款发放程序,于9月份印发了《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数字证书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核心系统的授权管理、责任认定等工作,有效保障核心系统的安全和稳定,初步建立了办理公积金业务过程中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二是公积金数据系统不断完善。中心大数据云平台于今年8月顺利通过验收,进一步堵塞了公积金业务操作过程中的系统漏洞,有效防范了人为操作风险。三是打击骗提骗贷公积金力度不断加大,今年以来,根据省住建厅安排,中心结合行业实际,把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作为行业乱象治理的重点,每月进行严格排查、建立台账,确保行业乱象治理取得扎实成效。
(七)关于对“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落实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帮扶不细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践行‘四到工作制’不够。中心领导深入驻村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较少,中心领导深入基层调研的时间离市委的要求相差较大。如,2018年,中心主要领导到基层调研时间只有11天,两个分管领导共有23天”的问题。
整改情况:截止目前,中心县处级领导到基层调研总天数已达40天,下一步,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调研活动,认真落实“四到工作制”,确保中心领导深入基层调研的时间达到市委的要求。
2.针对“对帮扶项目跟踪管理不到位。对扶贫联系点提供项目资金帮扶后,没有有效进行跟踪管理,帮助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不力,项目帮扶成效不明显。如,2016年,中心投入5万元资金帮扶赫章县结构乡中山村50亩葡萄园基地项目,由于后续跟踪管理不到位,项目处于停滞状态,没有为贫困户产生实际效益,帮扶未达到预期目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脱贫攻坚领域“五个专项治理”,中心已加大对帮扶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积极做好帮扶资金及帮扶项目的跟踪管理,每月向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组报送“五个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一步确保帮扶资金用足用实,帮扶项目落地生效;同时,中心主要负责人积极协调相关单位,为联系点——威宁县陕桥街道办事处高坪村解决了移动式垃圾箱5个。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中心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继续加大整改工作力度。按照巡察反馈意见清单逐条整改销号,已整改完成的,继续巩固提升,未整改完成的,继续对标对表加大整改工作力度,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继续抓好问题检视。深刻检视反思,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从思想、政治、作风、能力、廉政等方面进行深刻剖析,查摆出的问题,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边查边改,持续深入攻坚,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中心全体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
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