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18
来源:毕节市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量:
视力保护色: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2019年4月1日至4月2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为期25天的集中巡察。2019年8月15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派工作组到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巡察情况集中反馈会,并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一)第一时间安排部署,提高政治站位。8月15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派工作组到我局召开巡察情况集中反馈会,并反馈了巡察意见。8月16日,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全面落实整改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完成。坚持问题导向,拿出实劲、韧劲、狠劲,下功夫把巡察反馈的问题一个一个整改到位,确保改彻底、见成效。在抓好巡察整改的同时,不断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二)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制定整改方案。8月29日,局党组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巡察整改方案,印发了《中共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毕节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毕市监党组〔2019〕29号),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李洪应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科,由党组成员龙勇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构建了“党组领导、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整改格局。针对9个方面29条问题的整改任务,制定了84条整改措施,建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实行整改销号制,确保问题整改件件有依据、事事有结果。二是组织集中学习。结合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9月20日,党组理论中心进行集中学习,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六章《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第十章《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市市场监管局反馈意见。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三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0月15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严格对标对表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进行对照检查,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深入查摆、深刻剖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狠抓建章立制。局党组把此次巡察整改作为发现问题、剖析原因、改进工作的契机,作为健全机制、强化管理、推动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的动力,作为教育警示、锤炼党性、加强基层建设的教材,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选人用人等方面,特别是对照巡察反馈的重点问题,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制定出台《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议事制度》、《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会议议事制度》、《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议事制度》、《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题会议制度》、《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职工休假制度(试行)》、《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考勤制度(试行)》、《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及物资管理制度》、《公务差旅费审批制度》、《接待伙食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财产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会计凭证制度》、《加班(加点)误餐补助登记审批制度》、《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中共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意识形态考核制度》18个制度,切实把控廉政风险,防止问题反弹,把整改过程变成解决问题、完善制度、提升管理的过程。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贵州代表团讨论时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毕节试验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方面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政治观念淡化”的问题。如,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中“指导思想”提出了 “坚持不懈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但未将“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为指导思想。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14日行文的毕食药监党发〔2017〕3号文件第3页“(二)加强纪律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中”,“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无“文化自信”的表述;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诚信科2017年上半年“一岗双责”情况总结中只写出“诚信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整改情况:一是坚定信念,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采取中心组学习、局务会学习、专题读书班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贵州代表团讨论时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毕节试验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截至目前,已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7次,专题读书班2次,党组成员围绕政治建设、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等作了重点发言。二是2019年9月2日,举办了科级干部理论知识测试,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脱贫攻坚等应知应会知识进行闭卷测试,确保理论学习不走过场,取得实效。三是落实责任,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人事部门自身管理,及时进行风险排查,找准风险点,强化工作责任心,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2.针对“学习不够及时”的问题。如,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2017年的党组会议中未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传达学习,只是在2017年12月25日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才开展学习。