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18
来源:毕节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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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2019年5月16日至5月31日,二届市委第五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对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为期15天的集中巡察,并对2018年二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2019年8月1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局党组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安排,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制定整改措施,压实压紧整改责任,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及时研究安排。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反馈会结束后,局党组书记立即组织局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和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局属各支部支委成员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共毕节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巡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反馈意见〉的通知》精神,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对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等方面的工作明确了具体牵头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和时限要求。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班子成员、县级干部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以及局属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分别作出明确。并结合整改工作需要,设立了综合联络、督查督办、文稿起草等3个专项工作组。
(三)认真制定整改措施。针对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指出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毕节试验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及时、深入,政治理论学习存在差距,管党治党责任有缺失”“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安排有差距”“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彻底,工作作风还存在不严不实问题”“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项目跟踪监督管理不够到位”“上一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对扫黑除恶工作重视不够”等8个方面的25条问题,局党组认真梳理,深入研究,切实制定了74条具体整改落实措施,逐条逐项明确了整改牵头领导、责任科室(部门)、责任人员和时限要求,于2019年8月30日印发了《中共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毕节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四)认真抓好整改。自8月底来,局党组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和各有关科室(部门)、支部认真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局党组安排,对照《中共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毕节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抓好各项问题的整改落实。
(五)强化调度指导。局党组切实采取半月进行定期研究的巡察整改工作机制,9月以来,局党组书记先后3次主持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单位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安排下步巡察整改工作。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毕节试验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及时、深入,政治理论学习存在差距,管党治党责任有缺失”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传达不够及时、学习不够深入。2018年7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毕节试验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2019年1月24日才组织学习,且党组成员未按相关要求对习近平总书记的批示开展讨论发言,学习不够深入。党的十九大在2017年10月18日召开,但原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党组在2018年4月26日才组织学习。”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学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排部署,切实制定了《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局班子成员、县级干部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和各支部支委为成员的局党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专门设立了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巡回指导工作组。围绕党的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理想信念、宗旨性质、担当作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性修养、廉洁自律等8个方面的主题,2019年9月18日至9月27日,局党组主题教育领导小组认真制定专题集中学习研讨计划,先后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活动3次共5天,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做到“两个维护”》《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北京香山革命纪念地和在河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部门实际,先后认真组织开展了形势政策教育、先进典型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警示教育。二是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对照中央、省委、市委有关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对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进行修改完善,于2019年9月6日印发了《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对学习内容、学习要求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对党的重要理论、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第一时间学习领会、第一时间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局党组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三是认真开展中心组学习研讨。2019年6月17日,局党组书记、局长组织局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和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第2次集体学习研讨会,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文艺工作座谈会、在哲学社会科学座谈会、在会见记协第九届理事会和中国新闻奖及长江韬奋奖获奖者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为第五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所作的序言、《多彩贵州、发展新路—改革开放40年的西部样本》《缩影:贵州改革开放40年》《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总体国家安全观干部读本》、人民日报评论《汇聚起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中央宣传部《中心组学习材料》(第36期、第37期)、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等内容。