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2-23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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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让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党纪法规,更好地为精准扶贫、同步小康服务,日前,大方县着力保障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传递到基层、深入到干部心中。
明确责任内容,让“两个责任”在脑中随时呈现。协助县委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转发了《毕节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试行)》,对党委、党委主要负责人、党委班子和纪委、纪委主要负责人、纪委班子的责任以清单形式明确下来,对谈话对象、谈话方式、谈话内容、组织实施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各单位认真传达学习。开展了党委(党组)书记听取班子成员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活动,强化了“一岗双责”。印制了《毕节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300余册,下发给县四大班子领导、县直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纪委(纪工委)书记、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派驻纪检组(纪委)、委局机关领导及各室干部学习。
严肃责任追究,让“两个责任”在心中长期刻印。通过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暂行办法》、《关于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谈话工作的通知》,在民生整治铸廉行动、“四风”整治等活动中强化“一岗双责”、“一案双查”。2015年以来,共约谈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56人,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90名领导干部和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1名乡镇纪委书记进行问责,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3个乡镇和9个县直部门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落实,对班子成员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四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实行了“一票否决”。比如,在查处达溪镇雨卷村支书阳敏危改贪污案件时,就同时问责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政法委书记张磊。
(大方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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