2017年10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2017年12月25日党组中心组才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7月18日对毕节试验区作出指示,但2018年8月21日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2018年9月4日党组中心组才组织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每周及时召开党组会或局务会,及时传达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会议精神,确保中央、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和重大的方针政策及时得到部署和落实。同时,人事科(机关党办)、办公室及时将涉及违纪违规和先进典型文件进行传达学习。截至目前,局党组会议学习40次,局务会议学习25次。二是采取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和党小组学习等多种方式,按时进行“三会一课”学习,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照学习计划,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开展主题教育学习,对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毕节试验区作出指示进行了再学习、再领会。
3.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思路不清、思考谋划不够。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无2017年、2018年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计划和季度集体学习研讨方案;把学习方案等同于学习计划。原市质监局党组2017年、2018年分别开展了4次、5次集体学习研讨,均没有按照年初学习计划表进行,每次集体学习研讨均无学习主题,学习计划流于形式。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无2017年和2018年集体学习研讨计划表和季度集体学习研讨方案。二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搞形式、走过场。如,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2017年和2018年党组中心组学习方案内容高度雷同,学习方案的“重点学习篇目”部分雷同率达90%以上;个别党组成员在2018年5月25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发言材料和人民网本地站于2018年1月11日08:36分发布的文章内容完全一样。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部分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2017年学习心得体会内容过于简单(不到200字)。三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深入。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中心组虽按要求每年进行了4次学习,但2016年、2017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学习记录显示,党组中心组学习文件少、内容少。如,2016年全年只学习了《严肃换届纪律有关规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两学一做”“党的十八大”等10余个文件及会议精神。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2016年至2018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显示,每次学习只有1至2名中心组成员发言。
整改情况:及时与市委宣传部对接,在市委宣传部指导下对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学习开展、资料收集等方面进行规范。一是制定《中共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中心组学习对象,学习内容等,并于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本年已于年初制定《2019年中共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形式、学习要求及学习内容,充分发挥领导班子“风向标”和“排头兵”作用,在全局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的制定、记录与资料收集、存档等,确保学习落实到位。三是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流程,把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学习前先明确学习内容、形式、时间等,提前准备学习参考资料并拟定学习方案,并报党组书记审定。在学习中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同时,结合个人自学与专题调研活动,深化理论学习,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定期在学习研讨中汇报个人学习成果,进一步提升了党组中心组学习质量。四是做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考勤,严格按照学习计划、规定及制度要求开展学习,每次学习均安排中心组所有学习成员发言。指定专人做好党组中心组的学习记录,并对学习成果等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二)关于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工作部署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为学而学,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如,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于2018年12月10日和2018年12月28日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但是,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显示,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的发言内容均未涉及有关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中共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对理论学习内容、学习重点、学习要求等事项进行再明确、再安排,要求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示范、辐射作用,促进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信念”,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继续抓好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组织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及《提升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化解能力》等。三是明确专人做好党组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记录工作,对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的发言内容记录做到真实准确、全面完整。
2.针对“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不够彻底”的问题。如,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均未集中传达学习省市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通报及市委《〈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实施意见》精神。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4月23日,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和省政府关于网络安全有关精神、《关于当前全市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中共毕节市委二届第102次常委会会议纪要《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情况汇报》。二是认真学习贯彻《<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实施意见》,成立了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对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将本局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应急宣传科提出的传达学习内容及时安排在党组会、局务会等会议上及时传达学习。
