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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聘专职监督员 拓宽纪检干部内部监督渠道

发布时间:201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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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5日,毕节市纳雍县纪委发放《纳雍县纪检监察干部作风监督员聘任证书》,正式聘任20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人士和部分群团组织干部,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进行“专职”监督。

  监督员的职责是“七个监督”,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作为,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方面的问题,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职履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方面的行为,监督纪检监察干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和吃拿卡要”的行为,监督纪检监察干部有案不查、压案不办、拖案不结、不作为慢作为的行为,监督纪检监察干部执纪不公、执法不严、办人情案关系案、以案谋私的行为,监督纪检监察干部滥办乱办酒席、敛财收财、出入娱乐场所、私人会所、接受宴请的行为。

纪检监督员一旦发现纪检监察干部有违规违纪行为和作风方面的问题,可以直接采取批评、面谈的方式进行指正,也可以采取信函、电话方式向县纪委主要领导进行反映。县纪委将对违规违纪、作风败坏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严肃处理,不袒护不姑息,将处理结果回复监督员。

据悉,该县纪检监督员的聘期为2年。聘期满后,因工作需要,征得本人及所在单位同意,可以继续聘任。

(陈俊涛、纳雍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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