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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11-18

来源:毕节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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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2019年4月1日至4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为期20天的集中巡察。2019年8月15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派工作组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巡察情况集中反馈会,并反馈了巡察意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关于巡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反馈意见》,结合实际,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现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整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我局党组在落实整改工作中,始终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不遮掩回避,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到人措施到人,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迅速动员部署,研究落实意见

市委第二巡察组8月15日召开意见反馈会后,局党组及时以党内文件(毕资源规划党发〔2019〕24号)和网站新闻稿的形式,将反馈意见向党员干部和社会公开。8月22日上午,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和责任分解,形成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落实党组和党组班子成员责任,明确整改目标要求和整改时限。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

局党组成立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孙小井同志担任组长,副县级以上干部任副组长,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科(机关党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以及沟通协调、督促检查、推动落实等事宜。同时,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即行即改,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2018年9月9日、9月19日、9月30日和10月8日,我局分别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整改推进有关问题,安排整改工作相关事宜。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

《整改方案》经局党组修改完善,报市委巡察办审核通过后印发。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27个问题,分解成52项具体整改任务。按照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负总责,一项整改任务由一名领导具体负责的原则,将52项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科室(单位)和责任人,明确了52个整改措施,限定了整改期限,列出整改台账(包括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四)形成整改合力,扎实推进整改

局党组强力推进整改工作,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其他领导同志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和单位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既从点上抓具体事具体人,又从面上抓管党治党的落实。

两个月来,我局共召开局党组会5次,针对反馈的6个方面27个问题制订52项整改措施,新出台或修订完善10项工作制度。截止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27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或持续推进。对违规发放的服刑人员工资、燃油费、购买高档服装费用以及转嫁出差住宿费等,责令如数退回,共退回费用183780元。共对36名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对5名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通过整改,全局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作风纪律进一步强化。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对“在学习贯彻执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对毕节试验区重要指示精神上不够深入,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方式上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贯彻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有差距。一是学习不够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两会等精神时,重形式,轻实效,以条款式、提纲式简单传达为主。如,原国土资源局党组中心组2018年4月4日集中学习全国“两会”精神时,全部是简单传达学习,无研学过程。二是未严格落实市委安排部署。市委办于2018年7月印发《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二届三次全会精神集中宣讲方案》,明确原市国土资源局为集中宣讲责任单位,负责牵头商有关单位组建宣讲团到基层开展集中宣讲。但原市国土资源局印发的工作方案没有认真落实市委要求,局主要领导只到扶贫联系点大方县绿塘乡宣讲1次,其他班子成员没有按要求到基层开展宣讲。原市城乡规划局党组虽然制定了集中学习宣讲工作方案,但方案文不对题,也未到基层宣讲。”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专题学习研讨计划,明确学习时间、学习方式、学习内容等。二是进一步强化学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两个月来,共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8次,参加学习达600余人次。局党组开展专题学习研讨6次,参加学习研讨达213人次。通过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贵州省代表团讨论时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毕节试验区重要指示精神等。三是制定宣讲方案,结合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围绕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市委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及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内涵和意义等,在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和帮扶点大方县绿塘乡开展3场宣讲,宣讲对象共计500余人。

2.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上有差距。十八大以来原市国土资源局在全市范围内审批办理了14宗泥炭矿的开采手续。其中,黔西9宗,织金2宗、赫章2宗,大方1宗。审批办理的14宗泥炭矿权中,有10宗采矿权法人和1宗投资人同为一人。泥炭矿露天大面积的开采方式,对植被和生态环境造成了毁灭性的破坏。严重违反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我们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经济与社会的和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绝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等生态环境保护思想。”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清理,全市共设有泥炭矿采矿权13个,其中黔西8个、大方1个、织金2个、赫章2个。已经开工建设投入生产的共9个,其中黔西7个、织金1个、赫章1个。我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对黔西涉及的泥炭矿山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根据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五地质大队提供的《采矿活动实地核查报告》和《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2019年5月14日,黔西县自然资源局将涉及企业移送黔西县公安局调查处理。县公安局已受理反馈意见,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证据,我局已专门行文要求黔西县自然资源局按照公安机关要求,重新聘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开展鉴定,在完善相关证据材料后,再次移送公安机关。

