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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毕节强制隔离戒毒所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11-18

来源:毕节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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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2019年4月18日至5月6日,二届市委第五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毕节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为期19天的集中巡察。2019年8月15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派工作组到毕节强制隔离戒毒所召开巡察情况集中反馈会,反馈了巡察情况。根据《关于巡察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反馈意见》,结合实际,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现将我所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整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毕节强戒所党委旗帜鲜明讲政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将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衡量“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从政治高度从严从实组织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毕节强戒所党委高度重视,为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及时成立以所长任组长、政委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分析问题根源,细化责任分解,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加强指挥调度和督促指导,切实推进整改落实。

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专班,整改专班针对所承担整改任务分别制定专班整改方案,逐项列清单、定措施、明责任、设时限、抓整改。总体形成所党委书记负总责,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统领、5个工作整改专班具体负责的“1+1+5”组织落实体系,全力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担起整改责任

毕节强戒所党委切实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先后组织召开13次会议,研究部署、推动整改落实工作。所党委书记坚决扛起整改第一责任,切实把整改压实到岗、传导到人。所党委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整改工作带头抓、示范做,充分发挥领导、统筹、督促、表率作用,有力推进整改工作全面铺开、扎实有序推进。

(三)敢于动真碰硬,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以问题为导向,对巡察反馈的八个方面21个问题全部纳入整改,根据整改方案措施,部署时实化,落实时细化。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需要按规定时限整改的,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稳步推进,确保整改任务一项不漏,全部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的21个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1个问题已累计整改完成16个,完成率76.2%。中层干部选拔作用工作已于1015日实施考察,选拔5名正科级、12名副科级中层干部,待走完全部程序后调整到位,支部换届选举、部分违规津补贴的核查清退、审计反馈等问题,在整改之中。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毕节试验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重不够,党的领导作用‘虚化’‘ 弱化’。‘ 四个意识’不强,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执行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学习走马观花、蜻蜓点水,不深不透。一是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严重欠缺,且学习形式不系统不深入。如,2016年全年和2017年上半年未进行任何形式学习,20177月所党委班子配备后至20186月,党委也没有组织过中心组学习。又如,2018年制定的中心组学习计划流于形式,为弥补之前学习不足,1217日当天就一共学习了11个方面的内容,存在提纲式、大水漫灌式传达学习的情形。二是忽视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如,201710月以来,全所干部职工主要由各支部组织学习省戒毒管理局、市司法局业务文件等,所党委很少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等政治理论。三是专题学习没有联系实际进行思考谋划和学习研讨。如,20189月,所党委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毕节试验区重要批示精神”内容,却未联系‘强戒所怎么干’?实际进行讨论。”的问题。

整改情况: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毕节试验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坚持和加强党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为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规范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019年修订完善《毕节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研讨相结合,所党委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2019年以来,所党委共组织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4次,每季度均不少于1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指示精神、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等,中心组成员会前认真自学,会上积极研讨。所党委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策理论水平,提升议事决策能力。

二是加强民警职工政治理论学习。2019年8月以来,利用所党委扩大会议(4次)、警示教育大会(1次)、民警职工大会(1次)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民警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切实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民警职工政治理论素养。

三是专题学习联系实际进行思考谋划和学习研讨。整改以来,所党委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4次,把政治理论学习和场所实际结合起来,与队伍建设、安全管理、教育戒治、生活卫生、习艺生产等方面有机结合起来,联系实际、深学笃用、入脑入心、融会贯通,真正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针对“党的领导虚化弱化,四个意识不强。一是毕节劳动教养所更名升格为毕节强制隔离戒毒所后,长时间未配备党委班子,致使党的领导缺失,党的组织涣散、党的纪律松弛、党建工作无法开展。如,201411月至20177月期间,劳教所党委更名升格为强戒所党委,有2名强戒所的班子成员却未进党委,部分同志一直以原劳教所党委班子成员的身份参与分工,直到20179月才免职,因此形成了两个班子同时运转,同时带班子抓具体工作的现象。又如,20177月强戒所党委班子明确后,党委于2018129日研究领导班子分工时,没有明确分管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的领导,造成党建工作无人过问。二是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2016年至20177月均以行政办公会研究‘三重一大’的相关事项,20177月至20187月,所党委领导班子配备后,‘三重一大’等事项仍由行政例会或所长办公会研究,且会议由副所长主持,党委书记出席参加。如,2018319日,所长办公会由时任副所长主持,研究报销戒毒人员服务部货款20余万元。又如,2017725日,时任副所长主持,时任党委书记、所长出席会议,研究决定某同志不再代理三大队副大队长职务,另由某同志代理三大队副大队长职务。三是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纪律松弛。如,2016年以来,无车辆管理制度、接待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私设‘小卖部’帐、‘毕节劳教所学员生活费’帐,用企业账核算戒毒人员康复劳动收入与支出等,财务管理混乱,账目不清。”的问题。

