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18
来源:毕节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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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今年4月22日至5月15日,二届市委第五轮第四巡察组对市生态移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于8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为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局党组强化责任落实,及时安排部署,制订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开如下:
一、关于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理论武装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局党组于6月10日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传达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要求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在今后的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中,把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强化中心组学习主题学前提示工作,将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确保学习效果;同时,要求办公室相关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刻反思、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进一步规范中心组学习记录和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记录,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2.关于“执行政治纪律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局党组于6月10日进一步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一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要严格贯彻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按照“三重一大”有关要求研究决定相关事项;三是要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制度》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强化工作精细化管理,力求做到精致、细致、极致,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二、关于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和对毕节试验区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重视不够,学习宣传不够、落实措施不力,存在走形式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3.关于“理论学习研讨发言材料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局党组先后于6月10日召开专题会议、于8月30日召开党组会议,对问题成因进行深刻剖析、反思,要求班子成员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在今后的集体研讨发言中,充分结合研讨主题、研讨重点和分管工作实际,提前谋划、充分筹备好党组集体学习研讨相关工作,认真撰写好发言提纲。同时,明确由主要领导对发言提纲进行会前预审,确保学习研讨质量,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关于对“执行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好,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4.关于“党组织作用发挥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先后6月10日召开专题会议、于8月30日召开党组会议,对局党组会上存在主要领导没有“末位表态”的成因进行剖析,并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在今后工作中特别是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认真落实主要领导“末位发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5.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三个必谈”,确保批评和自我批评有“辣味”。于8月30日召开党组会议,要求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在今后的民主生活会中,进一步深化对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认识,严格按照主要负责同志与党组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必谈的“三个必谈”要求开展好谈心谈话活动,谈话突出针对性,确保批评和自我批评有“辣味”。二是调整充实党支部班子力量,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细落实。于6月10日传达学习《毕节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于7月30日选举局党组书记任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并对机关党支部委员会进行调整充实,进一步明确了支部委员的职责分工;于9月19日根据支部工作实际,对党小组组长进行调整。局机关党支部认真按照2019年1月印发的《关于规范化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要求,精心组织、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确保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召开,党课按时上好,“主题党日”活动按时完成,各种记录详细规范。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于10月12日对“三重一大”制度进行再学习,强调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并严格按规定进行公开,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6.关于“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于6月10日进一步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共毕节市纪委关于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工作的通知》(毕纪通〔2014〕1号)精神;二是对2019年1月印发的规章制度汇编进行了修改完善,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组会议研究重要内容等,并于9月30日召开党组会议讨论修改后印发执行。
7.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分管办公室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对2016年以来各类会议记录全面进行自查,对会议记录无参会人员、无记录人员的,在查证有关资料后,对能完善的据实进行完善说明,并在8月30日召开的党组会议上,要求办公室和机关党支部相关人员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在下步工作中加强精细化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要求相关业务人员主动向市委办、市政府办和市直机关工委业务科室有关人员学习,严格按要求规范记录各类会议和党支部“三会一课”。
四、关于对“‘四风问题’禁而不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8.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于6月10日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要求全面、深入、系统抓好上级文件、领导讲话、批示精神等的传达学习。对涉及本部门职能职责的,结合目标任务、阶段性工作推进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或办法,切实抓好学习贯彻。二是于9月11日召开党组会议,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三个大兴”活动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切实开展好调研工作,进村入户实地了解情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撰写调研报告。三是于10月12日对有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对存在问题认真深入剖析成因,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9.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差旅费、会务费、公务接待等报账不规范问题,已查清事由,完善手续,补充报账资料及票据,并在今后工作中强化审核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对违规报销的差旅费及发放的劳务费,已责成相关人员将违规报销及所领资金退回财务,按资金使用原渠道归还;三是在6月10日和8月30日两次会议上均作了安排,要求办公室及财务科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杜绝发生违规接待问题。