3.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如,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2017年未向市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2018年仅专题汇报1次,2018年8月下旬才印发《毕节市质监局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又如,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未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7年述职报告内容,在2018年民主生活会上也未报告2017年民主生活会查摆出的意识形态工作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经查阅资料,未见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2017年、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督查的开展过程、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等资料,也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4月制定了《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局党组是本局意识形态负责的责任主体,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党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组领导班子其它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工作分工,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5月29日,对局领导同志进行了分工。二是制定了《意识形态考核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职工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三是按照市委宣传部要求,2019年6月20日向市委报告了我局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下半年将继续严格按照规定按时做好工作情况报告。
4.针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意识不够强”的问题。如,通过查阅党组会议记录或纪要,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无2017年、2018年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有关材料。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共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二是2019年4月、6月,两次召开党组会议,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结合工作实际,9月份制定了《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对微信工作群管理、使用提出具体要求,严格自媒体的管理。
5.针对“文件缺项漏项严重”的问题。如,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印发的《毕节市质监局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未按照毕委办字〔2017〕60号文件的分工要求拟写,关于构筑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屏障,提高网络风险防范防控能力等重要内容在该实施方案中没有涉及。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毕委办字〔2017〕60号文件分工要求,认真制定了《中共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二是针对我局在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了《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舆情应急管理预案》等,提高用网治网水平,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坚决防止网络意识形态事故发生。
(三)关于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党组作用发挥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的问题。如,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多次用局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研究部署党的建设和“三重一大”等工作。如,2017年6月7日第5次局长办公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半年迎检、廉政文化进机关等工作;2017年9月14日第7次局长办公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年活动。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至2018年党组会议记录和纪要显示,党组大量精力用在抓业务工作上,未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进一步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思想。加大对党建工作的统筹,专题召开党组会制定机关党委年度工作要点和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中心组开展7次专题学习,带动机关和系统掀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热潮。二是将原工商、质监、食药监划转的15个支部共216名党员纳入统一管理,组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毕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委员会和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了九个支部,将“三会一课”、“一岗双责”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工作计划,党组书记亲自抓落实,组织党员干部到烈士陵园扫墓、川滇黔革命历史博物馆参观学习等,追忆革命先烈,不忘初心、提振信心,感受红色情怀,传承革命精神。三是印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应知应会手册、脱贫攻坚应知应会手册以及赴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对接工作脱贫攻坚宣传手册,要求干部职工一手抓业务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一手抓自身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2.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好”的问题。单位一把手没有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在“三重一大”事项研究时首先发言定调。如,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1月28日党组第3个议题,会议研究干部调动时,党组书记先发言“同意”定调,其余班子成员再表示同意。又如,2016年9月,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召开案件评审会,在研究对某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时,提出了两种处罚方案,一是处罚款15万元,二是处罚款10万元,党组书记首先表态,“我同意办案机构提出的处罚10万元的处理意见,请其他评审委员发表意见。”该案本应通过充分讨论才决定处罚的罚金,但因党组书记首先定调,导致参会人员均同意对该公司处罚10万元的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议事制度》、《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会议议事制度》、《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议事制度》、《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题会议制度》进行议事,确保各项权力正确行使和责任落实。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财务、人事、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和行政审批等“五不分管”原则,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对机关食堂和办公楼装修、大额资金使用、人员调配等“三重一大”事项,按程序报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备案后召开党组会,集体讨论研究。机构整合后,局党组集体研究重大事项70余项,有效提高党组科学决策水平。
