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6-02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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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织金县纪委对2015年清明和五一期间查出“四风”问题的31家单位在县委三楼会议室进行集体整改谈话。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孙小井出席会议,并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
在今年清明和五一两个节假日期间,织金县抽调部分乡镇参与县纪委组成的检查组,对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机关作风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明察暗访。其中司法局、交通局、国土局等14个部门,金凤、文腾、化起等17个乡镇(街道)共31家单位被查出有财务管理不规范、公务接待不规范、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购买高档茶叶、管理不到位等违规行为。涉及问题人员被全县通报评、并作检讨说明,涉及问题的单位相关领导被纪委整改谈话、并要求在6月5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上报到县纪委。
会上,对2015年清明期间明察案暗访情况和五一期间明察案暗访情况进行了通报。组织学习了《关于转发中共织金县纪委、织金县监察局关于印发〈毕节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作风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和《织金县领导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等18项制度(试行)的通知》,及毕节市第一季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11起典型案例,并传达了县委崔英魁书记5月25日在此通报文件的重要批示。
孙小井指出:从通报的问题来看,虽然不是很大,但小的问题也要高度引起重视,并就持续发力、持续加压。要让领导干部和普通干部职工都感受到压力。更加注重注重纪律约束,遵规守纪。并结合当前开展的“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抓好各项规定的落实,同时不能因为工作上的严格造成在做事方面的畏手畏脚。他强调,通报的问题具有苗头性、倾向性,也有个别单位问题十分严重,谈话的目的主要是敲响警钟,防微杜渐,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以高压的姿态适应新兴的政治气候,对存在问题要有有则改之、无则加冕的态度加以认识。
孙小井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十项规定”等精神的坚定性和自觉性,持之以恒反对“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通报的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自律,以身作则,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执纪监督职责,加大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各类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不断巩固扩大 “三严三实”教育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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