二是对除黔西8个泥炭矿外的泥炭矿进行调查。我市其他县共有5个泥炭矿权,其中3个至今未建设生产,分别是大方县1个、织金县1个、赫章县1个。赫章县1个泥炭矿曾组织过生产,后于2017年停产至今。织金县1个泥炭矿目前处于生产状态。我局已按规定委托中介公司对已生产或正在生产的矿山和实际开采矿种进行了取样化验。根据中介公司提供的《泥炭矿开采矿产资源种类的情况说明》,涉及生产矿山目前所开采的目的层矿产资源均为泥炭,未能确认存在实际开采矿种与《采矿许可证》载明不符的违法行为。

三是进行矿权处置。我局已组织召开听证会并征求司法部门意见,拟依法撤销7个泥炭矿采矿权行政许可。并向涉及的7个泥炭矿山企业送达了《关于撤销泥炭矿采矿权行政许可的告知书》。同时根据企业申请,就涉及泥炭矿采矿权行政许可撤销的行政行为举行了听证。目前正在进一步核查情况、收集证据,完善相关程序。除黔西7个生产的泥炭矿山外,其余泥炭矿山尚未建设生产或未能确认实际开采矿种与《采矿许可证》载明不符的违法行为,依法暂不能对其矿权作出处置。

3.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毕节试验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2018年11月20日,市委下发了《关于开展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回头看”的通知》(毕委发电〔2018〕1号),原市国土资源局党组直到2018年12月5日、原市城乡规划局党组直到2018年12月7日才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毕节工作的3次重要指示、批示和6次重要场合中提及毕节的相关内容,学习时间明显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中学习制度》。二是制定《中共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研讨方案》和学习研讨计划,局党组完成为期5天的集中研讨,其中涵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4.针对“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有差距。政务服务水平存在规划项目审批时限过长问题,不动产登记离群众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群众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些窗口部门评价不高,口碑不好,反映不断。部分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态度粗暴,方法简单,语言生硬。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还没有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公仆意识,群众认可度、满意度不高。如,2016年原毕节市国土资源局社会公认度评价调查结果反馈,在83个市直纳入考核部门中,排名第81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办事时限。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并印发了5个配套政策。初步完成“多规合一”一张蓝图信息平台建设,收集完善规划目录数据。二是精简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缩短不动产登记时限。加强对窗口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提升服务意识和水平。组织签订《毕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承诺书》。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正式实行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办结。启动实行窗口“一事一评”作风评价制度。制定《毕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考勤管理制度》、《毕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培训制度》、《毕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制度》、《毕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礼仪规范》、《一次性告知制度》等规范和制度。开展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便民利民措施。窗口开通老弱妇孺、军人绿色通道。

5.针对“落实党在全局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有差距。长期存在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问题。如,原市规划局2018年1月31日以局长办公会传达学习市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2018年4月28日以局长办公会传达4月23日市委常委会议精神,2018年9月20日以局长办公会传达市委二届第72次会议精神和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2018年5月11日、5月28日和7月19日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中共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工作规则》,制定党组会议事目录,并按规定执行。二是健全完善《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规则》,制定局长办公会议事目录,并按规定执行。

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学习不深入,意识形态常规工作未正常开展,工作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学习不深入。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浅尝辄止,不全面、不系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于8月22日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等精神。二是局党组于9月19日起开展6次集中学习研讨,深入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市委《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实施意见》等。

2.针对“意识形态常规工作未正常开展。局党组履行把好方向、管好导向之责做得不够,‘方向盘’‘导航仪’作用发挥不好,意识形态常规工作没有认真抓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分工意见》。二是局党组书记专门就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批示。三是制定网络意识形态宣传工作年度计划。四是制定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方案并开展督查。

3.针对“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工作制度未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弱化、工作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及“两微一端”阵地管理制度》、《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络信息管控制度》以及《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