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一是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不够深入。如,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于2018年2月9日召开,只在当天进行了一次学习。二是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走形式,辣味不足。如,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民主生活会上相互批评意见一半以上是把工作问题代替作风问题,把工作建议当作批评意见。三是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概念不清,混淆乱用。如,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所党支部,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资料名称为“《2017年度检测所支部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某同志的发言提纲名称为“《2017年度检测所支部民主生活会个人检查对照材料》”。四是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规范。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所支部开展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时,2018年2月28日的民主评议党员测评汇总表有误,未统计出党员所得票数;民主评议党员测评汇总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总结显示无“不合格党员”,但在其中一份《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中显示某党员同志有1票不合格,未按实际统计,未作出情况说明。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进行学习,9月20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市市场监管局反馈意见等内容,要求局党组5名成员提前做好巡察整改对照检查发言材料。二是提前做好谈心谈话,会前局党组5名成员认真开展了谈心谈话。三是2019年10月15日召专题开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在充分酝酿基础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4.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如,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度、2018年度党组会议研究选人用人有关工作中,党组书记首先发言定调情况达3次。又如,2016年11月22日,在研究干部推荐方案时,党组书记先发言,其他班子成员再表示同意。二是未按规定执行回避制度。2016年11月23日,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会研究推荐正县级干部考察人选时,没按规定要求被推荐人回避,被推荐人还参与发表了“同意”。且班子成员为6人,参会人员仅为4人(含被推荐人),如果被推荐人按规定回避,参加讨论的班子成员只有3人,参会人数达不到三分之二比例的要求。三是非领导职务干部消化不够及时。如,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局核定,原市食药监局无科级非领导职数,但该局现在有4名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四是会议记录不够规范。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研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没有专门记录本,和其他党组议题在同一本记录本上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议事制度》,涉及人事任免,“一把手”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充分发扬民主。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做好“三提前”和“凡提四必”, 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联系,强化人选审核把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导向,既注重选拔年纪较轻、群众公认、有发展潜力干部,又注重将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善于攻坚克难干部调整到重要岗位工作,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对35个内设科室人员科学定员定岗,提拔任用12名正副科级领导干部,真正做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三是人事工作记录用专门会议记录本记录,严禁与其他会议记录本混用。
5.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缺乏统筹谋划”的问题。一是干部轮岗交流不够。如,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个别干部2011年10月提拔,至今一直在该岗位工作;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个别干部2001年10月任现职,已超过17年未轮岗;原毕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百里杜鹃分局局长由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科级干部主持工作近两年。二是干部年龄结构不合理,干部老龄化情况比较突出。如,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行政机构稽查局,在岗的7名同志平均年龄在50岁以上。三是党组对干部职工关心培养有所欠缺。如,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部分同志在工商部门工作多年,现年龄都是40岁以上,职务仍然是科员。
整改情况:一是对干部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学历结构等进行认真研判,结合工作实际,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激发干部内生动力,提高工作积极性。二是待事业单位调整规范结束后,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在市委组织部与市人社局指导下,加大招录和人才引进力度,积极补充新鲜血液到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工作,改善年龄结构不合理情况。三是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力度,确保“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平台干事。在职级晋升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绩、任职资历、工作经历等,尽量解决部分老同志政治待遇问题。
(四)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三会一课’有偏差”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党组织关系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如,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于2018年10月23日会议研究决定:某同志到二级机构任职,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党支部2018年11月份党费收缴花名册上显示,该同志党组织关系11月份还隶属于局机关党支部。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机关党委的作用,制定学习计划,按照规定指导各支部组织好“三会一课”,严格党内生活;二是对于党员干部工作有变动的,及时办理组织关系的转隶,确保党员组织关系规范有序。
