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16
来源:毕节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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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联络员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在本单位、本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查自纠工作,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自查自纠情况反馈我组。”这是金沙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向11名联络员发出的提示单,以提醒被监督单位及时开展近期重点工作。
今年4月,因机构调整,金沙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监督联系单位负责11个的监督。为畅通与被监督单位的沟通渠道,及时上传下达,该组推行纪检监察联络员制度,在11个被监督单位建立了11名联络员,并明确联络员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据了解,联络员的职责,不仅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传达、汇报纪检监察机关有关会议精神,还要及时将本单位履行开展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反馈给派驻纪检监察组。
“建立了联络员制度,不仅为我们监督工作带来便捷,还能动态跟踪本单位人员党纪政务处分落实情况、当事人改正错误情况以及现实表现情况,主动配合纪检组监督检查单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秉公用权情况。”第三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介绍。
今年以来,该组监督指导单位召开“三重一大”会议共计20次,涉及议题共计279项,否定议题3项,提出整改意见17条,建立单位领导干部廉洁档案191份,收集完善1053名监察对象的基础信息,下发监察建议书2份。 (金沙县纪委县监委 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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