(三)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力。原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未听取机关党建工作专题汇报,对机关党建工作没有做到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存在重业务、轻党建‘两张皮’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工作规则》建立党组会议事目录。二是把抓基层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局党组听取1次机关党委关于意识形态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机关和基层党建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2.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末位表态’执行不好。”的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工作规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3.针对“组织生活不严肃不正常。一是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没有落实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如,原市国土资源局党组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未对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出的问题和第四轮市委巡察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逐项作说明。二是个人查找问题不深不透。如,原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找自己存在的问题只提到‘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毕节试验区重要批示在领悟上还有局限性’‘适应新发展要求践行新发展理念能力不足’‘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情况’。三是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未按规定召开,质量不高。如,原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党支部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联合党支部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班子未作对照检查;原城乡规划局下属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党支部2017年度、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程序不规范,批评和自我批评缺少辣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中共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二是将2017年查摆出的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将第四轮市委巡察存在问题中尚未完成整改的,纳入本次巡察整改内容。三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开展班子成员个人问题检视,做到查摆个人问题不回避,敢于直面问题,敢于较真碰硬,防止出现以工作问题代替作风问题现象。四是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安排,机关党委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指导,确保严格按照党章党规规定规范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真正走到红脸出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十足。

4.针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落实不力。一是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正常,活动记录混乱。如,原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党支部的支委会记录为全体党员参加,会议内容为‘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原市城乡规划局下属单位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党支部把职工学习文件记录在‘三会一课’记录本上。二是党课缺乏实效。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和党支部书记讲党课重形式轻实效,照本宣传。如,原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党支部2018年度把2次党课集中安排在12月份突击完成,党课内容简单。三是党员发展工作不规范。如,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党支部2018年新转正党员的入党志愿书有涂改,不动产登记中心党支部将一些同志列为发展对象后未经短期集中培训便吸收为预备党员,相应的入党文书材料中用单位行政公章代替党支部公章。”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党支部健全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并严格对照执行。二是各党支部加强内部分工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党支部各类会议记录。三是制定《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上党课计划》,明确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其他班子成员到分管科室(事业单位)、所联系支部或帮扶联系点讲党课;党支部书记要讲1次专题党课,或者向所在支部报告一次个人学习体会。确保党课突出针对性,聚焦脱贫攻坚主战场,讲体会、谈收获、讲问题、谈措施。党课内容贴近工作、贴近实际,富有针对性,对党员干部有实质性教育意义。四是制定党员发展计划,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程序规范发展党员。五是对未经短期培训的预备党员,制定计划组织培训。六是刻制支部公章,按规定规范使用印章。

5.针对“党务政务公开不及时。市委、市人大相继任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并于2月2日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干部职工大会上正式宣布。但市委第二巡察组4月1日进驻该局时,其政务公开内容仍未更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务公开制度》,按规定及时做好党务公开工作。二是制定《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制度》,按规定及时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四)关于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禁而不绝。原市国土资源局对干部管理不到位,一些地方对八项规定精神执行还不够彻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践行“一岗双责”,形成廉政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体制机制。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分别对分管科室负责人和科室所属人员按季度进行预防提醒谈话,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干事创业环境正在形成。局领导还分别对所联系的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班子成员进行预防提醒谈话。

2.针对“‘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用办公经费购买高档服装作为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服。”的问题。

整改情况:责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市局财务与资金运用科进行整改。对于皮鞋费用共计9600元全部完成清退。

3.针对“虚列会议套取经费。规矩意识不强,执行会议标准不严虚列会议套取会议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局会议经费管理具体规定,规范会议经费支出管理。二是规范经费管理制度,对白条入账行为进行清理排查,完善相关支出票据审核把关。此外,我局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

4.针对“转嫁出差住宿费给基层单位。市局部分领导和职工到县区出差时,存在应由自己支付的住宿费仅结算一部分,剩余的转嫁县区支付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此问题属于边查边改问题,已全部清退,并于5月30日将核查处理情况报告报市委第二巡察组。

(五)关于对“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失职渎职问题严重、干部约谈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执行毕党办发〔2016〕11号《关于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实施办法》不到位。一是2018年对县级干部17人、科级干部327人开展预防提醒谈话,‘整治不担当不作为问题’集中约谈无《约谈方案》、《约谈提纲》和《约谈问题清单》预防提醒谈话登记表无时间、地点和记录人,无约谈对象承诺和约谈人签名。二是开展‘廉政谈话’记录不规范。开展“廉政谈话”时,谈话对象也是记录人。”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约谈常态化工作的实施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约谈工作,并规范整理好相关资料。