整改情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核心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一是加强所党委领导班子建设。2019年1月16日所党委研究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时,已明确所党委副书记、政委负责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切实增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

二是严格按照所党委制定的《毕节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工作规则》,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所党委会由所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所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三重一大”等事项均由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仅2019年8月15日整改以来,所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党委会议5次,集体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28个。

三是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接待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规范“小卖部”、“戒毒人员生活费”等账目,严格执行收支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

3.针对“贯彻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一是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执行不严,组织生活会规定动作不到位,程序步骤不完整。如,2016年、2017年没有所班子分工文件,班子分工不明,职责不清,工作缺位。又如,2016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未按规定召开,所领导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其中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没有以机关一支部普通党员身份参加2018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机关一支部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流于形式,未按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必学内容。二是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走过场打折扣,‘精神洗礼’作用弱化,‘好好先生’风气盛行。如,20189月召开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征求意见范围不广泛,只发出了5份征求意见稿,且不能提供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查摆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又如,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辣味不足,时任副所长对时任个别领导的批评意见为‘学到很多东西,带病工作’。三是党委政治意识不强,对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好,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淡薄。如,20185月推荐省局评先选优对象,未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时任党委书记个人便决定优秀名单,然后通过电话征求其他班子成员的意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着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着力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努力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所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所作出示范。

一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所领导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政治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不能游离于党的组织之外,更不能凌驾于党的组织之上,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所党委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仅2019年8月15日整改以来,所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累计参加支部组织生活12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三会一课”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仅2019年8月15日整改以来,5个党支部累计组织召开“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46次。每个党员自觉根据政治处核定标准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党费使用和管理公开透明。

二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会前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坚持谈心谈话制度。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如所党委10月14日组织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将逐一整改落实。

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所党委政治意识。所党委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凡属重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坚决杜绝用其他形式取代党委的领导。落实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坚决反对和防止独断专行或各自为政,坚决反对和防止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问题发生。2019年以来,所党委共组织召开党委会议32次,每次会议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增强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

(二)关于对“没有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行动迟缓、忽视轻视、责任缺失”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4.针对“对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部署重视不够、落实不力。2016年至2018年没有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如,2016年以来,没有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只是在20181214日下午参加了省戒毒管理局举办的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电视电话专题辅导讲座。”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确保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序推进。2019年6月13日,所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第十九讲.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8月21日,所党委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9月4日,所党委集中学习省委《意识形态工作联动制度》、市委《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实施意见》,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各党支部通过支部“三会一课”传达学习相关内容。

5.针对“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制虚化弱化、导向不力,没有制定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机制体制,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如,2016年至2018年没有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资料,没有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没有纪检机构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范围的制度文件及开展相关监督检查的情况;没有党委对本单位本系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指导监督检查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办法〔2015〕52号、黔党办发〔2016〕1号)、毕党办发〔2017〕14号文件要求,制定毕节强制隔离戒毒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一是完善领导机构,建立由所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直接责任。二是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域的重大事件、重大情况、及时进行专题分析研判,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三是所党委和所纪委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的范围,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四是形成落实意识形态指导监督检查常态,所党委及时对各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五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建重要内容及年度工作考核,坚决纠正只抓业务工作而忽视意识形态工作的倾向。

