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开展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专项监察
发布时间:2017-04-05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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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赫章县纪委启动全县农村中小学开展公用经费专项监察,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助力脱贫攻坚。
突出工作责任。明确县教育局为此次专项监察工作主体,主要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安排部署和督查到位。全县各学校(含县直各中、小学及乡镇教学点等)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力量开展自查清理工作。县纪委监察局根据日常信访举报情况和自查清理情况,组建专项督查组对全县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专项监察工作进行督查。突出监察内容。此次专项监察聚焦问题导向,主要对2013年以来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收支情况逐一清理核实(包括学校附属设施建设等),着力发现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虚报冒领、虚列支出、违规使用、优亲厚友、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等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突出渠道畅通。要求县教育局务必将专项监察方案转发至全县各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在各学校校务公开栏处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年),并在赫章纪检监察网和赫章教育网站上发布公告,通过手机平台发送至全县教职工,公布举报电话邮箱,自觉接受广大教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突出责任追究。对此次专项监察自查清理工作措施不力、自查清理不深入,走过场、敷衍塞责、隐瞒问题真相等问题的,一律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在自查清理阶段,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违规违纪使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并上交违纪违法所得,整改到位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对隐瞒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弄虚作假的,将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涉嫌违法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严肃追究主管部门的领导责任。
(赫章 文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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