2.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对群众反映问题未按规定进行处理。二是对服刑人员仍继续发放工资。三是对信访举报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我局已转大方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查处。目前此件大方县纪委已介入调查,正在查处中。二是我局于2019年4月停止对服刑人员的工资发放。2019年7月,根据市纪委要求,我局将扣在毕节市会计核算中心账户和毕节市国土资源局账户上的工资上交国库毕节中心支库,并于7月24日将相关情况书面上报市纪委。三是经与有关部门对接联系,按照《关于对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热线电话转办件第247件和252件办理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情况报告》的有关要求履行职责。

3.针对“政治站位不高,履职不力。一是对非法采矿监管不力。二是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章建筑监管缺失。三是对土地整治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矿权审批监管。我局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对矿业权的新立、变更,地质勘查必须达到规定。对采矿权人申请调整扩大矿区范围的,新增部分资源一律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重新梳理了矿权审批登记的必备要件,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对市级发证的矿业权涉矿技术方案的评审,按省自然资源厅规定由我局下属事业单位组织开展,所需经费部门列入财政预算。同时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涉及矿权新立变更延续等重大事项一律由局专题会议和局长办公会决定。针对黔西县泥炭矿问题中暴露出来的我局业务科室审批不规范、黔西县自然资源局监管不到位问题,按照要求已于5月9日对市2名科级干部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对黔西县自然资源局8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处理。处理情况已上报。

二是我局于2019年8月23日、9月5日再次对金海湖新区违法建设项目进行调查,了解项目建设、销售、土地公开出让等情况,并完成初步调查报告,计划于10月24日与金海湖新区管委会就该项目的处置进行座谈,形成处理建议后报市政府研究。经核实,金海湖新区报送的未办理土地手续的违法用地项目为167宗。截止目前用地报省政府批准的63宗,部分获得省政府批准的35件,未组织或已组织但暂未获得省政府批准的52件(已组织用地报件20宗),已供地2宗,办理划拨手续的4宗,已复垦1宗,暂未确定项目位置10宗。我局还将举一反三,进一步核查清理167宗以外是否还有其他违法用地项目,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是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工作通知,截至2018年,我市共有59个土地整治项目未验收。针对此类问题项目,我局召开会议,明确人员核查项目存在的问题,梳理情况形成报告,向市政府专题汇报。我局已对这些项目建立了监督整改台账,结合专项整治要求,督促相关县局限期整改到位。对资金不到位的,结合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专项治理工作,积极协调县政府及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将项目建设所欠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多渠道督促项目资金的落实。对存在其他情况的,督促各县(区)细化措施,通过“验收一批、清算一批、撤消一批、在建一批”方式落实整改。对已竣工未验收项目抓紧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对还在建设的项目督促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在时限内进行竣工且验收,对建设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已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报项目所在县区政府进行清算,对目前还未开工项目,报项目所在县区政府撤销项目。目前59个土地整治问题项目,织金县已全部完成整改(验收2个项目、清算1个项目),大方县县完成整改验收2个,纳雍县完成整改7个(验收1个项目、撤消6个项目),其余47个项目正在整改之中。

4.针对“政府采购程序违规。一是将10万元以上的设备采购分次进行,规避报市财政局备案的程序。如,2018年11月28日、2018年12月5日毕节市国土资源局采购10台华为平板电脑,8台联想A7040电脑,未经市财政局备案。二是先签订采购合同再确定中标单位。如,2018年4月26日,与七星关区某电脑耗材经营部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确定中标单位的时间为2018年4月27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完善局财务内控制度,严格按制度组织开展采购工作。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并进行通报批评。

