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积极探索“机动式”巡察新模式
发布时间:2017-08-24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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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纳雍出台《机动巡察工作方案》,积极探索灵活多变的机动巡察新模式。
组建方便,人员选派“活”。针对巡察任务和巡察对象,按照回避原则和要求,实行巡察人员、巡察单位、巡察时间“三不固定”,有针对性地从熟悉业务的部门和单位选派,巡察人员不在多而在精,可以是2至3人,也可以是3至4人,根据巡察任务定;巡察时间不在长而在于准,根据巡察任务的轻重,能快则快,可以巡察3天5天,也可以巡察10天半月。巡察单位随机而定,可以对某个单位、部门、行政村(居)开展巡察,也可以围绕一个干部、一个问题开展巡察。
直面问题,目标指向“明”。 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六大纪律”,带着任务去、盯着问题巡,哪里反映强烈就到哪里进行机动巡察,哪里问题突出就把机动巡察组进驻到哪里,哪里出现“病树”就及时派出机动巡察组去“治理”,每次巡察安排一至两项任务,不面面俱到,也可以对进行过常规或专项巡察仍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的单位进行“游动哨”巡察,
不走形式,巡察程序“简”。 巡察流程不固定,在规定范围内,简化流程,以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开展工作。不搞不必要的民主测评,不组织与巡察主题无关的汇报会、座谈会,单刀直入,直奔主题。可以就一至两个方面、一至两个领域的突出问题或已巡未改、已巡效微的问题进行巡察,
快查快结,巡察效果“显”。接到巡察任务,第一时间组织巡察组成员对拟巡察对象和内容进行分析研判,确定巡察重点和工作方式,第一时间进驻,及时开展工作。快速查明问题并移交线索,快速处置线索,快速兑现巡察结果, 形成巡察监督随时在身边的常态震慑效应。
(纳雍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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