会上,5名局党组成员分别围绕有关学习内容作了重点发言。在9月17日,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第3次集体学习研讨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和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关于党的初心和使命、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市委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并对习近平总书记对毕节试验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再次进行深入学习贯彻。四是深入开展宣传宣讲。8月7日,局党组书记、局长桂祥友带领相关人员,积极深入金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召开专题宣讲会,为金沙县工信系统、产业园区和有关企业宣讲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市委二届五次全会精神。8月13日,局党组成员杨雄带队深入单位脱贫攻坚帮扶联系点纳雍县锅圈岩乡宣讲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市委二届五次全会精神。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够严肃。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原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2018年党组中心组学习无集中学习研讨主题,党组班子成员未全部发言,每次只有1至2名党组成员发言,发言的同志未结合分管工作实际进行发言,通过中心组学习来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有差距。二是民主(组织)生活会不够严肃。个别同志的2018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材料存在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错误表述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出风条例’,且没有按照民主生活会有关规定,对是否存在插手或者参与经营茅台酒等问题进行明示。原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2018年民主生活会无会前专题学习记录、无会前谈心谈话记录。三是相关数据统计不够严肃。原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综合党支部在开展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时,在汇总表上将统计所得的‘合格’票数填写在‘不合格’栏内;民营经济发展局党支部换届选举时,党员所得票数被统计填写在‘不赞成’栏内。”的问题。
整改情况:(1)完善学习制度,推进中心组学习规范化。一是修订完善学习制度。局党组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结合实际,认真修定完善并于9月6日印发了《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要求、学习管理考核和问责等内容。二是严格要求学习研讨发言内容。针对“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2018年党组中心组学习无集中学习研讨主题,党组班子成员未全部发言,每次只有1至2名党组成员发言,发言的同志未结合分管工作实际进行发言,通过中心组学习来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有差距。”的问题,局党组组织班子成员进行了深入反思和自我批评,深入剖析了问题根源,深刻汲取了问题教训,并作出明确要求,下步中心组学习所有党组班子成员全部要结合工作实际发言。三是推进中心组学习规范化。今年1月24日、3月20日、6月17日和9月17日,局党组根据中央、省委、市委有关要求和《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重点专题理论学习计划》安排,认真制定学习方案,精心准备学习内容,明确纪律要求,先后组织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4次,组织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和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学习研讨会上,局班子成员围绕每次学习内容,认真作了研讨发言。
(2)严肃认真组织召开党内重大会议。一是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局党组先后组织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会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集中学习研讨会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等党内重要会议5次。在每次党内重大会议召开之前,局党组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有关要求,结合部门实际,认真制定并下发了具体会议通知,对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有关要求等方面作出明确,并按照会议通知认真组织召开会议。下步,局党组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有关要求,切实认真制定局党组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等一系列党内重大会议方案,按要求组织召开会议,确保党内会议严肃认真规范。二是认真做好会议记录。9月2日,局党组对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无会前学习记录、无谈心谈话记录等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对负责学习和谈心谈话记录工作的相关科室和人员进行了约谈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讨,深刻汲取问题教训,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三是认真做好资料归档。明确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党内重大会议和重要工作资料归档要求,对包括会议方案、会前学习记录、会前谈心谈话记录、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个人发言提纲、征求意见建议情况、整改落实情况等相关工作资料,做到及时认真收集、有序归档。
(3)强化督导,推进支部工作规范化。一是认真汲取问题教训。9月10日,局党组有关负责同志对局机关党委下属的综合党支部、民营经济发展局党支部支委成员进行了约谈教育,深刻剖析了综合支部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民营经济发展局党支部在支部换届选举时统计相关得票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并责令支部作出深刻书面检讨,认真汲取问题教训。二是认真开展党务培训。9月29日,局党组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全局党务工作培训会,对局属各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组织活动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局机关党委相关人员对各支部支委成员进行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方面的党务知识进行了培训。三是加强督促指导。9月6日至9月9日,局机关党委对局机关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和局属事业单位综合党支部、民营经济发展局党支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党支部和离退休党支部等7个党支部2019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督查,认真指出各支部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并要求支部立即认真整改到位。
3.针对“执行《党组工作条例》和民主集中制有差距。一是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如,2018年以来,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在研究所有事项(含“三重一大”),主要领导搞‘一言堂’,其他党组成员均未作表态发言,未体现主要领导末位表态情况,没有充分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二是会议记录不规范。党组分工文件与党组会议纪要不一致。如,原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2018年8月30日党组会议纪要中明确某同志负责委机关财务工作,未明确协助领导。但是,2018年8月30日下发的《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党组关于调整委班子成员及县级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毕市工能党发〔2018〕13号)中明确该同志分管委机关财务工作,另一名同志协助该同志分管委机关财务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1)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是修订完善有关会议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有关要求,认真修订完善部门《党组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专题会议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相关会议制度,对落实民主集中制作出明确要求和规定。