6.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和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重视不够。没有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资料,没有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资料,没有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我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要求,一是着力抓好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扩大意识形态工作影响力。进一步抓好已有的宣传阵地,规范管理并充分运用好所内《阳光小报》,规范管理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平台,提高网络发声能力建设,不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二是规范文明上网,不在网络上收看、传播淫秽书籍、音视频等和非法政治类有害出版物,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三是定期组织开展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排查,加强网络舆情信息研判和风险防控工作,加强重点防控。从2019年第三季度开始,所党委每季度对各内设部门开展1次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

7.针对“对意识形态领域队伍的建设和考核重视不够。党委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并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干部队伍建设、党员培养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教育培训。2019年9月,我所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已参加市纪委组织开展的专题培训。二是完善干部队伍考核考评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干部考核的一个重要部分,实行意识形态工作不过关则干部考核不合格,同时把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干部评先选优、晋职晋级的一个重要指标。实行意识形态工作突出者优先原则 。

(三)关于对“党的建设严重‘缺失’,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党的组织生活没有按规定开展,‘选人用人’工作长年停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8.针对“基层组织基础脆弱。一是党员发展工作停滞多年。如,201311月以来,全所未发展一名党员。而全所80后的32名干部中15名不是党员,中层干部中部分干部都不是党员,不在编职工40人也有29名不是党员。二是未按(毕组通〔201858号)文件成立退休党员支部,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好。如,17名退休党员全部列在机关一支部,党费收缴又由政治部负责,所有退休党员都未参加组织生活会。三是党费管理使用不规范,未设专户和专账管理。如,2017213日所长办公会研究成立所篮球队和足球队,组队所需经费从2016年所缴纳党费返还部分中列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开展党员发展工作,注重在基层一线发展年轻党员。各支部把吸收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每年制订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采取具体措施,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2017年7月所党委成立以来,共发展预备党员2人,列为发展对象6人,培养积极分子2人。

二是按照(毕组通〔2018〕58号)文件精神,经所党委8月21日会议研究,已决定成立退休民警职工党支部,拟于10月下旬选配支部书记及委员,健全支委班子。

三是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毕组通〔201315号)文件使用管理党费。1党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党费必须用于中央明确规定的五个项目:培训党员;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2党费由财务室统一管理,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已在单位账户专门设立党费科目(市直机关工委拨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经费),党费没有借支或挪用,非党费资金没有存入党费科目。

9.针对“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缺失。一是基层党组织多年未按规定进行换届。如,2011年以来,全所5个党支部均未按时进行换届选举;2018年启动换届工作,仅有会议记录,没有向上级党委请示改选,无支委工作报告,没有制定选举办法,无上级党委批复材料等,换届工作未开展下去。二是没有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健全,支部活动落实不力。如,20161月至20177月一、二大队党支部均存在支委会、党员大会、上党课合并召开的情形,且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书记述职等组织工作程序不规范。又如,机关二支部2016年仅在5月、6月学习了三次,2017年只在567三个月进行学习,且记录不规范,参会人员只是简单的记录为二支部全体人员;2016年、2017年均不能提供支委会议记录、党小组会议记录、上党课记录;2018年度全年支委会只在691112四个月召开了支委会议。再如,全所5个党支部2011年至2017年均未召开过组织生活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支部换届工作,所党委原计划在10月15日前完成,但因中层干部调整未完成,导致党支部换届工作未如期完成。现市司法局党组正在组织开展中层干部选拔调整工作,10月15日已进行民主推荐考察,所党委将在中层干部调整到位后,立即组织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争取在10月下旬完成。

二是各党支部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根据年初制度的《毕节强制隔离戒毒所关于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2019年以来,各支部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主题党日活动每月至少开展1次。仅8月15日巡察整改以来,各党支部累计组织召开活动46次。所领导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2019年以来,所领导班子成员至少在支部上了1次党课,仅8月15日以来,所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累计12次。

