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18
来源:毕节市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量:
视力保护色: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共毕节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二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通报和社会公开的通知》通知精神,按照“三不两防一把关”的要求,我办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对二届市委第五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报告进行逐项审核,经研究,对二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8月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了市扶贫办在工作中存在的31个问题,下发了《关于巡察市扶贫办反馈意见》。市扶贫办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衡量“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从讲政治的高度从严从实组织整改,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制定了《二届市委第五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各工作组按任务分解及时进行整改落实。截止目前,涉及问题已全部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安排部署情况
8月26日下午,市扶贫办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主要领导主持会议,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各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参会。会议全文传达《关于巡察市扶贫办反馈意见》,讨论了《整改方案》。会议强调: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抓实抓好整改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对涉及问题进行责任分解,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牵头整改工作组及完成时限,并要求各分管领导要认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通过经常性综合协调督导,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查、指导、问责。各牵头工作组要立即采取措施,在方案上量化,在部署时实化,在落实中细化,确保整改任务一项不漏,全部整改。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还有差距
1.关于“理论武装有差距”的问题。中心组学习不深入。2017年3月17日至2019年3月25日的党组中心组学习,未制定阶段性学习研讨方案,无学习内容汇编,党组成员未撰写个人发言材料。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工作开展。明确党组书记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党组其他成员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学习,每次学习按要求准备发言材料。明确专门科室根据每季度不少于1次学习要求,负责中心组学习方案的起草、学习内容及相关资料的收集等日常工作,确保中心组学习严肃规范。二是进一步明确学习重点,确保学习质量。明确每季度组织1次以上中心组学习,严格按照市委宣传部《学习提示单》和相关上级要求的内容组织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及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三是进一步明确学习方式,确保学习任务落实。要求集中学习严格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要采取原文学习、专题报告、讨论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坚持每季度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围绕计划安排的学习内容,中心组成员通过自学,系统掌握基本理论,学懂弄通所学内容,并结合实际思考问题、调查研究。四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抓好学习教育,坚持读原著悟原理,逐字逐句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规定篇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内蒙古考察并指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要论述等内容,不断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严格对照要求开展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及交流发言,县级干部撰写心得体会。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先进典型视频、警示教育片,开展革命传统教育,进一步深化学习教育效果。
2.关于“政治站位的差距”的问题。一些工作与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还有差距,在个别问题的把握上站位不高,把关不严。如,组织未传达学习十九届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二届市委四次全会精神。又如,党组《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文件内容存在照搬照抄现象,出现“把‘两学一做’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主体班次……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每年组织对所属机关、学校、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党员干部、党组书记和党员进行集中轮训”等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查,市扶贫办党组在十九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中国共产党毕节市第二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后,已组织过传达学习,但由于记录的遗漏,导致传达学习未体现在会议记录上,为更系统深入的贯彻中纪委和市委相关精神,2019年5月13日下午,市扶贫办党组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组织传达学习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并再次传达学习了十九届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二届市委四次全会精神。二是废止印发的《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市委印发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市扶贫办工作实际,5月14日重新下发《中共毕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通知》。三是加大对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公文处理能力,杜绝今后出现类似问题。
3.关于“ 执行政治纪律有差距”的问题。存在以主任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研究人事问题。2017年7月31日以主任办公会研究个别同志试用期转正。
