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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5起违规滥办大办酒席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6-07-05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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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作风建设系列规定精神,坚决狠刹滥办大办酒席歪风,进一步严肃纪律、形成震慑,日前,毕节市纪委对查处的5起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1.毕节市工能委党组成员、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市中小企业局)局长杨雄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问题。2016426日,杨雄在织金县玉玺民族山庄为其子操办婚礼,造成不良影响。20166月,杨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七星关区杨家湾中学教师刘伟违规操办“乔迁酒”问题。2016128日,刘伟在七星关区天意酒楼违规操办“乔迁酒”借机敛财。20162月,刘伟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七星关区长春堡镇裸依村主任张胜发违规操办“剃毛头酒”问题。2016121日,张胜发向镇党委、纪委领导请示,准备为孙子办“剃毛头酒”,镇党委、纪委领导对其进行劝阻和告诫。124日,张胜发之子张建军如期举办“剃毛头”仪式,摆席敛财。20164月,张胜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威宁县草海镇东山村提供办公场所供村民违规操办“祝寿酒”问题。2016年5月20日,该村支书李文选亲戚周祖奎在村办公楼一楼为家人违规操办“祝寿酒”敛财。2016年6月,村支书李文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主任蔡光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原村支书孔令柱因参与吃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威宁县国土局地籍管理股吴平违规操办“状元酒”问题。

2013年8月25日,吴平在县城全家福酒楼为其子违规操办“状元酒”敛财。2013年11月,吴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大对辖区内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警示力度,近期要坚决禁止借子女升学之机滥办大办酒席等违规行为。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吸取教训,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和遵守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筑牢自觉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防线。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责任,开展常态化作风督查,加大问责惩处曝光力度,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严查快办重处,绝不姑息。对辖区整治滥办大办酒席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要严格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仝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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