10.针对“未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内设机构中层领导干部错位现象严重。一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停滞多年。如,自20141123日《毕节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毕节强制隔离戒毒所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下发至今,强戒所内设机构未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改革,导致现在的科级领导干部还是20133月以前提拔任命的,所任职务还是原劳教所内设机构的职务。二是内设机构中层领导干部严重错位,人岗不适。绝大部分中层领导干部担任的职务与所在的岗位不相一致,部分在实职岗位上履职的同志担任的却是非领导职务,而又有不少任实职的同志从事的是一般工作人员的工作。如,办公室主任,现任岗位为三大队工作员;医疗卫生科科长,现任岗位为生活卫生科工作员;二大队教导员,现任岗位为一大队大队长。”的问题。

整改情况:所党委8月份便启动中层干部选拔调整工作,8月30日,市司法局党组已免去了攀XX等10名同志原毕节劳教所科级领导职务,中层干部选拔工作因多方面原因未按时完成。现市司法局党组已报市委编办和组织部,完成了职数审核、方案审定等工作,并于10月15日进行民主推荐考察,拟提拔5名正科级领导和12名副科级领导,调整充实中层领导干部。所党委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按照新时期党政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标准,尽快完成中层干部选拔调整工作,切实解决中层干部职务与实际岗位严重错位的突出问题,配齐配强中层干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为场所持续安全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四)关于对“没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依然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1.针对“奢靡之风、享乐主义依然存在。如,2016年,强戒所公款购床上用品、鞋油等供所领导使用;201712月,有3名所领导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又如,20172月和4月,强戒所违规购买花卉共计花费1470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所党委9月再次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大兴“三风”,狠刹“四风”,坚决防止和纠正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二是公款购床上用品供所领导使用的问题。经核查,系所领导实行24小时值班,分别为7名所领导统一购置的值班备勤用品,但分管所领导及财经人员没有严格审核并按开支渠道在被服费中列支,目前正组织清退中。违规为所领导购置鞋油19.7元,已进行清退。

三是2017年12月,有3名所领导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的问题。已按机关事务管理局文件精神,再次核查所领导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对办公用房、备勤用房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按照正县级24㎡、副县级18㎡、科级及以下人员不超过9㎡的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四是针对2017年2月和4月,强戒所违规购买花卉共计1470元的问题。经核实,该二笔费用其中一笔系因监控指挥中心辐射较大,室内干燥,购买防辐射植物,在行政经费中列支(370元)。另外一笔1100元系为绿化单位办公大厅。但分管所领导及财经人员、报账人员未写清用途说明。现已严格按照先审批后购买的规定采购办公用品,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所长办公会、所党委会研究同意后按规定和程序购买。

12.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屡禁不止。一是开设帐外账户,以拨作支在账外账报销财政资金,脱离财政监管。如,2016年财政下拨毕节强戒所强戒人员生活费235万元,分四次转到‘毕节劳教所学员生活费’账户;20177月拨付120万元学员生活费、枪支改造采集设备经费10559元到毕节强制隔离戒毒所中行毕节分行的帐户上。又如,强戒所小卖部2016年、2017年及20181月交生活服务部利润共计827658元,未纳入单位会计账,私设‘小金库’管理。二是违规报销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如,201612月,违规在办公费中报销‘毕节洪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住宿费432元;20162月,付接待费500元接待函为省戒毒局6名同志,但接待清单为省戒毒局其他人,接待人员不实。三是存在私车公养、公车私用现象。如,20183月、4月支付车辆贵OF830警(公车)在毕节市龟博士汽车美容装饰中心1-6月停车费1980元;201612月,报销贵FJA998(非公务用车)过路费255元,报销贵FY4358(非公务用车)过路费240元。四是违规发放福利。如,20151224日至2017126日,用企业收入784562.29元补贴干部职工食堂就餐费;201726日至1218日,用企业收入275981.70元购买米、油、粽子及生日蛋糕等发放给干部职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设账外账问题,已于2018年9月12日将戒毒人员经费账户、戒毒人员生活服务部等“账外账”统一归并毕节强制隔离戒毒所法定统一账户、财政代管账户管理,已注销中行(建材厂)1870卡、中行2600卡(学员生活账)帐户,并根据《毕节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管理账户。

