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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严格管理监督和纪律约束 严防“灯下黑”

发布时间:2017-02-22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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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赫章县纪委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重申纪律要求,聚焦“忠诚、干净、担当”,认真落实省委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和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严格管理监督和纪律约束,严防“灯下黑”。

      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议决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保持高度一致,严禁违反党章规定,不准有违背党员和纪检监察干部身份的言论和行为。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单独会见纪律审查对象并利用执纪执法工作便利接受财物、宴请、娱乐消费和其他好处;严禁用公款搞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经商办企业,严禁参与赌博或参与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或接受不健康的陪侍服务。严禁打着纪委旗号耍威风、搞特权、办私事。
      严格执行纪律审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二十四字方针;依纪依规办事,不准私自干预干部人事、工程建设、司法执法等事项;不准对职责范围内事项和领导交办的工作拒不执行、推诿扯皮或拖延不办。严禁包庇纵容、姑息迁就各类违纪违法行为;严禁以案谋私、办人情案和越权批办、催办、干预案件处理、压案不办、跑风漏气或泄露工作中的秘密,买卖办案信息。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十项规定”要求,远离“酒局”、“牌局”、“饭局”;严格遵守请销假和上下班制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上下班公务用车接送。凡公车私用和上下班公车接送的,临聘驾驶员一律解聘,借用人员一律清退,干部一律依纪严肃处理并与考核奖直接挂勾。严禁纪检监察干部出入歌厅、酒吧等娱乐场所或私人会所。
  (赫章县 文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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