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7-05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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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毕节市纪委下发文件,对近期查处的9起扶贫领域典型违纪案件进行通报。
1.七星关区阿市乡丫口田村副主任余生举违规占用扶贫贷款等问题。在2015年精准扶贫“一市五金多套餐”阿市乡扶贫户上报期间,余生举将不具备扶贫条件的丫口田村马龙组村民张某某上报为精准扶贫户,并将张某某精准扶贫无息贷款2.4万元据为己用。2016年3月2日,余生举受到留党察看1年处分。
2.七星关区亮岩镇合光村党支部原书记陆大维虚报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等问题。2005年至2011年期间,陆大维以其子陆某某名义提供虚假土地流转合同,虚报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012年,陆大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他人申报3户危改指标,造成国家经济损失2.1万元。2016年6月6日,陆大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追缴违纪所得。
3.大方县凤山乡联兴村党支部原副书记杨远忠套取核桃种植补助款等问题。2011年,在凤山乡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特色经果林建设项目中,杨远忠违规冒领400棵核桃苗和0.4万元核桃种植补助款;在危房改造工程中,违规使用其妻子、父亲、兄弟等名字冒领危房改造补助款4万元。2016年2月18日,杨远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追缴违纪所得。
4.大方县兴隆乡大沟村计生协会副会长赵月伦违规上报扶贫对象问题。2015年12月,赵月伦在贫困人口识别对象上报工作中,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赵某某和赵某两户上报为精准扶贫对象。2016年3月31日,赵月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上报扶贫对象被清退出扶贫系统。
5.威宁自治县海拉镇江边村副主任唐马宽违规上报扶贫对象问题。2015年,唐马宽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违规将其亲戚朱某(非贫困户,朱某为村医,其夫为教师)安排为海拉镇党参种植扶贫补助对象,获取4亩党参种植扶贫补助资金1600元。2016年3月14日,唐马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威宁自治县金钟镇夸都村副主任石彩违规上报扶贫对象问题。2015年底,在精准扶贫对象识别建档立卡工作中,石彩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违规将其姑姑王某某户(非贫困户,王某某为代课教师,其夫为正式教师,且家庭人均纯收入远高于2968元贫困标准)上报为精准扶贫对象。2016年4月7日,石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上报扶贫对象被清退出扶贫系统。
7.赫章县威奢乡小营村党支部原书记徐永昌套取扶贫养羊资金问题。威奢乡小营村在2012年至2013年实施生态畜牧业产业化科技扶贫养羊项目期间,徐永昌违规将涉及的9户养羊项目转在赫章县威奢永昌种养专业合作社实施(法人代表为徐永昌),伪造资料骗取项目验收合格,套取补助资金15.73万元。2016 年4月12 日,徐永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追缴违纪所得,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纳雍县骔岭镇狮子村党支部原书记蔡开华贪污扶贫项目资金问题。2013年7月31日,蔡开华在纳雍县扶贫办报销骔岭镇狮子村2012年实施1800亩核桃种植扶贫项目的打坑费、化肥补助费、管护费等账目,支付群众部分资金后,剩余的据为己有。2016年1月18日,蔡开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追缴违纪所得。
9.百里杜鹃管理区大水乡经济发展改革办公室工作员黄克勇侵占黑山羊养殖项目补助资金问题。2006年6月,黄克勇在大水乡扶贫站工作期间领取12户黑山羊养殖扶贫补助款1.35万元后,一直未将资金发放给群众,据为己有长达8年之久,2014年8月才将该笔资金兑现给农户。2016年5月9日,黄克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民生监督组,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三查三问”专项行动作为推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全面对上访户、特困户、低保户、移民搬迁户、危房改造户进行“五个一律”普查,切实纠正和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充分发挥乡镇教育谈话室的作用,通过谈话教育,使谈话对象自我反省,真正认识错误、改正错误;要认真落实好村级民生监督员待遇,积极发挥联系党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切实提高群众信任度和获得感,为推进试验区脱贫攻坚、同步小康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徐国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