二是按照《毕节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毕节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毕节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毕节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要求,加强和规范单位差旅费管理,严格按照要求、程序报销差旅费和接待费。对违规在办公经费中报销“毕节洪山大酒店有限公司”住宿费432元,已进行清退;对违规报销的差旅费(2017年8月7号支付凭证支付聂X培训费980元),按照相关规定,超报300元,现已清退。

三是已将公务用车纳入服务平台使用、纳入集中管理,采用信息化手段统筹调度、高效使用,提高平台管理运行效率。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审批、公示制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超标准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报销FJA998(非公务用车)过路费255元、贵FY4358(非公务用车)过路费240元,已进行清退。2018年3月、4月支付车辆贵OF830警(公车)在毕节市龟博士汽车美容装饰中心1—6月停车费1980元,经核实,系当时该车辆作为职工交通车,由驾驶员送职工回家后,停放在停车场产生的费用。已于2018年7月起已取消职工交通车。

四是在巡察组巡察前,已组织清退了2017年2月6日至12月1 8日违规发放局(所)领导福利5900元、2018年“元旦”发放的节日慰问物资货款22600元(人均200元),同时,将“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费问题纳入问责范围,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使用和津补贴、福利费发放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是已组织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财经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毕节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毕节市市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及以后的相关修改和解答、《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 《现金管理条例》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办法的内容,提高财会人员业务素质。

六是经查,2018年10月9日以前我所由于未建立建全工会组织,致使我单位工会福利费被财政收回7万多元,现已按照《毕节市总工会关于转发<贵州省总工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的通知》使用经费,杜绝开支渠道违规。现已按照《毕节市财政局 毕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毕节市市级党政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管理、使用食堂经费,于2019年3月31日印发《关于印发〈毕节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职工食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并按规定使用经费。2017年2月6日至12月1 8日,用企业收入275981.70元购买米、油、粽子及生日蛋糕等发放给干部职工。正组织清退中。

(五)关于对“没有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没有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3.针对“‘两个责任’落实存在严重差距。一是党委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纪检监察工作重视不够。如,2016年和2017年没有‘两个责任’工作开展的任何印证资料;2018年党委没有召开两次以上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会议,没有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会,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室工作人员没有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二是‘两个责任’资料严重缺失,工作停留于口头。如,没有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单位管理等制度;没有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典型案例及相关文件;没有廉政文化建设的相关资料;没有开展科级干部‘三述’资料;没有提供纪检机关把纳入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范围的制度文件及开展相关监督检查的情况;没有廉政风险点责任清单。三是所纪委‘三转’不彻底。如,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参与强戒所警务值班却不能处理警务工作,造成实际没有所领导值班的现象,且还挂包基层党支部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纪检监察工作重视不够问题。按照制定的《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工作方案》落实“三个大兴”责任清单、“两个责任”报告;从2019年按照规定每年召开两次以上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在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会上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室工作人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落实落细“两个责任”。

二是关于两个责任”资料严重缺失,工作停留于口头问题。(1)督促政治处完善党务公开、办公室完善政务公开以及相关管理等制度。(2)于9月份组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典型案例及相关文件。(3)按照规定于年底组织科级以上干部开展“三述”报告,对“三述”报告进行装档管理。(4)制定毕节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协勤)监督办法,把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纳入监督范畴。(5)组织各部门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细化廉政风险点责任清单,并落实风险点防控措施。

三是关于所纪委“三转”不彻底问题。(1)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纪检监察机关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职责定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2)针对存在的问题,所纪委不再参与值班,不挂包基层党支部,在做好监督、执纪、问责的同时,对各班次值班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抽查,将各支部开展学习的情况纳入检查内容,维护好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14.针对“管党治党流于形式,宽松软现象比较突出。一是没有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经常性约谈提醒。如,2016年以来,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科室负责人与科室工作人员没有进行全覆盖提醒性谈话。二是所党委对干部职工管理教育不严,失之于宽松软,造成部分干部职工责任心不强,作风漂浮懒散。如,20171115日早上9点一大队个别协勤同志违规将手机带到管理区内;原副所长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作风散漫、工作效率不高,以身体为由,长时间请病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常态化约谈实施方案》,认真开展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科室负责人与科室工作人员全覆盖提醒性谈话,填写《党员、民警、职工约谈处置意见建议登记表》,将约谈的相关资料纳入约谈档案妥善保管。如:2019年8月23日,所长对大宗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副组长及全体成员进行预防提醒约谈;2019年9月9日,所长对各大队、政治处和办公室负责人进行集体预防提醒约谈;同日下午,所长对监控指挥中心全体值班人员、省局视频督察通报值班履职不到位的林XX等4名同志进行预防提醒约谈。