二是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对需要提请局党组上会进行研究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会前调研、提前向负责联系单位的纪检监察组报告、会上讨论研究并邀请有关纪检部门到会监督指导、形成最终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办理。在上会研究决定环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具体承办科室和分管领导首先汇报具体情况、参加会议的县级干部和班子成员研究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最后发表意见的研究决策程序。三是深刻汲取教训。9月9日至14日,局党组对2018年以来单位参加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的部分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和科室负责人进行了访谈调查,并对2018年以来的局党组会议原始记录进行了认真检查,深刻剖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深刻汲取了问题教训,并将有关情况形成具体书面报告,向市委巡察办汇报。
(2)严格规范会议记录。一是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结合实际,明确局办公室工作能力突出、责任心强的同志具体负责做好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重大会议的记录工作。二是加强会议记录纪要的审核。实行会议记录纪要“三人审核”的工作机制。在会议召开后2个工作日内,由局办公室负责人对会议记录纪要进行初次审核修订;初审修订后及时报分管局办公室工作的党组成员进行再次审核修订;最后报请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最终审定签批后印发。通过认真审核,确保了单位会议记录和纪要严肃规范。
4.针对“干部选配不规范。一是超编制配备领导。二是有混编混岗情况。存在用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担任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的问题,截至目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7个科室由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担任负责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执行市委关于配备部门领导干部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市委有关安排配备部门领导干部。二是及时任命部门科级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机构改革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共设立23个内设科室。根据部门工作需要,结合原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科级领导干部个人综合表现,2019年7月24日,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了8名正科长、2名副科长。三是认真做好部门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根据局机关实际工作需要及内设机构职位空缺情况,经单位党组研究决定,并征得市委组织部同意,今年8月,局党组按程序在局机关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优秀干部中选拔任用了6名正科级领导干部、4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四是认真研究解决干部人事问题。9月24日,有关局党组成员就巡察组反馈指出的“执行干部选任规定不严格、不规范”问题召开了整改落实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开展好干部选任工作,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的每个关口。
(二)关于对“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安排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不到位。党组未在一定范围内通报2018年全省、全市和本系统的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8年、2019年工作要点和计划。党组成员未对2018年民主生活会上个人对照检查出的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党组成员虽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8年述职述廉报告,但是其内容空洞,不同程度地存在缺乏事例、数据作为支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今年以来,局党组先后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4次、党组(扩大)会议24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集中学习研讨会议3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在哲学和社会科学座谈会上、在会见记协第九届理事会和中国新闻奖及长江韬奋奖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宣传部长、组织部长会议精神,中央宣传部、省委宣传部有关文件及学习材料精神等。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部门重要工作内容。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重点工作内容,在《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中,对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出明确安排和要求。三是切实制定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按照市委宣传部有关要求,结合部门实际,认真制定了局党组《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于9月6日下发了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重大事项意识形态风险评估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办法》《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实施办法》等工作制度,促进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四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4月11日,在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2019年度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局党组书记对抓好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作了安排部署。6月17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安排意识形态工作。7月上旬,局党组分别向市委、市委宣传部报告了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局机关及局属单位中层以上干部通报了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9月下旬,局机关党委对局属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指导,并对各支部支委成员进行了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培训。切实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部门业务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督促。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全省、全市和本系统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通报。五是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按照市委宣传部要求,制定了《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毕节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成立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对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的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整改。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主体和主体责任不明确。