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纪委监委打造“法治书屋”为干部充电蓄能

发布时间:2025-03-07

来源:毕节市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量:

视力保护色:

为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和《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结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毕节市纪委市监委通过打造“法治书屋”的形式,购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书籍供委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借阅学习,着力提升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打造书屋阵地。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的办公场所,利用一间办公室作为机关“法治书屋”阵地,购买书柜存放图书,同时配置沙发、饮水机等家具设备,为纪检监察干部提供良好的借阅和“八小时外”学习环境,打造普纪普法阵地。

二是建好书籍清单。按照应买尽买、分期分批的原则,围绕理论类、法规汇编类、法规释义类、实务应用类等纪检监察干部亟需的政治理论、常用党规党纪或法律法规分门别类建立图书清单,首批购买300余册图书。下发工作提示,全面收集纪检监察干部需要的业务工作用书,纳入清单管理,分期分批购买,不断拓展延伸图书覆盖面。同时,市纪委市监委提供目录清单,市图书馆提供专柜并购买书籍,建立纪检监察党纪法规专柜,供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借阅,普及纪法知识。

三是联动借阅管理。市纪委市监委加强与市图书馆的协作联动,获取大力支持和指导,双方建立管理协作机制,明确专人进行管理,同时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接通市图书馆专门的借阅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办理借阅证的方式借阅学习,实现纪检监察机关和市图书馆“双线”管理,不断提升图书管理的规范化、数字化水平。

四是严肃纪律要求。明确借阅人员应当对书籍妥善保管,确保书籍标签、条形码及书籍纸张、内容完整无损;未对借阅书籍妥善保管,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借阅书籍后,期限届满未归还、也未办理续借手续的,不得新借书籍;借用他人证件借阅书籍的,一般不予办理借书手续。通过严肃纪律、严格要求,切实保障“法治书屋”发挥实效。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