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关:构建“区、乡、村、组”四级公开监督体系
发布时间:2017-03-30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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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七星关区纪委印发《毕节市七星关区关于构建“区、乡、村、组”四级公开监督体系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单位对照党务、政务、村务、公共事业单位事务、厂务和民生项目资金公开的要求,分类、全面、详细、具体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做到监督全覆盖、监督无死角。
《方案》要求,区直各单位自主公开,凡是有下属机构的单位,由一级机构负责指导公开内容,并加强监督;乡镇(街道)在做好本乡镇(街道)各类公开的同时,对辖区内各单位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加强监督检查村(社区)公开,突出民生项目信息公开,指导各村(社区)在人口聚居相对集中自然村寨(小区院落)增设“民生信息公开专栏”,每月一次按时公开民生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各村(社区)按照乡镇(街道)统一要求,做好本村(社区)公开工作,抓实本村(社区)村民组公开工作;村民组公开,重点突出民生政策、项目资金落实到户到人和群众应知、应晓的信息,在“民生信息公开栏”适时公开相关信息。
《方案》明确,区级监督由区纪委监察局统筹组织,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联系区直单位(系统)公开情况进行监督;乡级监督由各片区民生监督组对所联系乡镇(街道)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村级监督由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对辖区村(社区)公开情况进行监督;组级监督由本村(社区)民生监督委员会在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指导下负责监督本村(社区)以及各村民组公开情况。
《方案》强调,区纪委监察局每年至少开展2次以上专项督查。对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导致工作滞后的,进行全区通报批评,约谈单位分管领导;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超过2次以上被通报批评的,追究单位分管领导责任,约谈单位主要领导;对未做到全面、及时、如实公开的,进行全区通报批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监督结果纳入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目标考核。
(七星关 薛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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