《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党组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没有明确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主体的工作职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修订完善了部门党组《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局党组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党组领导班子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局班子成员、县级干部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和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对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分管责任人的职责作出明确。二是明确工作任务及分工。根据局党组《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安排,成立了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和局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扎实开展意识形态教育,夯实思想基础、积极推进常态化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阵地管理、做实做细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管,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等方面的具体工作任务以及相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一岗双责”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全面压实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三)关于对“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三会一课’不规范。一是支部活动开展不正常且资料不完善。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两个离退休党支部开展活动不正常,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相关资料。二是会议名称不清楚。如,原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民营经济发展局党支部2018年4月10日记录,全体党员参加,会议名称为‘支部大会、支委会’;2018年10月8日记录,会议名称为“支部大会(支委会)”等。三是存在记录简单的现象。如,原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民营经济发展局党支部2018年4月10日记录仅标题式记录,无具体学习内容的表述;原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综合党支部2018年4月12日、5月10日、8月7日记录过于简单。四是原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机关第一党支部无‘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的相关资料。”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组(扩大)会、机关党委会等契机,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各支部支委成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和各支部支委成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升支部抓实抓好党建工作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认真开展自查。根据局党组安排,局机关党委成立了党建工作督查组,于9月6日至9日对局机关5个党支部和2个离退休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督查,认真查找各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存在的问题。三是认真开展党务培训。9月29日,局机关党委围绕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以及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意识形态、发展党员、党费收缴、支部阵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对局属各支部支委成员进行了党务专题培训,切实提升支部党务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四是认真汲取问题教训。9月10日至11日,局党组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对局机关第一党支部、民营经济发展局党支部、局属事业单位综合党支部和离退休第一、第二党支部支委成员进行了约谈教育,认真分析了各支部存在问题的原因,深刻汲取问题教训,要求各支部认真落实党建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推进支部建设规范化标准化。责令局机关第一党支部、民营经济发展局党支部、局属事业单位综合党支部和离退休第一、第二党支部就存在问题作出书面检讨。五是强化离退休支部工作指导。结合局机关各支部工作实际及支部支委成员现实工作表现,局机关党委选派了2名年轻优秀的党员同志,分别兼任离退休第一、第二党支部党建联络指导员,积极指导帮助离退休党支部组织开展有关活动。9月份,我局2个离退休党支部已按要求认真组织召开了支部大会、支委会和党小组学习会,并按照局党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排部署,参加了局党组组织开展的“迎国庆”主题党日活动。六是认真开展学习教育。自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来,各支部认真落实局党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参加局党组专题集中学习研讨3次以及形势政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等学习教育活动。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支部的学习研讨活动。
2.针对“未按规定收缴党费。一是未按月收缴。原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综合党支部、民营经济发展局党支部2018年都存在半年收缴一次党费的问题。二是采取‘四舍五入’方式收缴党费,导致部分党员未能足额缴纳党费。原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综合党支部2018年党费收缴明细显示,某同志应缴党费44.21元,半年应缴纳额为265.26元,实际缴纳党费265元,少交党费0.26元。三是未逐级上缴党费。原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综合党支部将2018年上半年党费直接交市直机关工委,未交本单位机关党委汇总上缴。四是个别党支部未按规定建立党费收缴标准核实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党支部2019年党费收缴清册只显示姓名、收缴额,无该党员工资明细、缴纳基数、缴纳比例等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自查。9月6日至9月9日,局机关党委组成党建工作督查组,对各支部党费收缴等相关工作进行了督查,认真清查了各支部2018年以来党费收缴情况。二是责令相关人员及时补交党费。针对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个别党员同志未足额缴纳党费的问题,结合局机关党委自查情况,责令相关人员于9月10日按标准足额补交了党费1023.02元。三是明确党费收缴工作要求。9月13日,局机关党委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对党费收缴的标准、时间、程序、公示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各支部按照规定,足额、按时做好党员党费收缴工作。四是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公示。结合工作实际,局机关党委认真制定了《支部党员党费收缴清册》,将党员姓名、入党时间、工资明细、缴纳基数、缴纳比例、应缴金额、实缴金额、缴纳时间、收缴人等相关信息纳入党员党费收缴清册重要内容,并要求各支部及时将党费收缴情况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党内外监督。五是加强工作培训。9月29日,在局机关党委组织的党务工作培训会上,就做好党费收缴工作等方面对各支部支委成员进行了培训。六是认真汲取问题教训。针对综合党支部、民营经济发展局党支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党支部在党费收缴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9月10日、12日,局党组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对3个支部支委成员进行了约谈教育,认真分析了党费收缴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并要求支部就作出书面检讨,深刻汲取问题教训。
