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1-09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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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百里杜鹃管理区纪工委通报今年查处的5起民生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1、普底乡龙竹村原党支部副书记邱兴权受贿、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问题。邱兴权任普底乡龙竹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村民王某某、秦某某申报危房改造指标,分别收受王某某户现金2000元、秦某某户现金1000元。在龙竹村公益林重新界定过程中,邱兴权违反规定将149.96亩生态林界定给其儿子邱某某,导致邱某某领取2012年、2014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777.8元。邱兴权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涉案款收缴国库。
2、金坡乡岩脚村村委会副主任王培会贪污危改资金问题。2011年,在金坡乡生态文明家园建设和危房改造过程中,王培会利用职务之便,编造虚假资料,骗取危房改造资金和生态文明家园建设资金合计14000元。王培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案款收缴国库。
3、仁和乡桃园村人口主任陈吉华不及时上缴养老保险金问题。2011年至2014年,陈吉华在收取仁和乡桃园村群众养老保险过程中,没有及时将收取的群众养老保险2100元上缴乡财政,给群众造成损失。陈吉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大水乡大石村原党支部书记高光卫贪污、职务侵占及非法占用土地问题。2010年,高光卫以大水乡大石村大石组张某某户名申请危房改造指标,先后领取张某某危房改造资金20000元用于自己建房。2008年,高光卫私自将大石村集体土地72平方米作为个人承包地交换给本村村民高某某建房,换得高某某耕地的使用权和管理权。2010年,高光卫私自占用集体土地91.8平方米修建房屋。高光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鹏程管理区庙脚村党支部副书记赵鹏英制止违规操办酒席不力问题。2015年7月,鹏程管理区庙脚村白果组祝某某户在鹏程管理区格佐新村白果楼违规操办“剃毛头酒”,白果组包组干部赵鹏英制止不力,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赵鹏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民生项目资金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和省、市、区“民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总体部署,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整改、堵塞漏洞、完善机制,确保民生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各乡(管理区)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注重抓早抓小,防止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要针对群众举报和查处的问题,分析原因,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民生监督组要切实履行发现线索、查办案件的职责,充分运用专项监察、走访了解、信访受理等有效途径,主动发现民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监督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深挖细查,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吴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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