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1-09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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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国家的低保政策能够真正地惠及困难群众,让那些达到相应条件的困难群众能够受益,威宁自治县纪委四举措打造廉洁低保切实为民谋利。
清理“关系保”。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全县各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职工、村干部及个人一律不得向办理低保工作人员“走关系”。所有低保统一由评议小组评议,民政把关审核,纪委监督,一旦发现有办“关系保”的行为,将给予相关人员以党纪、政纪处分。
拒绝“一言堂”。对低保评议会作出硬性规定,评议由包村干部组织村“两委”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低保户代表等相关人员组成评议小组,分别对申报享受低保人员进行严格审查评议,评议结果以投票推荐为准。
防止“乱收费”。严明纪律,要求各村在为农户办理低保手续过程中,禁止以任何形式、名义向农户乱收取费用,也不得接受群众贿赂、宴请等。
避免“走形式”。禁止以内部公示代替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县纪委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对公示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低保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威宁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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