二是所党委加强对民警(含协勤)的教育和管理,严格按照制度和规定管人管事,按政治部门已修订完善的有关制度,加强对民警(含协勤)的教育管理,对工作效率不高、作风散漫人员开展预防提醒谈话,坚决防止和纠正“四风”问题,切实改变工作作风。

15.针对“违反财经纪律,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超额报销等情形。如,20172月,支付在建项目施工图审查费87657元,但新毕强戒纪要〔20171号记录的施工图审查费却是8万元。又如,20189月,采购学员生活物资229073.3元,物资采购由一人经办,无询价采购记录、无物资出库单,无党委会或行政办公会研究会议纪要,无领导签字同意直接报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对,2017年1月9日毕节强制隔离戒毒所《关于呈请支付在建项目施工图审查费的请示》决定向毕节市质监站支付项目管理区施工图审查费8万元。毕强戒纪要[2017]1号会议纪要确定缴纳施工图审查费8万元。2017年1月24日毕节所向市财政局呈报《关于支付施工审查费及墙改基金的说明》中变更施工图审查费用为87657元。现凡涉及大额资金的支付,必须按照“三重一大”的要求经党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后,按照财经制度给予支付,同时若金额发生变化,及时提请会议研究。

二是现已完善戒毒人员服务部(“小卖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竞价、询价和招投标要求和2019年3月31日下发《关于印发执行<毕节强制隔离戒毒所大宗物资采购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确定货物供应商,加强物资采购、检查、验收、入库、销售、盘点、报表及记账的管理,做到账实相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按照《现金管理条例》杜绝大额现金支付,按财经纪律规范戒毒人员服务部(“小卖部”)财务管理工作,戒毒人员服务部(“小卖部”)收、支款项由财务统一管理,每一笔货款都必须经所长办公会或党委会研究形成纪要后按规定程序报销,一律按照对公账户结算,每月公布一次账目,坚持用制度管钱、管权。

(六)关于对“政治生态浑浊,顶风违纪现象持续发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未完成”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6.针对“对政治规矩缺乏敬畏,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如,2016年以来,所党委领导班子纪律意识淡薄,规矩意识不强,有4名党员领导干部因违反组织纪律被查处;部分党员同志没有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自己要求不严,有5名党员同志因违反工作纪律被处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严肃党的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四个服从”,坚守初心,牢记使命,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提高干警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二是已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党小组深入学习《党章》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提高认识。三是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守纪律红线,加强警示教育,对在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的,坚决予以问责。

17.针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未完成。如,市审计局对强戒所审计发现问题中关于‘应收未收国有资产出租收入135,000元’,强戒所已采取法律程序,起诉多彩云南大酒店,追缴其所欠租金,但其中有两年租金已过诉讼期无法追回,造成国有资产损失9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我所于2019年9月26日与贵州本芳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合同约定贵州本芳律师事务所指派熊XX等3名同志为我所常年法律顾问。同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坚持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法。二是已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追缴租金,目前进入二审程序,待租金追缴到位后,及时上缴国库。 

(七)关于对“脱贫攻坚工作思想认识不高,宣传不够,结对帮扶工作不深不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8.针对“宣传工作不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干部职工对相关的政策还不够清楚,人人参与决战脱贫攻坚的氛围不浓。”的问题。

整改情况:充分利用所党委会、党委中心组学习、行政例会、支部“三会一课”等学习契机,借助全市推广使用的“毕节干部通”学习平台(口袋书中的大扶贫内容),深入学习和宣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相关政策法规,深刻认识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脱贫任务的艰巨性和紧迫性,发动全所民警职工,积极参与,投身脱贫攻坚工作,为脱贫攻坚建言献策,营造浓厚的脱贫攻坚工作氛围。