5.针对“违规挪用专项资金。2018年5月7日,毕节市国土资源局将2017年12月14日收市发改委拨陶瓷工艺品生产所需原料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工作经费用于支付2017-2018年各县地质灾害测量经费204.15万元、纳雍县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经费10万元。于2018年7月17日,毕节市国土资源局才归还该笔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违反财经纪律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询问示警约谈,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此外,我局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6.针对“土地出让价款及滞纳金追缴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我局核实,截止到2019年4月3日,毕节金海湖新区历年来挂牌出让土地未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宗数为8宗。一是经我局催缴,大方济民医院所欠BJJHH2017-28号地块土地出让价款480万元,已于2019年7月1日缴清。2019年8月5日,根据《毕节金海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签订BJJHH2017-28号地块补充协议的函》(毕金管函[2019]65号),我局与大方济民医院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互不追究违约责任。二是毕节市梨树高铁客运枢纽投资有限公司所欠BJJHH2017-25号地块土地出让价款3130万元,已于2019年9月11日缴清。三是金海湖新区BJJHH2017-41、BJJHH2016-38、BJJHH2016-39号地块已形成净地。我局已于2019年8月27日向毕节金海湖新区昊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省毕节金海湖新区鑫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发催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违约金的函。到目前为止,上述两公司均未如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和违约金,我局将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缴。四是经我局实地核实,BJSJK2014-18、BJJHH2016-34、BJJHH2018-60号地块尚未形成净地。对上述3个地块,我局已致函毕节金海湖新区管委会,请其加大征地拆迁安置进度,尽快形成净地,以便我局履行合同义务,将净地交付受让人使用,并按规定追缴所欠土地出让价款。

(六)“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巡察整改不到位不彻底”方面

1.针对“存在选择性整改。上一轮巡察发现的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其中,一些干部到杭州培训期间多报补助问题和到贵阳挂职多报伙食补助问题已整改,但对一些干部从2016年8月至2017年9月在大方县绿塘乡驻村,以报销交通费名义违规报销油票问题未进行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违规报销的费用已进行追缴。二是对整改不力的责任人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并通报批评。

2.针对“存在虚假整改的问题。一是弄虚作假。原城乡规划局党组对上一轮巡察发现的“四个意识”不强问题,整改措施中要求党员干部撰写学习心得4篇,部分党员干部弄虚作假,心得体会一字不差地从网上下载应付巡察。如,原毕节市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个别干部提交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毕节试验区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心得体会’全文照抄道客巴巴网络文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毕节试验区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心得体会’。二是未制定整改措施。原市城乡规划局党组针对2017年度查摆出的党员干部不能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勤俭节约意识淡化等问题没有对应制定整改措施。三是边改边犯。原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对2018年度巡察发现的‘贯彻上级决议决定不彻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有差距’等问题自查报告已进行整改,但问题在2019年度仍继续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提供抄袭心得体会的责任人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并通报批评,督促其重新撰写心得体会。二是印发《毕节市县(区)自然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干部外出报告制度》、《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食堂管理制度(试行)》、《毕节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部控制管理办法暨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本单位节水管理岗位职责制度以及节约用水管理制度等,进一步强化组织纪律和厉行节约。三是制定下发了《中共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中共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和班子及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内容,明确党组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和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

3.针对“存在整改不彻底的问题。上一轮巡察发现的原国土资源局部分县级领导干部在北京挂职期间多次报销往返机票问题,至今仍未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查,我局分别于2013年至2016年,按原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和市委安排,选派县级干部到原国土资源部挂职。当时我局的财务工作均由市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核算监督,期间我市对城际间交通费无明确规定,只能根据实际往返凭据报销。直到2018年10月29日,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下发《毕节市财政局、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关于调整市级单位选派到市外挂职干部挂职期间有关费用标准的通知》(毕财[2018]9号),才明确市外挂职干部报销城际间交通费的次数。

4.针对“存在边巡边犯的问题。对党规党纪缺乏敬畏之心,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原市国土资源局对上一轮巡察发现的违规将机关下属土地登记所和估价所资金69,635.99元工作经费划到食堂消费问题不但未进行整改,2018年7月,又继续划拔单位专项经费和应缴非税收入共计166841.40元(其中:‘国土厅汇乡镇电子政务建设经费’10000元,‘高速公路集团公司拨土地征地工作经费’15968.11元,‘地质灾害专项经费’10200元;工作经费专户银行利息收入130673.29元)到食堂开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规范使用资金。二是对违反财经纪律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询问示警约谈,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此外,我局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特此通报

 

 

 

中共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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