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0-12-25

来源: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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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二届市委第六轮第四巡察组对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的巡察反馈意见》(毕巡办〔2019〕3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整改时限,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现将整改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开如下:

一、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通报了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及巡察集中反馈会精神,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研究。第一时间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规矩的高度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落细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2020年4月1日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二级机构负责人、各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按要求扎实开展整改工作。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拟定整改方案,制定了43项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逐一落实、逐一兑现。

(四)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领导带头整改落实。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周召开调度会议对巡察问题整改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促、带头整改,有力推动问题及时有效整改。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各部门、系(部)、各党支部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对照整改任务和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经过认真梳理,针对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17个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把整改落到实处。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对“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党委集体领导作用发挥不好”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毕节试验区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

(1)认真核查了党委成立以来的学习内容,系统梳理,列出应学未学的篇目清单,查缺补漏。制定了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年度学习计划和季度学习方案,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补充完善学习内容,党委中心组于6月12日组织了专题学习。

(2)在抓好中心组学习的基础上,制定了二级部门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每月编印一期《学习资料汇编》。同时,各部门、系(部)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毕节试验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为教职工和学生学习的必修课。各部门、系(部)每周认真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做好学习记录,宣传部加强对部门、系(部)学习的指导和监督,收集学习资料,学习取得明显成效。

2.针对“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大会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1)落实党委办公室和宣传部在学习过程中的“双记录”措施,保证学习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根据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由教务处组织各教学系修订完善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到人才培养中去,落实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中去,制定“三全育人”工作方案,组织“三进课堂”等活动,规范政治业务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大会精神,提高全校教职工政治意识和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

(2)制定了《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明确政治业务学习的时间、地点、内容,各部门、系(部)认真组织学习,教职工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两种方式,确保中央、省、市各项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

3.针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1)校长主持召开了“三重一大”决策执行整改专题会,专题研究“三重一大”决策执行整改相关事宜,组织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党委常务委员会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议事规则范本的通知》《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中共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和“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制度,坚决杜绝以“校长办公会代替党委会”的情况。同时,针对2018年12月11日召开校长办公会研究支付有关费用的问题,认真核查相关记录,拟写了《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2018年12月11日召开校长办公会研究支付办公家具、学习书籍等费用共计112万元的情况报告》对上述情况进行了说明。

(2)组织部对相关情况作出了说明,学校党委将严格执行《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章程》《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就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和讨论,并严格执行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

(二)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对意识形态阵地管控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

党委书记于2020年4月29日组织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专题学习研讨,同时传达学习了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坚决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的通知》《全国宣传部长、文明办主任会议、全省宣传部长会议精神提纲》《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坚决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的通知》《全省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提纲》《全省网信办主任会议精神提纲》等文件及会议精神,确保党委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同时,将学习内容汇编成册,发放到二级部门,要求各部门、系(部)认真组织学习,切实将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

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制定了《中共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学校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签订《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中,纳入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责报告中,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明确责任,加强考核。

(2)制定了《中共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一是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宣传文化阵地、社科学术阵地、培训教育阵地、网络舆论阵地、国家安全阵地、队伍建设阵地等“六大阵地”管理办法;二是加大对学校学术交流活动的监管力度,严格按制度对举办学术讲座、论坛、学术交流等进一步细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内容、明确审批责任,对活动过程实施监管,对活动结果实施报告和备案,严防非主流思想影响校园,守好阵地,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动权;三是对学校官网信息进行严格清理,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四是结合各部门、教学系(部)工作职责,拟定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并逐级签订。五是制定了《<毕节幼教研究论坛>管理办法》等系列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编辑出版工作。2020年4月30日,经校党委同意,宣传部明确停办校报《毕节幼专》。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的问题的整改。

1.针对“基层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小教系党支部根据情况实事求是作出说明并向党委报告,党支部书记因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作出深刻书面检讨,通过组织各党支部支委加强党务工作学习,进一步明确支委工作职责。

(2)学校党委副书记对三名党员同志进行了约谈,通过约谈,进一步提高了党员教师的担当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同时,组织部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加强对各支部工作督查,把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各支部负责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3)严格执行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求,完善阵地建设,对支部进行规范管理,并于6月中、下旬对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行督促检查。

(4)组织部查实情况并作出说明;建立党费专户,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党费收缴规定,按时收缴并公示,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学校党委召开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进一步提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党规党纪意识;查摆3个问题较肤浅、蜻蜓点水的相关同志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了自我批评;未在2018年民主生活会材料中就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作出具体说明的相关同志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在个人发言材料中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今后党委将严格执行《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让民主生活会真正达到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红脸出汗和咬耳扯袖的目的。

(2)党委认真执行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有关规定,约谈了十个党支部书记和相关责任人;6月11日聘请了市委教育工委熟悉党务工作的同志到我校开展党务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党务干部业务水平。

(3)严格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各支部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活动方案,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部加强对支部政治生活的督查力度,有效提升支部组织生活的规范性。

(4)严格按照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求,收集完善资料并规范管理。4月15日,组织部召开了专题培训会,组织各支部书记参加培训;对各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行认真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查整改落实。

3.针对“发展党员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

组织部就“从2016年10月至2019年10月,校党委未在干部职工和学生中发展一名党员”的问题进行说明,并立即着手对党员发展工作的整改。在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共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2020年党员发展计划》,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支部书记考核内容,组织了1次党务工作培训,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流程发展党员,使党员发展工作做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2019年12月底,严格按流程发展了中共预备党员46名。