2.针对“未按规定收缴党费”的问题。如,2016年至2018年,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党支部未按月向局机关党委缴纳党费,局机关党委也未按月上缴市直机关工委,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三个党支部党员2016年至2018年未按月向党支部缴纳党费,党费收缴名册和党费收据均显示按半年收缴;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三党支部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收缴党费,导致部分党员未足额缴纳党费。
整改情况:一是于2019年5月14日组织原工商局三个支部进行自查整改,已补缴党费38.16元,其中一支部补缴2018年1至6月未足额收缴党费1.28元,二支部补缴2016年1至12月未足额收缴党费15.94元,三支部补缴2018年1至12月未足额收缴党费20.56元。二是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从党性和组织原则的高度提高党员对缴纳党费的认识和自觉。三是机关党委成立后,立即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各支部今后在党费收缴中严格按规定每月足额收缴党员党费。
3.针对“发展党员工作力度不够,未严格按照程序整理党员档案”的问题。如,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至2018年3年未发展党员(含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至2018年未按要求建立发展党员工作档案,未装入《发展党员工作档案袋》;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所党支部2018年9月4日同意将某同志列为发展对象,局机关党委2018年9月12日已批复,但截止目前,表内“党委备案意见”栏未填写,同时未明确入党介绍人,检验所党支部对该同志的《政治审查报告》无落款时间、无党支部印章,检验所党支部对部分干部确定发展党员的公示文件无党支部印章。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积极动员年轻干部入党。二是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发展党员程序,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党员发展工作。三是规范相关入党材料填写和存档,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发展党员资料,及时装入个人档案。四是2019年9月16日,专题召开机关党委会讨论下属单位支部3名发展对象入党问题。
4.针对“三会一课”开展不够认真”的问题。如,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三党支部2016年1至12月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均无主持人和记录人,部分记录内容过于简单,仅标题式记录;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第二党支部2018年8月至11月党小组学习记录过于简单,存在一句话记录、条款式记录现象。又如,2018年8月20日,第二党支部第一党小组召开党小组会,学习记录仅为“一、由某同志领学新《宪法》;二、由某同志领学习近平治国理政》节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定文化自信。”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指导各支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三会一课”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对落实“三会一课”学习计划提出具体的要求,每月组织党员开展1次集中学习,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学习讨论。二是规范会议记录,各支部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机关党委不定期抽查,对于未按要求记录及收集资料的支部,提出批评,限期整改。三是党组成员积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组中心组和支部组织的学习。四是党组班子成员定期给支部党员上党课,党组书记、局长李洪应同志分别于7月2日,9月20日上了两次党课。五是班子成员坚持每月率队到驻村帮扶点开展“4321”调研、帮扶和讲习。
(五)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一是存在公车私用现象。如,2016年5月,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某领导调动,其驾驶员报销了2016年4月26日至28日毕节到贵阳、4月29日至5月1日贵阳到铜仁、5月2日至5月4日铜仁到贵阳、5月5日贵阳到毕节的差旅费6391元,出差事由为“某领导搬迁”。二是存在私车公用现象。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开展公务活动使用的贵FM0639、贵FF0812、贵FFY698、贵FY98013、贵FD6068均为私人车辆。三是存在占用下属单位车辆现象。如,2016年7月、2016年12月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执法检查中使用车辆贵FM9212为毕节市标准化协会车辆。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公车管理,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下属单位车辆,由下属单位自行管理使用。公务用车均在贵州省公务用车APP上填写用车信息、派发车辆,主动接受监督。二是严禁私车公用、严禁占用下属单位车辆,及时清退下属单位车辆,所有公务活动一律使用公务用车,车辆不足的情况下,严格按程序租车。
2.针对“‘四风’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如,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中层干部的述责述廉报告同一模板同一格式,内容雷同率达90%以上,部分干部的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等方面雷同率更是达100%。再如,原市工商管理局向市人民政府呈报了《关于利用办公场地构建创业服务平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请示》,经相关部门同意,将原洪山综合批发市场二楼用于构建毕节市创业服务平台(暨农特产品商标品牌馆),免费为大学生、返乡农民工等社会群体打造电子商务服务平台。2016年4月18日,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毕节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与毕节市安家井农改超大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但该商标品牌馆2017年1月被改为超市。2019年4月9日下午,市委巡察组到商标品牌馆实地暗访,发现其还有一半是超市,作为品牌馆的部分积满灰尘,空无一人,一些商品已经过了质保期,品牌馆建设没有实现建馆初衷。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严禁滥办大办酒席承诺书》、《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承诺书》、《严禁操办升学宴承诺书》,严格要求自己,带头示范家人,处理好八小时外事情,时刻牢记克己奉公、远离低俗、多做贡献。二是坚持从严执纪,杜绝出现单位内部食堂相互吃请、超标接待,杜绝领导干部职工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问题。三是严格执行公务活动禁酒规定,对单位剩余公务用酒按规定封存处置。
3.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办公楼修缮统筹谋划不周。如,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至2018年局机关办公楼产生维修费分别为50819元、85631元、74253元。维修项目主要由毕节市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和某个体户以零星维修的方式进行,无党组会研究记录、询价合同等资料。其中,根据市督办督查局和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办公用房清理的要求,于2018年分三次对办公用房超标进行物理隔离、改造,维修、改造前可行性研究不够,造成国家资金浪费。二是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执行不严。如,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接待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工商局来毕节学习考察的干部一行6人,公务接待清单人数为9人,接待菜单上餐具为18副,接待费用1365元。2016年7月,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待金沙县市场监管局一行5人,陪餐人数达4人。三是个别公务用车洗车次数频繁。如,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12月1至6日未派贵F95506公务用车出差,在此期间,该车在贵州某汽车养护有限公司洗车6次。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召开会议只安排外地参会人员就餐,杜绝同城接待。接待上级部门领导、到基层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只接待一餐、控制陪餐人数等规定。二是加强公车的管理,细化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定点修理、清洗、安装ETC、油卡加油等相关规定。三是在办公楼、食堂装修等问题上,加强调研,制定出可行性方案后经党组研究后实施,防止国有资产浪费。四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涉及大额资金使用、人员调配等问题必须报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组备案,经党组会研究同意实施。
