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通报2起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6-08-09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浏览量:
视力保护色: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谈话函询在纪律审查中的重要作用,让党员干部相信组织、忠诚组织,把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楚。日前,纳雍县对2起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纳雍县政法委原副科级干部、煤炭集团总公司原副总经理、电煤运销公司原经理张程违反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在约谈中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被查处。2015年9月,纳雍县委、纪委对反映张程收受煤矿企业贿赂问题进行约谈,张程称自己不存在任何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1月,纳雍县纪委对张程进行立案审查。经查,张程利用职务之便,在2013年至2014年期间,收受煤矿企业现金。2016年1月23日,张程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6月8日,纳雍县纪委监察给予张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纳雍县教育局原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陈剑违反廉洁纪律,在约谈中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被查处。2016年5月,纳雍县纪委对举报陈剑收受学校建设工程承包人钱物问题进行约谈,陈剑消极对待,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2016年6月,纳雍县纪委对陈剑进行立案审查。经查,陈剑利用职务之便,在2014年2月至2016年3月期间,多次收受教育工程承包人、工程监理人现金数十万元。目前,陈剑违纪问题正在审理中,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指出,张程、陈剑2人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是典型的对组织不忠诚老实的表现,不正确面对组织的约谈,不珍惜组织给予的从轻或减轻处理机会,在约谈和函询中心存侥幸、欺瞒应付,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充分认识谈话函询的重要性。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廉洁建设,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做到真管真严、常管常严、长管长严。
通报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处置问题线索,对谈话函询回复情况认真审核,加大核查力度,对违反党规党纪的党员干部,综合考虑时间节点、问题性质、本人态度、本人一贯表现及在群众的口碑等,依规依纪作出恰当处理。对能够主动交代自身问题,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理;对不收敛、不收手,心存侥幸、隐瞒实情、欺骗组织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纳雍县纪委)
分享到:
下一篇: 威宁:“三项制度”严把信访件办理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