整改落实情况:经查证,市扶贫办2017年7月31日未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只召开了党组会议。巡察组反馈问题,应为记录错误所致,在下步工作中,市扶贫办党组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关于会议记录的规范性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会议记录的规范化程度。
(二)党的组织建设仍较薄弱,党内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
1.关于“党组织作用发挥有差距”的问题。存在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党务公开不及时等问题。2017年第25号党组纪要中“支付单位搬迁办公室相关费用30500元,购买办公桌椅、沙发、饮水机等费用控制在4万元”等内容,未纳入党组会集体研究决策,直接写入党组会议纪要。党务政务公开栏“三公经费”只公示到2018年2月,单位门户网站领导分工及内设机构职责等仍为2017年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及相关议事规定;二是在召开党组会讨论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要求将参会人员讨论发言情况记录清楚,党组书记必须末位发言。三是及时更新了党务政务公开栏和单位门户网站内容。
2.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2018年3月12日、2019年2月1日召开的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以提工作希望和建议代替批评意见。未认真开展谈心谈话,2017年、2018年度的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间无谈心谈话记录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走形式,2016年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落实情况与2017年民主生活会、2018年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报告内容相同,分析问题和问题整改存在走形式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从2019年开始,严格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要求,严肃组织生活,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征求意见、切实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整改工作。二是在今后的民主生活会中,要求党组书记带头,各党员干部要敢于抛开面子、揭短亮丑,敢于自揭短处、刮骨疗毒;敢于动真碰硬,开出有“辣味”的民主生活会,以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3.关于“党组会与主任办公会合并召开”的问题。党组会议纪要与主任办公室会议纪要只是名称不同,会议时间、内容和参会人员完全相同。如,2017年7月31日,召开的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
整改落实情况:经查证,市扶贫办2017年7月31日并未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只召开了党组会议,巡察组反馈问题,应为记录错误所致,在下步工作中,市扶贫办党组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关于会议记录的规范性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会议记录的规范化程度。
4.关于“党费缴纳不及时”的问题。市扶贫办2018年全年党员未按规定每月按时缴纳党费,而是按年度缴纳。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党费收缴规定:要求党员应当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市扶贫办2018年6月和12月分别制作党费收缴清册将月应缴额、半年应缴额、年应缴额、实缴金额等要素一一列明进行公示。另外,市扶贫办严格按照市直机关工委要求,每半年将党费汇总存缴到中共毕节市直机关工委党费专用账户。从2019年5月开始,市扶贫办党支部严格以月为单位对党费进行收缴。
5.关于“制度建设不完善”的问题。有的制度规定不统一。2017年4月21日,印发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制度》中,就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固定资产管理分别提出要求,但内容不够完整、不统一。有的制度内容缺失,未按《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议研究内容。有的制度内容违规,如,2018年制定的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将“讨论决定一次性支出3万元以上经费开支”“讨论以扶贫办名义授予和报上级授予先进集体和个人荣誉称号”内容列为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事项。
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更新完善相关制度。废止《毕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管理制度》《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出台《毕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毕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务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毕节市脱贫攻坚指挥部考勤管理、带薪年休假管理、政务值班管理、加班管理制度(试行)》。修订了会议制度、公文办理制度、公产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党组会议研究内容,并修改完善了党组会议及主任办公会议议事内容,制度汇编已经市扶贫办党组讨论通过印发执行。
6.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存在无会议记录人、无会议名称等会议内容记录不完整情况。如2017年8月30日、2018年3月5日、2019年2月19日、3月25日党组会议记录在研究大额经费使用时,只记录会议决定,未记录与会人员讨论发言的过程。又如,2017年8月22日、12月18日两次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汇报会和2018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二党小组会,均无会议记录人;2019年1月18日、2月22日、3月22日召开的会议均没有会议名称。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部分会议记录没有记录人、会议名称的问题,已经将记录人、会议名称补充完善。5月13日,分管领导组织负责会议记录工作的综合组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关于会议记录的规范性要求,要求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会议记录的规范化程度。
(三)“四风”问题禁而不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1.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如,2017年8月2日、12月18日,2018年2月2日召开的党组会议,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传达文件问题,对上级会议、领导讲话及批示精神仅作简单传达学习提要求,未结合脱贫攻坚职责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措施。