4.针对“未严格执行会议分类管理和审批程序”的问题。如,2017年6月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召开2017年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业务培训会,会议经费预算审批表中会议类型为三类会议,但是无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召开的材料。
整改情况:截止目前,我局召开的各类会议,大型会议均报市政府同意后召开。
(六)关于对“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未充分压紧压实责任”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如,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至2018年党组会议,没有一次党组会专题研究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也未召开党组会安排部署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7年、2018年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虽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但是责任书同质化,仅到面未到点,仅有共性目标无个性目标;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目标责任书一稿到底,无具体目标责任,且只签订到中层干部。
整改情况:一是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学习贯彻和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5月初召开全局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分级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书》、《科室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94份。二是制发《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中共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党组书记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形成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综合运用谈话函询、诫勉谈话等形式进行提醒警示教育,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之间,开展谈心谈话125人次。三是7月8日召开党组会议听取2019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以及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报告。要求班子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针对“相关工作开展不规范”的问题。如,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9月12日开展“四种形态”常态化约谈时,被约谈对象为市局班子成员、科室和县区局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约谈人为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其中纪检组长在约谈登记表册上登记为约谈人,同时登记为被约谈对象。“三重一大”事项权力清单运行监督报告存在瑕疵。如,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填报的《权力清单运行监督报告表》中,“权力运行责任人分解及授权情况”一栏和“权力运行内部监督情况”一栏中,存在同一人自己对自己实施监督的情况,且签字承诺和监督记录空白;部分《权力清单运行监督报告表》权力运行内部监督情况一栏空白,无监督人。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约谈提醒谈话资料、专人负责“三重一大”事项权力清单运行监督报告收集上报工作。二是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开展各类约谈,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进行预防提醒约谈,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预防提醒约谈。三是认真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交心谈心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3.针对“工作资料造假应付检查”的问题。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个别领导、科室2017年和2018年履行上半年“一岗双责”工作情况或党风廉政建设半年工作总结仅更改标题和日期,其余内容大部分雷同,数据完全一样,如,注册科、公平交易科、市场合同科、法规科、消保科、信息中心、诚信科等;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科 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中显示“截止2018年6月30日,毕节市市场主体总量为386467户……”但该报告成文日期为2018年6月1日。
整改情况: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将纪律挺在前面,各科室形成的材料,有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主要领导层层签字把关,办公室专人负责印章用印登记,所有工作资料有迹可循,三局合并以来未发现此类问题。
4.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多报出差费。如,2018年8月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卫生城市(县城、乡镇)创建培训班时,培训期间多报出差费5250元。二是职工食堂伙食费超标。如,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伙食补助按照《毕节市市级党政机关食堂管理办法》人均每月154元的标准核算,应该开支伙食补助费92400元,实际支出职工伙食补助167620元,超支75220元。三是存在坐收坐支现象。如,2016年1月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单位的门面租金5万元,未上缴财政专户,直接用作单位扶贫资金支出。
整改情况:一是对涉及的原市质监局、原市食药监局、原市工商局人员多报的出差费共计11152元予以清退。二是加大干部职工对财务管理方面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力度,尤其是财务人员,必须领会、吃透有关政策规定,规范操作,对有关财务政策规定把握不准的,及时向财政主管部门请示、汇报,严格审核、把关,规范财务报销工作,进一步细化培训等工作相关流程,明确责任,财务人员在核销培训有关凭据时,要将批复资料等作为依据装入财务档案。三是继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纪律教育,提高警觉意识,避免类似问题出现。
5.针对“有违反国有资产管理和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情况”的问题。一是库存现金余额过大。如,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12月31日库存现金余额123966.94元。二是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现象。如,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5月现金支付中国计量大学培训费54200元。三是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如,2018年8月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购买的34250元固定资产未办理固定资产卡片、未纳入固定资产账管理。四是未按规定办理自行采购备案手续。如,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10月支付深圳卓越研究院十三五规划编制费18万、2017年12月付当代贵州画册制作费15万元两项经费均未按规定到财政局办理自行采购备案手续。
