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31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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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终究包不住火,只有早点投案,才能争取组织的宽大处理。”2020年4月,看着身边“问题”干部相继被查处,黔西南州普安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杨某、县住建局城管大队大队长王某等人如坐针毡,他们痛定思痛,最终选择主动向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
今年以来,黔西南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将惩治腐败、政策感召、以案促改同步推进,通过警示教育、集体约谈等方式讲形势给出路,督促和引导问题干部主动投案,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黔西南州探索运用“窗口期”规则,始终坚持“严”的标准,更加注重“管”的效果,做到“三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鼓励干部担当作为。
截至目前,全州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突出、主动交代问题且情节轻微的90名党员干部作出批评教育、通报等从轻处理。
2020年3月,黔西南州望谟县乐旺镇副镇长、大湾村执行指挥长李某因工作推进不力,被该县纪委监委谈话提醒。谈话后,李某及时转变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带领指挥部成员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2020年7月,因工作表现优异,李某被授予“全县脱贫攻坚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同时,州纪委监委充分运用“智慧金州”紧盯国企、扶贫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监督,推进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分级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做深做透思想政治工作,以政策感召督促问题干部主动投案。
“在办理某公司原总经理周某某违纪违法案件时,我们对该公司班子成员、关键岗位及重点人员开展集体约谈和‘一对一’谈话提醒,并辅以案件通报会、签订廉政承诺书等方式,给‘问题’干部临门一脚的勇气。”黔西南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国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已先后组织召开6次专题警示教育会,共督促100余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
今年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二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干部5383人次,占总数的94.72%。在“惩处”和“教育”的双重作用下,尽最大努力让干部少犯错、不犯错,激发遵规守纪干事创业正能量。
(黔西南州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