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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纪检监察机关防止“灯下黑”聘请监督员监督自己

发布时间:2014-10-2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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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贵州省毕节市纪委召开会议,传达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暨民生特派工作会议精神,与会人员中多了两个新面孔——团市委副书记罗培林和市工商联副主席付漫江。他们是毕节市纪委聘请的首批特邀监督员,10月15日刚刚开始履职。

和他们一道被聘为特邀监督员的还有46人,他们有的是退休干部,有的则是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群众代表。

参加或者列席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的有关会议,是特邀监督员的职责之一。作为团市委副书记,罗培林平时公务繁忙,但还是抽空来参加了这个会议。“只有多了解纪检监察业务、更好认识纪检监察干部,才能有效发挥特邀监督员作用。”罗培林说,他计划在两年的聘期内,重点围绕纪检监察干部人际交往、生活作风等8小时外情况开展监督。而付漫江则表示将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查办案件、信访件处理方面的监督。

据了解,今年以来,毕节市先后向6名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开刀”:威宁县哈喇河乡原纪委书记李世贵,伙同他人贪污专项资金30余万元、受贿20万元,被移送司法机关;赫章县原第三纪工委副书记、第三监察分局局长胡德谦,擅自离岗达20个工作日,被撤销第三纪工委副书记、第三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纪检监察干部并不具备天然“免疫力”,纪检监察机关也不是“保险箱”。如何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该市纪委一直在探索。聘请监督员,就是该市进一步防止“灯下黑”的举措之一。

据介绍,特邀监督员若发现纪检监察干部违纪线索或苗头性问题,可以直接向市纪委领导反映。市纪委将按程序调查处理,若查实违纪违法,市纪委将按要求作出回复并公布。 (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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