整改情况:制定《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及物资管理制度》、《公务差旅费审批制度》、《接待伙食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财产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会计凭证制度》。严格执行上级及本局相关规定和制度,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七)关于对“上一轮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2017年5月二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中,对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了‘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性不够,针对性不强’的问题,本次巡察这个问题仍然存在,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2018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中,牵头单位均笼统表述为“办公室”,协助单位均为“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事业单位”,未具体明确责任科室及责任人,说明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在整改落实工作认识上有差距,敷衍了事,还未完全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与第(六)点“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未充分压紧压实责任”问题一起整改,党组切实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抓具体。
(八)关于“脱贫攻坚工作责任需进一步压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派驻赫章县铁匠乡联合村驻村干部,没有做到驻村工作与单位业务工作全脱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尽锐出战,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市场监管局自2019年3月份组建以来,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把脱贫攻坚当做一项政治任务,与业务工作一起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抽调驻村的9名工作队员全部到岗到位,驻村工作与单位业务工作全脱钩,不再抽调驻村干部参与机关、下属单位执法及监管工作。拨付资金57.4万元, 对原帮扶的威宁县四个驻村点及调整后的赫章县铁匠苗族乡联合村、高原村、联盟村、处卓村、威宁县双龙镇高坡村五个驻村点解决工作经费、产业发展补助及贫困群众慰问经费等;制定《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新时期农民(市民)讲习所”活动工作方案》,每月由1名局领导带队到联系点宣讲调研,实地了解驻村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及时调整帮扶政策。截至目前,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到联系点开展走访调查达18人次;制定《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易地扶贫搬迁后续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强化风险防范意识,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居民饮食用药安全;加强异地搬迁安置房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积极扶持微型企业发展,鼓励创业就业,确保易地扶贫撒迁居民生产生活有保障;制定《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精准帮扶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班子成员包村、干部全员参与“4321”、每户落实1千元产业帮扶资金。与所帮扶5个村284户形成结对帮扶,干部职工向贫困户捐款56800元,号召相关单位及企业捐款78.4万元,发动单位干部职工帮助驻村点15户贫困户销售洋芋24600斤,农户直接获利13530元。二是开展五个专项治理,确保脱贫攻坚抓实抓紧。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管理不规范、驻村帮扶不扎实、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协作有差距、攻坚打法不精准等五方面进行专项治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找准症结,及时开展整治回头看,协调解决部分县(区)扶持微型企业“3个15万元”的核心政策兑现不及时、不到位、产业扶贫不到位等问题,确保脱贫攻坚抓实抓紧。三是主动对接,加强东西部合作。2019年9月3日,党组书记、局长李洪应带队到广州市场监管局考察,对市市场监管局工作开展情况,干部教育培训、打赢脱贫攻坚战、协助招商引资等方面存在问题向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进行汇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对我局考察汇报工作高度重视,正与我局商议拟定《广州市市场监管局与毕节市场监管局结对帮扶框架协议》及方案,拟在干部教育培训、脱贫攻坚、招商引资等方面进行对口帮扶,我市个私协已向广州市个私协发出邀请,邀请广州市企业到我市开展调研帮扶,助力脱贫攻坚。
(九)关于“扫黑除恶工作安排部署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原市未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传达学习、研究部署”的问题。原市未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传达学习、研究部署。《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度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会议纪要、记录显示,两局都未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传达学习、研究部署。《毕节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于2018年2月9日印发,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于2018年7月30日才印发。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为市扫黑除恶成员单位,未将扫黑除恶作为当前重要工作纳入党组会研究,未将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集中学习时间,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认真贯彻“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要求,将扫黑除恶的精神和部署要求,层层压实压紧。8月26日在局机关803会议室召开党组会,研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9 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8月27日以毕市监发〔2019〕56号印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9 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9月6日在局机关504会议室召开局务会,传达 8月26日党组会精神一一调整扫黑除恶工作分管领导、调整局扫黑办设置; 9月16日在局机关504会议室召开局务会,党组书记、局长李洪应同志强调:新调整的局扫黑办要认真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原专班人员继续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二是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扫黑除恶推进情况报告,分析和解决扫黑除恶方面存在的问题。5月份以来,每月召开一次扫黑除恶工作专班专题会议,听取当月各县区局及市局相关科室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对扫黑除恶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截至目前,共召开4次工作专班专题会议。9月24 日专题召开党组会,听取当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三是及时将有关扫黑除恶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纳入党组中心组、局务会学习。7月22 日传达7月19日“全市扫黑除恶督导整改工作推进会”精神,党组书记、局长李洪应同志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9月20日在局机关803会议室召开党组中心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第一次集中学习研讨会,传达9月16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精神。9月23日在局机关504会议室召开专题会,传达学习《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执法稽查重点工作检查的通知》(黔市监稽函〔2019〕20号),安排部署执法稽查检查迎检工作。四是严格按时限完成扫黑除恶各项工作任务,及时上报相关资料及报表。5月6日起,每周一报送上周行政执法案件排查情况,截至目前,累计排查3443件行政执法案件。根据7月22日毕委办字〔2019〕71号文件要求,及时向市扫黑办报送整改自查报告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三、存在问题