整改情况:2017年8月2日,市扶贫办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精神,全市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因传达学习的重要精神未涉及脱贫攻坚工作职责任务,故党组对学深学透、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开展谋划提了要求,未制定贯彻落实措施;2017年12月18日,市扶贫办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因市委就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有明确的安排部署,故党组提出要求,全体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根据全市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抓好整改落实;2018年2月2日,市扶贫办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贵州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贵州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精神,2017年度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会议精神及关于开好2017年度全市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精神。党组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领会省“两会”精神,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好省委孙志刚书记对毕节工作的三个方面的要求。
在下步工作中,市扶贫办党组将提高政治站位,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任务,带头查摆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不掺水分的业绩反对形式主义,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贯穿到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中,不折不扣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以苦干实干业绩诠释对党的绝对忠诚。持续围绕研究问题、破解难题,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厉行节约、廉洁奉公等工作目标切实推进“三个大兴”活动,提高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全办党员干部养成求真务实、勤俭节约、清正廉洁的“三有”干部。引导市扶贫办干部深入基层,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广集民智,化解民愤,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2.关于“违反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在差旅费中列支油料费”的问题。如,驾驶员分别于2017年4月17日、5月3日和6月12日报销燃油费3笔共5690元,在差旅费科目中报销。
整改落实情况: 2019年4月,市扶贫办财务人员已完成账务处理,调减差旅费5690元,调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90元。
(四)违反党的纪律建设方面问题时有发生,党委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内部管理不规范
1.关于“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问题。2017年12月31日会计结账期,库存现金账面余额51652元,存在安全风险。直至2018年5月才将44202元存入银行,违反《现金管理条例》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遵守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相关财务人员的管理,坚决做到“日清月结”。
2.关于“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2018年1月23日,市扶贫办召开党组会研究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数据分析服务采购事宜,先确定中标供应商贵州某公司及中标价29.5万元,2018年2月2日才向市财政局报批且未制订采购方案,成立采购小组,未进行市场询价,无验收纪录。
整改落实情况:2018年初,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省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数据质量进行通报,毕节市数据质量问题17.4万条,占全省问题数据总数的43.37%,系统数据质量问题严重,亟待整改。根据市政府安排,由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采购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信息数据分析服务,对系统数据进行问题分析,并将数据分析结果运用于指导全市建档立卡系统数据质量的问题整改。
项目实施方贵州某公司是省主管部门建档立卡系统数据的合作单位,只有该公司掌握全省建档立卡数据资源,采购该公司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信息数据分析服务有利于数据分析结果与省主管部门保持一致,便于县、乡、村更有针对性地及时整改完善建档立卡系统数据的问题,提高建档立卡系统数据质量。因其特殊性,市扶贫办采购该项数据服务技术,无法进行市场询价,只能进行单一来源采购。2018年2月2日,市扶贫办党组就采购事宜向当时联系纪工委进行了报备,并向市财政局提交了关于请求自行采购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数据分析有偿服务的报告,2018年3月9日,市财政局同意市扶贫办在申请预算内自行采购。
在下步工作中,市扶贫办党组将进一步强化对政府采购的规范化管理,确保采购程序规范,经得起检验。
(五)对上轮巡察整改督促落实不够,整改不够彻底。上一轮巡察反馈的3个问题,仍有2个问题未整改,1个问题整改不彻底
1.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上轮巡察反馈“过路费一次性充值,又出现多次过路费票据报帐问题”、“两名驾驶员共计报销3880元洗车费无附件清单问题”、“2015年支付某电视台的专题宣传片20万白条收据”等问题,仍然存在既报销ETC充值卡、又报销零星过路费,未提供3880元洗车附件清单,电视台的专题宣传片20万仍然是白条收据入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巡察反馈的“两名驾驶员共计报销3880元洗车费无附件清单”问题已作相关具体说明,完善相关手续;二是针对巡察反馈的“某电视台的专题宣传片20万仍然是白条收据入帐”问题,财政作出说明,完善相关手续。
2.关于“出差费报销不规范问题未整改”的问题。上轮巡察反馈“个别班子成员自己出差自己审核”问题,市扶贫办党组未将分管财务领导出差审核改为主要领导审核签字,仍然为分管领导自己出差自己签字审核报销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已将分管财务领导出差审核改为主要领导审核签字报销。二是加强车旅费报账审核把关,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车旅费坚决不予报账;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遵守财经纪律的自觉意识。
3.关于“车辆用油问题未整改”的问题。上轮巡察反馈“车辆用油在使用IC卡的同时,又多次单独开发票报帐,车辆用油费用较高,报销凭证不合理”问题,市扶贫办党组以本单位2010年制定的,《关于重申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中“洗车补胎费每月200元包干”为由,用中石化加油票形式报销该项包干经费,违反了《会计法》第二章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之规定,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已责成市扶贫驾驶员李某退还2018年3月报销的2017年度洗车补胎包干费用。二是2019年5月13日,分管领导就公车使用、管理、车辆维修维护等事宜约谈了3名驾驶员,要求他们严格遵守公车管理制度,做到在节假日期间坚决执行封车规定,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在车辆维护方面,超过一万元的维修项目必须经过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在车辆维修期间,要收集好相关图片资料并督促修理厂家及时报账。