3.针对“发展党员工作档案不规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营经济发展局党支部部分党员同志的《发展党员工作档案袋》上无归档时间、无责任人签名等。”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排查。9月6日至9月9日,局机关党委对各支部2014年以来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二是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工作规定。9月16日,局党组有关负责同志组织召开局机关党委会议,研究局机关第二党支部有关同志预备党员预审工作,并组织学习《贵州省发展党员规程(试行)》。9月29日,在局机关党委党务工作培训会上,组织各支部支委成员再次认真学习了《贵州省发展党员规程(试行)》,要求各支部要严格按照《贵州省发展党员规程(试行)》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严把政治关,高标准严要求发展党员。三是认真汲取问题教训。针对民营经济发展局发展党员工作存在的问题,9月10日和9月12日,局党组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对民营经济发展局党支部支委成员和局机关党委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教育,认真分析问题原因,深刻汲取问题教训。
(四)关于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彻底,工作作风还存在不严不实问题”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执行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委领导出差需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派车,科室人员出差需派公务用车的,需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车,但是该单位并未按制度执行。如,2018年12月10日,某同志出差到大方县收集招商引资项目资料,公务派车单中无公务用车车牌号,无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不能体现领导是否同意派车。再如,2018年9月29日,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印发《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公务接待人均标准原则上不超过60元,2018年11月23日,在七星关区绿色粗粮餐厅接待某单位领导一行5人时,陪餐人数为3人,接待费为736元,人均92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调查问题情况。针对2018年12月10日单位公务派车及2018年11月23日在七星关区绿色粗粮餐厅接待省工信局领导存在的问题,9月10日至14日,局党组对负责单位公车管理和公务接待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认真调查,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切实将相关情况形成了具体书面报告。并对2019年以来单位公务派车情况、公务接待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确保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二是强化制度落实。9月上旬,5名局党组分管领导和1名县级分管干部分别组织分管领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公车管理制度》《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单位公车管理和公务接待等方面的制度规定。三是加强教育提醒。9月18日,局党组有关负责同志对局办公室负责人及具体负责公务接待工作的有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局办公室深刻汲取之前在公车管理和公务接待方面存在的问题教训,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办公室工作。
2.针对“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一是报账资料审核把关不严。如,2019年1月18日、23日部分干部到纳雍县锅圈岩乡运送慰问物资按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报销差旅费,未附公务派车单。二是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的现象。如,原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2018年6月22日现金支付聘用人员社保费3814元,2018年10月23日现金支付聘用人员社保费4486.5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9月20日,局党组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结合部门实际,认真修订完善并印发了部门《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对单位财务预算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非税收入管理、结算管理、财务机构管理、会计档案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二是认真核查问题情况。针对2019年1月18日、23日部分干部到纳雍县锅圈岩乡运送慰问物资、2018年6月22日和2018年10月23日现金支付聘用人员社保费存在的问题,9月16日至17日,局党组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切实将有关情况形成具体书面报告。三是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在8月16日召开的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上,局党组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单位公车派车制度和差旅费报销制度,凡出差乘坐其他交通工具的,必须提供局主要领导签批同意改乘其他交通工具的审批单,否则不予报销。自2019年9月起采用公务卡刷卡支付聘用人员单位缴纳部分社保费,个人缴纳部分从聘用人员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3.针对“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如,2018年5月16日,原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在七星关区大定府猪脚火锅店接待某公司一行4人时,陪餐人数为3人,陪餐人数超标,但接待菜单上饭钱按9人结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结合实际,认真修订完善并印发了部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对公务接待标准、陪餐人员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单位公务接待规范化。二是认真调查问题相关情况。针对2018年5月16日在七星关区大定府猪脚火锅店公务接待存在的问题,9月16日至17日,局党组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个别访谈调查,认真分析了问题原因,并将有关情况形成具体书面说明,如实向市委巡察办汇报。三是认真汲取问题教训。2019年9月18日,局党组相关负责同志对局办公室负责人以及负责单位公务接待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警示教育,对按规定做好公务接待工作作出明确要求,严禁公务接待再次出现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
(五)关于对“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如,2018年原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2019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责任内容雷同,仅到面未到点,仅有共性目标无个性目标,且只签订到中层干部,没有将责任层层传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局党组积极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党组(扩大)会议等契机,组织局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和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贵州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贵州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的通知》《贵州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行为处分规定》以及市纪委市监委下发的《关于纳雍县审计局在主题党日活动中违反纪律作风问题的通报》《关于严禁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关于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县委县政府“一把手”警示录》等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和规定精神,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二是认真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9月29日,局党组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党员领导干部集中观看了《灭蚁——毕节市民生领域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全体干部职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三是全面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年初,局党组结合实际,认真制定了《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作出明确要求,组织召开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2019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安排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8月初,对全局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下半年工作进行研究。结合各科室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制定了部门《底线清单》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对2019年4月签订的《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思,分析了问题原因,汲取了问题教训。
