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五项机制”推动纪检监察监督 与政协民主监督贯通协同

发布时间:2024-07-16

来源:毕节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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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市政协党组、市纪委市监委机关联合制定出台《毕节市纪检监察监督与政协民主监督贯通协同办法(试行)》,积极探索实践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的贯通融合机制,不断凝聚监督合力,切实提升监督质效。

一是建立沟通协商机制。聚焦监督协作的知情、沟通、配合、反馈等环节,通过召开市政协与市纪委市监委联席会议、情况通报会等方式,就调查研究、监督计划、重点监督方向、监督协作内容、监督方式等进行沟通会商。原则上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两次,每季度针对共享信息互相通报一次。

二是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明确市政协与市纪委市监委就重点协商监督计划、重点视察内容、重大专题报告、重点提案及重要社情民意信息、政协委员在调研中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年度监督重点等六个方面开展信息互通,并提出信息互通纪律要求。

三是建立联合调研机制。明确市政协重点调研课题、重点视察内容,以及市纪委市监委确定的涉及廉洁文化建设、整治营商环境、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等重点调研课题或重点调研内容,视情邀请双方派员参与。

四是建立协作监督机制。围绕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市委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以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协商确定市政协、市纪委市监委协作监督检查内容和议题,在年初制定监督检查年度清单,列出拟开展工作的主题、需邀请人员条件、数量、参与工作时间等内容后函告对方,互派人员开展协作监督。

五是建立成果共享机制。市政协、市纪委市监委在开展政协民主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工作中的有关成果,可结合实际进行共享,切实督促推动重点行业、重要领域和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有效解决。涉及监督对象检举控告或问题线索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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