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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五抓”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4-11-30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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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雍县纪委采取“五抓”,推进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努力锻造一支对党忠诚、干事干净、敢于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抓行为规范。制定了55项行为规范约束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从政治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生活纪律和廉政纪律等方面对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进行明确规定,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

  抓廉政风险。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围绕自身业务工作,根据自身岗位职能、职责和工作流程,采取自己查找的方法,对自身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并逐个进行分析、审核、评估确定风险等级,针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利用公示栏、干部职工大会等对查找出来的风险点和风险等级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抓公开承诺。开展“履行公开承诺、争当忠诚卫士”主题活动,以“八个表率、八个带头”为重要内容,全县15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公开履行承诺,签订承诺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抓作风督查。成立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为组长、县纪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和有关室人员为成员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跟踪督查、实地调查等多种形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作风进行督查,,防止纪检监察干部“灯下黑”。

  抓社会监督。在全县“两代表一委员”、党外人士和群团组织中聘请20名作风监督员,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监督。向受聘人员颁发《纳雍县纪检监察干部作风监督员聘书》,聘任期限为二年,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遵守各项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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