2.针对“权力监督工作开展有差距。一是‘三重一大’事项权力运行清单运行监督不规范。如,原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2018年‘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报告存在还使用旧版本报表、自己实施自己监督、内部监督仅一人监督等情况。二是党务政务公开不规范。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全省脱贫攻坚优秀党员’考察对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评选‘贵州省脱贫先进集体’的公示、2019年1至3月上交市直机关工委党费收据均公示在政务公开栏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局党组认真落实市纪委市监委“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自2019年6月市纪委市监委“权力运行监督系统”正式启用以来,对部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需要纳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均按程序和规定提前通过“权力运行监督系统”向负责联系我局的市第七纪检监察组进行报告,得到市第七纪检监察组批准同意后再纳入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决策,并积极邀请市第七纪检监察组有关领导同志到会进行监督指导。二是认真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实际,在单位办公区域合理设置了党务、政务公开栏,根据工作内容,按规定认真做好人事任免、评先选优、党费收缴、工资发放、“三公”经费支出等相关党务和政务事项,主动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民主监督。三是认真汲取问题教训。针对将党务公开内容放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的问题,9月13日,局党组有关负责同志对局机关党委办公室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批评教育,深入剖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要求局机关党委办公室深刻汲取问题教训,坚决防止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3.针对“‘四种形态’常态化约谈不够规范。如,2018年、2019年开展的‘四种形态’常态化约谈工作未填写呈批表、意见登记表、情况登记表、情况统计表,未建立约谈台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对干部职工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局党组及时发现、及时进行提醒和教育。今年5月下旬以来,局党组先后对1名落实财务工作规定不到位的科级干部进行了约谈教育,对先后分管单位财务工作的2名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对8名脱贫攻坚驻村干部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对新选任的6名局机关党委委员开展了提醒谈话,对新提拔任用的8名科级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对6名提拔任命的一级主任科员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9月上旬,针对个别干部职工落实脱贫攻坚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不到位的问题,责令1名中层干部在局党组(扩大)会上作出深刻检讨。二是认真建立完善工作台账。按照规定,及时认真建立了局党组“四种形态”约谈教育工作台账,规范填写了约谈教育呈批表、意见登记表、情况登记表、情况统计表等相关工作资料。
4.针对“部分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如,原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中层干部2018年述责述廉报告,存在用述职代替述责、无述廉内容、少数人员互相抄袭、报告内容空洞不具体、泛泛而谈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中层干部年度述责述廉有关工作要求。针对2018年度中层干部述责述廉工作存在的具体问题,局党组要求,每年底开展的年度中层干部述责述廉报告会,由负责分管部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班子成员牵头,局机关党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按照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要求,提前统筹谋划,认真制定单位述责述廉工作方案,对中层干部会前认真拟写报告、会上述责述廉等相关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确保述责述廉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二是积极推行“双重审核把关”的工作机制。对需要提交局党组装档备案以及向上级有关领导部门报告的相关文稿,实行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双重审核”的工作机制,明确由相关干部职工本人认真检查后报请具体分管领导进行初审完善,再交由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审定后方可装档或上报。
(六)关于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项目跟踪监督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
原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2018年6月11日党组会议研究,解决纳雍县锅圈岩乡同心村产业扶贫资金10万元,用于支持同心村种植中药材一枝黄花。2018年7月9日,将扶贫资金10万元划拨到纳雍县财政局锅圈岩乡财政分局。2019年5月28日,巡察组到纳雍县锅圈岩乡同心村实地查看一枝黄花种植情况,发现只有零星的一枝黄花散布在种植区域内,绝大部分区域内杂草丛生,项目效果达不到预期目标,造成扶贫资金的浪费和损失。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履行部门脱贫攻坚帮扶责任。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市委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积极履行部门帮扶职责。今年以来,累计多方筹措到位帮扶资金133万余元,成立了“众一金彩黔、锅圈岩教育基金”和威宁县岔河镇2019年高考助学基金,切实支持纳雍县锅圈岩乡和威宁县岔河镇发展蛋鸡、莲花白、香葱等扶贫产业项目。制定了干部职工“4321”结对帮扶贫困户帮扶工作机制,明确由单位111名干部职工分别结对帮扶纳雍县锅圈岩乡治安村、拥护村158户贫困户。切实安排4名科级党员干部和2名普通干部在纳雍县锅圈岩乡和威宁县岔河镇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二是认真开展脱贫攻坚“五个专项治理”。结合部门帮扶职责,深入推进“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专项治理”和“驻村帮扶不扎实专项治理”。拟定了《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加强单位划拨的脱贫攻坚帮扶资金的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7月中旬,局党组有关负责同志带领单位相关财务人员,对单位支持纳雍县锅圈岩乡的脱贫产业项目帮扶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督查指导。认真制定了《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驻村帮扶不扎实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建立了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定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三是深入调查锅圈岩乡同心村一枝黄花项目有关情况。9月14日,局党组有关负责同志与单位原来派驻纳雍县锅圈岩乡同心村的驻村帮扶干部进行了谈心谈话,详细了解了同心村一枝黄花项目的有关情况。9月17日,局机关党委办公室通过电话联系,向同心村村支两委有关人员进一步了解该村实施一枝黄花项目的有关情况。根据多方了解到的有关情况,局党组认真分析了同心村一枝黄花项目失败的原因,深刻汲取了问题教训,并将有关情况形成具体书面说明材料,如实向市委巡察办报告。
(七)关于对“上一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问题的整改落实