19.针对“深入驻村帮扶点开展扶贫工作不够。所领导班子到驻村点调研较少,有的甚至没有去过帮扶点,没有真正掌握贫困群众的困难和情况,没有真正沉下身子为贫困群众出点子、谋出路;‘4321’结对帮扶工作浮于表面,没有帮扶台账,没有根据贫困户的具体困难进行帮扶,不少干部职工不清楚结对帮扶点和自己帮扶贫困户。”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所党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脱贫攻坚作为当前重大政治责任,不断增强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所领导班子积极主动到驻村点开展帮扶工作,真正沉下身子为贫困群众出点子、谋出路。2019年8月以来,所领导班子成员累计到帮扶点开展调研帮扶工作3人次。二是根据市委部署,调整充实驻村干部,现共选派3名优秀同志投身脱贫攻坚工作。三是加大资金帮扶力度,仅2019年9月,便从紧张的行政经费中挤出11万元用于帮扶。四是制定了毕节强制隔离戒毒所“4321”结对帮扶方案,让民警帮助贫困户找准脱贫措施和方法,切实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五是开展创新“123机制”实现“毒”“贫”两解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肯定。

(八)关于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手段单一,内容和形式结合不好,机制体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0.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知识学习不到位,宣传不够。干部职工对应知应会知识学习不系统、不深入,组织的专项考试流于形式,部分干部职工未能真正掌握专项斗争相关知识。”的问题。

整改情况:所党委、各支部的政治理论学习,统筹抓好党建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内容的学习,尤其抓好上级关于扫黑除恶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的学习,让民警职工全面掌握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内容,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

21.针对“扫黑除恶线索摸排没有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排查机制,专项斗争承诺书签订没有实现全覆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新收戒毒人员的摸排力度,对新收戒毒人员人人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二是对解戒戒毒人员进行出所谈话,对其加强宣传教育。三是对摸排到的线索及时转交相关部门,累计收到线索30条。

三、存在的问题

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严从实组织整改。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体民警职工的共同努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巡察整改落实未全面完成。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加之国庆安保工作,巡察整改未全面完成。如我所中层干部选拔调整、支部换届选举、部分违规津补贴的核查清退、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等问题还在整改之中。

二是政治理论学习还不够系统深入,思想武装还有差距。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方面还有差距,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还存在差距。

三是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借助巡察整改之机,所党委已建立健全部分制度,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但体制机制还不健全,科学、准确、规范的规章制度还有待完善。

四、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所党委坚决以“整改不彻底,绝不放手”,“整改不完成,绝不收兵”的态度,保持工作节奏不变,推进力度不减,督促检查不松,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巩固,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问题清仓见底,做到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我所整体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提高政治站位,对党绝对忠诚

坚持把讲政治放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为、有力的措施,推动全体民警职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党建引领,强化理论学习

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党建引领,充分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党建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推进组织生活规范化,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水平。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决策程序

所党委将按照新时代司法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要求,结合场所实际,以更严要求、更高标准,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执行,以上率下,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把加强制度建设和确保各项制度贯彻执行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推进形成科学准确、民主集中、程序规范的决策机制,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落实力,提升所党委决策水平。

(四)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

持续强化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督促各部门研究解决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督办和检查问责,对照整改方案确定的目标要求,逐条逐项查看整改落实是否到位,是否取得实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销账销号,并抓好巩固和深化,坚决防止“一陈风”“走过场”,对还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认真研究解决之策,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条条见成效。

(五)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廉政建设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坚持认真开展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规定,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和细化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工作措施,经常开展主体责任落实的自查自纠,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六)加强规范化建设,锻造过硬队伍

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注重工作实际,加强民警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推进规范化建设,提高队伍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激发和调动民警职工积极性,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过硬的司法行政戒毒队伍。

所党委将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通过巡察整改,不断强化管党治党责任,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推动我所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司法行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认识,把讲政治的要求贯彻到业务工作中,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治本安全观,坚持以政治改造为统领,加强戒毒人员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教育戒治水平,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为平安毕节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为决胜脱贫攻坚、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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