10.关于“违规现金发放机关食堂就餐补助”问题的整改情况:先后于6月10日、8月30日两次会议进行强调,要求财务科加强学习、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在下步工作中严格按照现金支出相关规定,严格现金支付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1.关于“违规白条入账”问题的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开具税务发票装入凭证盒,并要求相关人员进一步学习好有关财经纪律及制度规定,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强化对个人劳务费支付的审核管理,严格按有关规定完善手续后报销。对金额超过500元的个人劳务费,必须凭正规发票报销。
五、关于对“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常态化约谈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2.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已明确由分管领导牵头对开展不到位的工作进行排查,并于10月12日召开党组会议,进一步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关于从严治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有关要求,严格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进行认真剖析、找准症结、深刻反思、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3.关于“常态化约谈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于6月10日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传达学习《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毕党办发〔2016〕11号)精神,要求在下步约谈工作开展中,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精心制定约谈方案,规范约谈审批流程,建立约谈工作台账,完善主题约谈提纲,规范开展约谈工作,确保常态化约谈工作质量。
六、关于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4.关于“‘部分大额资金支出无会议研究记录’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已按规定完善部分大额资金支出有关手续,并于6月10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认真反思、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明确要求在今后工作中,凡属类似大额资金支出等事项,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规定程序研究执行。
七、关于对“对脱贫攻坚任务的重要性、艰巨性认识有差距,少数干部作风不实,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5.关于“移民项目资金闲置”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组织各县区对避险解困试点工作和2016年至2018年后期扶持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并通过督促检查、工作提示等方式,督促指导各县区制定处理滞留或闲置资金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限时消化移民项目闲置资金。目前,各县区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二是及时制定“两个移民”资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于5月16日组织召开会议,对“两个移民”资金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于6月19日至20日、6月25至26日带队对各县区资金清查工作开展情况和资金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调研、督查。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结余资金,将严格按照9月28日省下发的《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省级统筹结余资金使用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督促指导各县区按要求统筹管理使用好结余资金。
16.关于“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市夹岩指挥部于6月6日对七星关区政府下达工作提示函,夹岩指挥部指挥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于8月5日约谈了七星关区政府分管领导。二是局多次召开夹岩工程建设专题会、推进会,研究解决安置点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到安置点实地查看建设进度,督促推进工程建设。
17.关于“工程项目资料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于6月11日召开全市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专项治理工作培训会议,对“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清理、整改、报表填报工作进行培训。目前,纳雍县已按要求完善项目档案相关资料补档工作。
18.关于“利益联结机制不明确”问题的整改情况:现已制定《纳雍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购买门面收益利益联结方案》,明确资产收益分配机制,保障搬迁户收益。
19.关于“对县区上报数据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办公室于6月28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及后续“五个体系”建设调度统计工作的通知》,对县区上报数据作了相关要求;我局于9月11日召集威宁、纳雍等有关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召开约谈工作会议,对上报数据等有关工作进行约谈,要求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0.关于“水库移民建房标准不统一”问题的整改情况:于2019年9月9日下发通知,要求夹岩水利枢纽工程涉及县区对移民超面积建房问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对标对表抓好整改落实。各县区按照通知要求,对尚未启动建房的移民加强宣传教育,严格按照《夹岩水利枢纽及黔西北供工程建设征移民安置实施规划报告》(审定本)和农村建房有关规定,对移民自建房屋面积严加管控。
总之,通过全市移民系统2个月的共同努力,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我局反馈的七个方面20个突出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巡察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巡察工作的“后半篇文章”。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对党忠诚的“试金石”,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结合主题教育,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认真落实局党组整改落实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按照市委第四巡察组的要求,对巡察反馈问题紧抓不放,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整改,特别是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长抓不懈,确保把巡察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点面结合,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对整改落实和自查自纠过程中制定的制度,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增强制度的约束力,真正把制度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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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毕节市生态移民局党组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