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工作之窗 -审查调查 - 
纳雍:通报5起违反惠民政策行为规范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6-07-27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浏览量:

视力保护色:

 

今年以来,纳雍县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惠民政策的落实,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落实惠民政策不公开透明、不民主、不廉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等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近日,该县集中通报5起违反惠民政策行为规范典型案例。

纳雍县猪场乡增力村党支部原书记刘朝明违规调整危改指标和收取好处费问题。2010年,刘朝明私自将该村刘某某的危改指标调给有安全住房的刘某实施,收取刘某好处费1600元。2016年4月22日,刘朝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纳雍县猪场乡大多拱村党支部书记张青松收取群众好处费问题。2012年3月、2015年3月,张青松分别收取危改对象罗某某好处费200元,李某某好处费1000元;2013年帮村民罗某某3个孩子上户口,收取好处费1500元。2016年5月4日,张青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纳雍县昆寨乡金珠村村委会副主任张国军拖欠群众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金和慰问金问题。2015年11月10日,张国军领取村民杨某某、张某某等18户农户2015年冬春季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金共3500元,2016年2月16日,领取毕节市审计局对村民祝某某、张某某等3户农户慰问金共900元,未按时间要求发给群众。2016年6月13日,张国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纳雍县化作乡抵纳村党支部原书记吴学文截留群众危改款问题。2015年吴学文以帮危改户李某某代取危改款为由,从李某某的存折上取出危改款和低保金共23940元,只付给李某某12380元,将5000元私分给包村干部陈某某,剩于6560元截留并占为己有;从危改户张某某存折上取出危改款和低保金共10410元,截留1930元并占为己有。2016年5月31日,吴学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纳雍县张家湾镇明山村党支部原书记祝仲举虚报套取危改资金、优亲厚友问题。2010年,祝仲举伪造村民张某某资料申报危改款给张某某之子张某修缮房子。伪造村民杨某某危改资料,套取危改补助金1万元打在陈某某账上,之后祝仲举将其取出用于平时生活开支。2012年,将不符合危改条件的内弟张某申报危改,套取补助金2万元。2016年5月30日,祝仲举受到撤销党支部书记职务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案例表明,部分基层干部、村“两委”人员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等行为仍然易发多发,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严重伤害人民群众感情。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基层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认真组织干部职工、村(社区)干部学习贯彻落实《贵州省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落实惠民政策行为规范》,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民生监督组要加大查处力度,切实纠正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纳雍县纪委)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