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督查+评估”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发布时间:2022-02-08
来源:毕节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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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督查组的指导,我们更加清醒的认识到了自己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大方县开展巡察整改督查评估工作时,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督查组反馈的意见,逐条逐项、举一反三抓实整改工作,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以这样不回避、不遮丑、敢揭短的方式抓巡察整改,当前在大方县已成为常态。“抓整改要动真碰硬,做到直面矛盾不回避、解决问题不敷衍,避免有关单位出现整改落实‘雨过地皮湿’的情况。”该县巡察机构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见实效,大方县研究制定督查评估方案,对十二届大方县委第九轮、第十轮被巡察的27家单位、1个街道和86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覆盖督查评估,严防巡察整改“走过场”。该县巡察机构会同县纪委县监委和县委组织部,组建了三个专项督查评估组,通过“督查+评估”的方式,对被巡察党组织再次“把脉问诊”。“在进驻督查前,督查组成员已对被督查单位的巡察反馈、整改清单、整改报告等资料进行审阅,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在督查开始前的碰头会上,督查组组长汇报。在督查环节,各督查组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巡察反馈问题,严格按照“七必查”“五到位”,采取明察暗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被巡察党组织开展督查评估。针对巡察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督查评估组及时将结果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议,在审议完成之后召开联合评估会,由巡察机构、督查评估组与涉及的13家单位进行集体分析研判,分析问题产生的“病因”,找出问题存在的“症结”,共同会商开出解决问题的“药方”,并将“药方”及时反馈给各单位,要求各单位对症下药,推动巡察整改真整、真改、持续改,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落实。通过督查评估,十二届大方县委第九轮、第十轮巡察反馈问题1229个,已整改问题1183个,发现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46个,整改率96%,推动出台、健全各项制度规范308个。“通过督查评估,有力促进了被巡察单位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了巡察工作的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大方县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县委巡察办将持续加大巡察整改情况督查力度,对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情况“再督查”、对新发现问题“再深挖”、对落实整改不到位“再督促”,力争把巡察成果落实、落细、落到位,用巡察整改实效推动巡察全覆盖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