(六)对脱贫攻坚艰巨性认识有差距,少数干部作风不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思想认识有差距。少数党员干部对脱贫攻坚艰巨性认识不足,责任和压力传导不到位,在扶贫精准上有差。
1.关于“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调整比例过高”的问题。如,2017年调整项目962个,调整资金25587.56万元,调项目比例达到13.3%;2018年度全市调整项目487个,调整资11291.92万元,调整项目比例达到9%;截止2019年4月16日,调整资金4254.11万元,调整项目77个,调整项目比例为4.5%。
整改落实情况:为切实解决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项目调项比例高等问题,从2017年开始,市扶贫办一直着力推进此项工作。一是建立项目库进行整改。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和省扶贫办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要求,及时开展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建立了“毕节市2018—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同时,对入库项目进行动态管理。截止目前入库项目33819个,涉及资金413.99亿元,从源头上整改项目调项比例高的问题。二是推进项目建设进行整改。调项部分项目中,由于推进力度不够,存在问题未及时得到解决,最终只能作调项处理。在项目建设中尽量避免出现调项现象,着力推进项目建设是关键。为此,巡察反馈问题后,市扶贫办围绕资金项目备案、拨付、报账、竣工四个方面,采取定期调度、提示等方式,加大项目建设力度进行整改。三是督促指导进行整改。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巡察反馈情况,市扶贫办联合市财政局等部门针对2018年度发展资金项目开展市级检查。
2.关于“违规拨付项目资金”的问题。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拨付项目资金。如,赫章县某乡镇人民政府果蔬产业示范园区冷库建设项目,中标方为贵州某公司,中标金额为271.85万元。项目在验收合格后未按要求扣取5%作为质保金,应拨付项目资金258.27万元,实际拨付271.85万元,违规多拨付资金13.59万。
整改落实情况:该乡镇已与项目实施方沟通协商,于2019年5月8日将质保金13.59万元退回至县财政。5月14日,市扶贫办分管领导带队赴赫章县对该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确保整改工作精准到位、不留死角。
(七)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力度不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常态化约谈有差距
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层层递减”的问题
巡察反馈问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不全面,责任落实上紧下松,层层递减。党组主要领导会上要求多,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对职责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开展少。如。2018年少数党组成员未与主要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风俗责任书;少数班子成员对“两个责任”、“四种形态”、“常态化约谈”等内容不清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书记牵头,分管领导加强对职责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日常监督检查;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强化领导班子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全面深化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以更坚决的态度,更规范的制度,更有力的措施,自觉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配合市纪委监委重点抓好全市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以严格的纪律保障,确保全市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三是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两个责任”、“四种形态”、“常态化约谈”等内容。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截至目前,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市扶贫办存在的问题已经全部整改,部分问题将长期坚持。在下步工作中,市扶贫办党组将保持工作节奏不变,推进力度不减,督促检查不松,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确保整改不留死角,问题清仓见底,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四个意识”深化整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毕节试验区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从讲政治、顾大局、讲纪律的高度,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动、有力的措施,推动全办干部职工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始终在立场上、方向上、原则上、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强化政治担当深化整改。持续强化整改政治责任,对照整改方案确定的目标要求,逐条逐项查看整改是否到位,是否取得实效,建章立制是否完备。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销账销号,抓好整改成果的巩固,坚决防止“一阵风”和“走过场”。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认真研究治本之策,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反弹回潮。
(三)强化责任担当深化整改。进一步组织市扶贫办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毕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和《毕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务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制度,杜绝违反财经纪律、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相关规定的情况发生;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报账等相关程序,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管好用好各类资金,坚决杜绝违规报账、违反财经纪律等事件的发生;加大对会议记录、公文拟写等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认真组组学习关于会议记录的规范性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会议记录的规范化程度,提高全办干部职工的公文拟写、处理能力。
(四)强化督促检查深化整改。进一步抓好对县乡两级的督促指导,此次巡察组反馈的扶贫项目、资金等问题多发生在县乡两级,市扶贫办将继续跟踪督促指导好县乡两级完善相关制度,并加强对扶贫项目的督查力度,确保项目有效实施,真正惠及农户。
中共毕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