(一)理论学习内容方式单一,效果不明显。一是理论学习一直沿用中心组学习、局务会学习、专题讲座等方式进行,只是就学习谈学习,缺乏创新性,干部职工自主学习热情不够,能动性不够。虽然对中央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的比较多,但这些学习都只是浅尝辄止,没有很好地领悟其中蕴涵的精髓要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更谈不上用这些理论来指导实践,解决现实问题。二是对试验区区情、改革发展、决战脱贫攻坚等缺乏更深的认识,对深层次问题研究还不够,用理论指导实践的工作能力有待加强。
(二)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党性修养有所弱化。一是对加强班子党性锻炼重视不够,不能很好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老好人”思想仍未从根本上祛除。二是个别党员认为入党时间长,党性修养靠得住,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经受住考验,或多或少产生了盲目自满心理,正是因为这种思想,没有真正把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必修课,抓事务性的事情多,抓经常性的修养少,忽略了自身对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追求,久而久之,党的意识、党章意识、党员意识就淡薄了,艰苦奋斗的精神有所懈怠,工作的主动性有所降低。
(三)执行纪律规矩不够严格。一是对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和按党章办事的要求执行的还不够严格,缺乏持之以恒用党的纪律来要求和规范自己,严格自律还不够经常,导致思想有松懈,执行纪律打折扣。二是对意识形态的一些不当言语行为警惕性不高,缺乏“揭盖子、挖幕后”意识,对一些同志特别是中层干部的警示教育不够。三是缺乏敢于担当的精神,开拓创新、拼搏奋进的激情有所减弱,忽视了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风对领导班子建设、创新发展、个人素质提升的重要性。
(四)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性认识不深。全面从严治党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也是各级党组织的使命所系。但是在工作中,一是我们对抓党建存在一定畏难情绪,认为党建工作比较虚,不好抓,也没有找到有效抓手,导致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履职尽责的决心和力度不够,只停留在完成有关部门布置的任务上。二是抓党风廉政建设上有麻痹思想,认为只要自己洁身自好就行了,对全局党员干部进行党性教育、廉洁教育自觉性主动性不强,没有做到持之以恒,也缺少督促检查。三是在兼职党务干部队伍中,一些同志运用组织管理党员、管理干部,把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合到业务工作一道去做的意识还不强、办法还不多,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的本领还不强。
四、下步工作打算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建议,我局将在以下方面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建议落地落实。
(一)切实进一步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明确党组书记是落实“两个责任”的主体责任人,严格按照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要求抓好落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管工作履行好“一岗双责”,强化分管工作的监管,班子成员定期向党组书记汇报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二)着力加大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一是将业务工作与党建党风廉政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每年年初召开全市市场监管暨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会议,对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同步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及时印发每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党建工作重点,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工作,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三是党组坚持每半年召开专题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责任内容、工作措施、工作任务及时分解到主要责任领导、具体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协助单位,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不走过场。
(三)努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一是健全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规定,强化党组中心组学习工作,制定了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总体目标、专题学习内容,对学习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用专用学习记录本对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记录,每年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不少于4次。同时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政各项纪律规定的学习,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制定年度机关党委、支部“三会一课”学习计划,并认真贯彻落实。三是党组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党组中心组和支部组织的学习;四是党组班子成员定期给支部党员上党课。五是开展个人自学,不断提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政治理论水平。
(四)加强市场监管能力建设。一是积极主动向市委市政府作好汇报,争取人力物力支持,提高市场监管与检测能力。着重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机构改革工作。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努力提升辖区市场监管人员的专业水平、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三是创新监管体制,探索电子化、数据化、可视化市场监管系统建设;探索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全市市场监管工作。
(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持续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权力监督制约、廉政风险预警、廉政风险教育和责任追究等机制,加强对权利运行的全程监督检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台账,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常态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857-8298915,邮 箱:bjscjgjrs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