1.针对“上一轮巡察指出‘党组会议记录过于粗略、记录内容与纪要不符、党组会结束后未按规定注明‘此次会议结束’’的问题整改不到位。如,2018年10月26日,党组会原始记录只有6个议题,而会议纪要有8个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完善会议制度。结合实际,认真修订完善并于9月20日印发了《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议事决策制度》,明确规定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会后2个工作日内拟出议定事项有关纪要,报局党组书记审定后签发。二是认真汲取问题教训。9月18日,局党组有关负责同志对局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的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教育,要求深刻汲取局党组会议纪要和记录存在问题的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思想意识,认真、规范做好有关会议工作。三是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纪要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切实对局办公室人员工作分工作出明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按要求认真做好局党组有关会议记录和纪要工作。
2.针对“上一轮巡察指出‘重大事项决策不规范’的问题整改不到位。如,2018年5月25日,党组会研究干部人事有关问题时,参加会议的党组成员只有3人,违反了党组成员不到一半参会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和党组成员不到三分之二讨论干部人事问题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针对存在的问题,局党组及时认真对部门《议事决策制度》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明确规定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成员到会方能举行。二是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落实市纪委市监委“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自2019年6月市纪委市监委“权力运行监督系统”正式启用以来,对部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需要纳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均按程序和规定提前通过“权力运行监督系统”向负责联系我局的市第七纪检监察组进行报告,得到市第七纪检监察组批准同意后再纳入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决策,并积极邀请市第七纪检监察组有关领导同志到会进行监督指导。三是深刻汲取教训。深入分析2018年5月25日党组会议存在问题的具体原因,深刻汲取问题教训,并将将有关情况形成具体书面报告,如实向市委巡察办汇报。
3.针对“上一轮巡察指出‘财务签字报账不规范’的问题整改不到位。如,2018年11月4日,原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党组下发的《关于二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中,对巡察指出的‘财务签字报账不规范’问题整改措施为‘调整班子成员分工,明确由党组成员具体负责财务签字报销工作’;整改情况为‘2018年9月7日,委党组根据工作实际,切实调整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明确由一名委党组成员具体负责财务报销等相关工作’。但在2019年2月2日召开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会议纪要(2019年第1号)中研究局领导临时分工时,由不是党组成员的同志分管委机关财务工作,直到2019年4月10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会议纪要(2019年第5号)中研究领导分工时才调整为由党组成员分管财务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分析问题原因。针对2019年2月2日至4月10日部门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局党组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将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如实向市委巡察办汇报。二是认真落实财务管理工作有关规定。自2019年4月10日局党组研究调整领导班子分工以来,我局一直由局党组成员秦保卫同志具体负责分管单位财务工作,确保财务工作规范化。
4.针对“上一轮巡察指出‘占用下属单位车辆’的问题整改不到位。如,原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整改措施为“立即对下属单位车辆进行清退”;整改情况为‘对占用下属单位车辆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到位’。但是在2019年2月财务凭证中发现仍然存在使用下属独立核算单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公务用车贵F95722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汲取问题教训。局党组对今年2月占用下属单位车辆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和认真反思,深刻汲取了问题教训,并将有关情况形成具体书面报告,向市委巡察办汇报。二是认真执行公务用车有关规定。根据《毕节市市级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部门实际,认真修订完善了单位《公车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局机关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自今年9月以来,我局公务派车均严格按照单位新修订的《公车管理制度》进行安排。
5.针对“上一轮巡察指出‘执行干部选任规定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未整改落实到位。如,上轮巡察指出原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经济运行科、规划投资科等6个科室由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担任负责人。本次巡察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仍然有7个科室由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担任负责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任命部门科级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机构改革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共设立23个内设科室。根据部门工作需要,结合原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科级领导干部个人综合表现,2019年7月24日,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了8名正科长、2名副科长。二是认真做好部门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根据局机关实际工作需要及内设机构职位空缺情况,经单位党组研究决定,并征得市委组织部同意,今年8月,局党组按程序在局机关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优秀干部中选拔任用了6名正科级领导干部、4名副科级领导干部。三是认真研究解决干部人事问题。9月24日,有关局党组成员就巡察组反馈指出的“执行干部选任规定不严格、不规范”问题召开了整改落实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开展好干部选任工作,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的每个关口。
6.针对“上一轮巡察指出‘组织生活不规范’的问题未整改落实到位。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还存在‘三会一课’记录简单、会议名称不规范、离退休党支部不能正常开展‘三会一课’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利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组(扩大)会、局机关党委会等契机,不断加强局属各支部支委成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提升支委成员的政治意识和思想认识,促进各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活动规定。今年来,局属各支部共计召开支部大会17次,支委会49次,党小组会议45次,开展各类主题党日活动共45次。二是强化督促指导。9月6日至9日,局机关党委对局属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督查,认真查找各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存在的问题。9月29日,局机关党委围绕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方面的工作,对局属各支部支委成员进行了党务专题培训,切实提升支部党务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三是强化离退休支部工作指导。选派了2名年轻优秀的党员同志,分别兼任离退休第一、第二党支部党建联络指导员,积极指导帮助离退休党支部组织开展有关活动。9月份,我局2个离退休党支部已按要求认真组织召开了支部大会、支委会和党小组学习会,并按照局党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排部署,参加了局党组组织开展的“迎国庆”主题党日活动。