4.针对“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严重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制定了《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中共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干部培养培训计划》,对培养方法和考评、激励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大干部培养力度,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选贤用能,充实干部队伍。配齐配强各处室、教学系(部)中层领导班子,保障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学校党委专题向市委组织部呈递《关于帮助统筹配备干部的请示》,同时向毕节市委编办上报专题报告,争取增加学校编制数和中层干部职数。力争在上级政策的支持下,确保学校干部队伍的数量和质量符合高校发展的标准。

5.针对“执行选人用人有关规定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

(1)组织部认真核查党委成立以来任职的干部档案,对执行选人用人有关规定不严格的问题进行整改,规范干部选拔任用中审核、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公示、任命的工作环节,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程序合规、合法;开展1次组工干部培训工作,规范组工干部的工作程序,提高政策理论水平,提升业务素质,规范党组织建设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使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规范有序。

(2)党委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民主集中制的学习贯彻,坚持会议决策制度,坚持规范集体决策程序,坚持和强化党委书记研究重大问题“末位表态发言制”,切实提高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四)关于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四风”禁而不绝的问题的整改。

1.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

(1)清缴违规支付的教职工公租房水费、电费、物管费等,违规发放的生活补助、交通费以及违规发放的国家体质健康检查费。

(2)关于“违规收受礼品”的问题,纪检监察室制定了《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集体约谈工作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进行约谈。个别领导同志已接受市纪委诫勉谈话,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中作出说明,开展了深刻批评与自我批评。

2.针对“文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党委(行政)办制定了《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收发文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收发文程序;建立收发文管理台账和档案,使学校收发文等工作规范、有序;聘请市政府办公室两名同志开展公文处理和公文写作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2)党委办(行政办)认真核查2018年度会议记录本,补充完善会议记录中无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等基本信息;加强办公室文秘人员的培训,提高文秘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对会议实行“双记录”,明确专人记录,实行一会一档,规范会议记录档案。

(3)分管领导对党委(行政)办全体人员开展集体约谈,切实提高工作责任心和履职能力。

3.针对“重安排,轻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制定《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采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修订了《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等系列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和工作内容;校纪委制定了《中共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纪检监督工作计划》,开展半年、年终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2)纪检监察室再次组织开展风险点排查,下发风险点提示单,建立工作台账,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3)学校党委严格执行《中共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和“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制度,在会前进行充分沟通,杜绝临时动议。

(五)关于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党委书记对照上级要求,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了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汇报。与党委班子成员和各支部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谁分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时严格把关班子成员上报材料,个别领导同志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未进行述责作自我检讨。

(2)各部门认真梳理本部门廉政风险点报纪检监察室备案,并结合风险点制定2020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总支书记、系主任与本部门党员干部签订责任书。压实工作责任,让“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工作落实成为常态化。

(3)学校认真贯彻“职教二十条”和国家教育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实习的相关规定,完善顶岗实习等系列管理制度,规范学生顶岗实习各个环节,加强对教职工、学生关于顶岗实习政策、规定的宣传。纪检监察室对学生举报被强制实习的问题进行了核查,向市纪委呈递了《中共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关于市纪委转办事宜的情况报告》,约谈了相关责任人,并全额退回外出实习学生向学校缴纳的住宿费;同时对与贵州思知源公司合作办学的项目开展专项审计。

(4)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各部门提交的廉政风险点排查情况,制定学校纪委监督计划,开展对各部门、教学系(部)的调研督查、警示教育和日常监督工作。

2.针对“财务管理极其混乱、存在极大的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出台了《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试行)》《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试行)》《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财务印章管理规定(试行)》《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财务报销制度(试行)》等,进一步完善了财务制度,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财务审核、报销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健康发展。与此同时,为了规范财务人员管理,充实财务科工作力量,对财务科工作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四名同志到总务处财务科工作。

(2)总务处财务科对有关情况作出说明,学校办公室、总务处两位同志联系原第五纪工委相关同志核实情况,已收集完善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

(3)经认真排查,2018年12月实际发放讲座费多支付的款项已督促当事人交回;2018年9月支付普通话测试费用白条入账,原普通话测试工作负责人已出具省教育厅正式发票并作情况说明。

(4)总务处财务科对“三公经费”进行了全面梳理,核实了经费使用情况并作出具体说明;分管领导约谈了计划财务科所有人员,同时对涉及经费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3.针对“运用‘四种形态’不到位,约谈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

根据《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毕节市纪委监察局贯彻落实<关于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的实施办法(试行)实施方案>》要求,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情况加强对分管部门的监管和指导,均开展了常态化约谈,促使“四种形态”落实见效。班子成员加强了对分管部门实际存在的风险进行约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用好“四种形态”,体现严管厚爱。

(六)关于对“助推脱贫攻坚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学校制定了《2020年“挂牌督战”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继续加强对金海湖新区岔河镇戈乐村、亦乐村帮扶工作,对赫章县六曲河镇川洞村制定帮扶计划 。2020年4月21日,党委书记、校长率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及今年已出列的金海湖新区岔河镇干部共33人分6个组深入帮扶联系点赫章县六曲河镇川洞村弯子组、发的组、长冲组、岔弯组、川洞组、大石包组、白泥组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大筛查大遍访,点对点落实帮扶工作。5月份划拨25万元给赫章县六曲河镇助推脱贫攻坚。

(2)制定了《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副书记对帮扶干部约谈方案》,对到赫章县六曲河镇挂职和派驻亦乐村挂职的帮扶干部进行了预防提醒谈话,对派驻金海湖新区戈乐村的驻村干部进行了示警约谈。学校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室对戈乐村驻村干部“走读”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清理其“走读”期间生活补贴,通过核查,未发现多领的情况。与此同时,进一步核查所有驻村干部工作的情况,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做到真蹲实驻。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7-8315051(传真);邮政编码:551700,地址:毕节市金海湖新区文翰路;电子邮箱:bjyzdw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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