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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严肃公务用车改革纪律

发布时间:2016-02-04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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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月1日起,所有参改公务用车必须驶入指定场所集中封存停驶。”纳雍县严明公务用车改革纪律,防止以“没有车辆保障”为由影响正常工作,积极推进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建设。
  严格费用管理。按照在编在岗公务人员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额,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提高补贴标准,改革后公务交通支出必须低于改革前支出总额。
  严肃用车纪律。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严格审计监督。把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统筹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
  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舆情反馈机制,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处理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强车改后的跟踪督查,不能以车改为由,在工作、会议期间出现迟到、早退等现象,凡是以没有车辆保障为借口影响正常工作的将严肃问责。

 

(赖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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