7.针对“上一轮巡察指出‘责任压力传导不够,未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问题未整改落实到位。如,2018年原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2019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责任内容雷同,只签订到中层干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意识。积极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党组(扩大)会议等契机,组织局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和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贵州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贵州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的通知》《贵州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行为处分规定》以及市纪委市监委下发的《关于纳雍县审计局在主题党日活动中违反纪律作风问题的通报》《关于严禁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关于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县委县政府“一把手”警示录》等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和规定精神,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二是认真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9月29日,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党员领导干部集中观看了《灭蚁——毕节市民生领域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全体干部职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三是全面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年初,认真制定了《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作出明确要求,组织召开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2019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安排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8月初,对全局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下半年工作进行研究。结合各科室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制定了部门《底线清单》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对《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思总结,深刻汲取了问题教训。
(八)关于对“对扫黑除恶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018年原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未在有关会议上传达学习扫黑除恶相关会议、文件精神,未对企业是否受到黑恶势力干扰影响正常生产活动开展摸排工作;作为扫黑除恶成员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未成立领导小组,未制定相关方案。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扫黑除恶决策部署。切实利用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和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孙志刚书记、省政府谌贻琴省长批示精神以及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移交会议精神、全市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毕节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等会议和文件精神,对全面抓好扫黑除恶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县级干部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定期对黑恶势力干扰干预影响工业企业正常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摸排。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印发了《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毕市工信通〔2019〕56号),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与各县区工信局签订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动员全行业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中去,切实深入基层、发动群众,认真排查、收集、移交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打造斗争声势,弘扬正义、震慑犯罪。
三、存在的问题
自8月16日反馈会以来,局党组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第五巡察组整改要求,结合《中共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毕节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制定的整改措施和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抓实抓好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大多数问题得到及时整改落实,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全面深入整改的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等方面。
四、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局党组将继续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巡察整改成果运用,认真对已经基本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深入反思,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对还未整改到位和需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局党组将全面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听取市委巡察办的指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所有问题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一)强化理论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本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为契机,坚持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积极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注重方式方法的“灵活自持”,结合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等方式,充分利用书本、音频、网页等资源,讲学讲座、研学研讨等途径,机关会场、田间地头、生产一线等地点,“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灵活应用于学习教育,让学习教育成为党内组织生活的常态内容。
(二)加强基层党建指导,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结合工作实际,适时深入离退休支部进行指导,进一步提升支委成员的党务能力。根据实际工作表现,切实安排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能力突出的年轻同志作为离退休党支部工作联络员,积极协助支部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活动,积极推进离退休党支部组织生活活动规范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7-8617357(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13楼东1314办公室-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党委办公室,邮编:551700;电子邮箱:bjsgyhxxh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