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25
来源: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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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25日至10月23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毕节市水投集团公司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0年4月1日反馈了巡察情况和意见建议,市水投集团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经过三个月来的努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察整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自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以来,毕节市水投集团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整改方案、分解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狠抓整改落实。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周庆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岳,党委委员、专职副书记尹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郭家雄,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杨平,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周亚驰,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徐晓元任副组长,各子公司、公司所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指挥调度和督促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管理部,由党委委员、专职副书记尹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地落实。二是压实整改任务。严格对标对表,认真对照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各项整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做到整改任务一项不漏、责任要求到岗到人,明确了各项整改工作的主要任务、工作目标,整改时限,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对重点问题整改作出深化、细化部署,印发《中共毕节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毕水投党〔2020〕22号)并经集团公司第九次党委会议通过。三是落实整改责任。明确集团公司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各分管领导分头负责,集团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为本部门、本单位问题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严格要求逐一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列出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四是强化整改督导。为确保整改进度和整改质量,集团公司巡察整改办建立了整改台账,加强对整改工作进行调度,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做到整改到位一项、销号一项,确保各项整改举措落地落实;定期不定期对各子公司、各部门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整改过程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敷衍整改,未按时限整改的,严肃进行追责问责,以严的措施、严的要求、严的纪律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市水投集团公司党委反馈问题共6大项,经逐项梳理分解共需整改40项。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32项,还有8项问题正在整改中。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毕节试验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公司党委会第一议题,做到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制定下发《市水投集团2020年度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重要指示精神等作为重要学习内容。于4月10日至13日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中心组学习研讨,已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及对毕节试验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深入学习。截止到6月30日,共组织党委会议学习12次,中心组学习两次。同时,集团公司已制定工作方案,在“七一”期间开展一次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章党规党纪知识竞赛,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走深走实。
(2)关于“学习流于形式、浅尝辄止”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下发《市水投集团2020年度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已于3月25日至27日开展了第一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参学人员会前均认真撰写发言材料,会上认真进行研讨发言,确保学习效果。针对未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问题,已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纳入2019年第五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会、2020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中心组学习研讨会进行深入学习。
(3)关于“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关于未组建水务供排水总公司、污水处理总公司的问题。目前集团公司供排水总公司总经理已由市委市政府配备到位,公司拟聘请北京和君咨询公司帮助开展供排水总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内设部门设置、岗位职能职责咨询,启动供排水总公司组建工作。鉴于我司污水处理业务处于拓展初期,按照市委市政府供排水一体化的要求,污水处理相关工作统一纳入供排水总公司管理,暂不单独成立污水处理总公司。②关于水电及旅游开发总公司虽已组建,但相关工作开展不正常的问题。已责成水电旅游公司加强干部管理,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目前水电旅游公司正在进行金沙温泉洗井处理争取尽快恢复营运工作,积极对接收购袁家滩电站项目、合作开发威宁小水电项目等,公司运转正常,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③关于预制厂土地资产的开发利用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加大与相关部门对接力度,加快推进五龙桥再生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和同心休闲街项目。其中:五龙桥再生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由煜锦房开公司会同项目各参建责任单位,制定了施工进度计划,加大施工力度,严格遵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按期保质完工并投入运营;同心休闲街项目,5月26日已经竞拍取得该土地开发使用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已督促项目地勘单位加大力度,全部完成地质勘探作业,今年年底完成负一、二层主体建设。
2.关于“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治水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贯彻新时期‘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不力,节水意识不强,产销率居高不下”的问题。
整改情况:明确水务供排水总公司总体负责毕节水务、金海湖鸿远、金沙弘禹3个供水公司的管理工作,加强经营管理,整合统筹,推动供水业务提质增效,降低漏失率。目前,毕节水务、金海湖鸿远、金沙弘禹供水公司已分别制定《贵州毕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节水行动实施方案》《金海湖新区鸿远供水公司节水行动实施方案》《金沙弘禹公司控漏节水行动实施方案》,降低产销率。拟在年内启动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努力提升供水业务管理水平。
(2)针对“骨干水源工程推进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切实加强与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省水投公司及市县相关单位工作对接,协调推动黔西凹水河水库于2019年10月29日获省发改委可研批复,12月实质性进场施工,5月15日获初设批复,该项目是2018年国家控制地方政府隐形债务以来省发改委批复的第一个中型水库,为全省中型水库项目审批探索了路径。2020年1月8日威宁赖子河水库可研获批,纳雍县金珠水库4月7日可研获批,这两个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技术审查工作已完成,正在报省水利厅省发改委审批,在三季度均可开工建设。力争近期推动大方箐口水库、金沙双叉河水库、织金拉路河水库获批投建。在建项目赫章河口水库计划2021年3月底下闸蓄水。针对反馈的大方县乌溪水库尚在规模论证阶段问题:因该水库原设计供水范围已通过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解决,水库规模缺乏用水对象支撑,大方县政府已呈报市政府请求暂缓建设;赫章县小溪河、野马川水库:代项目建议书已获得省发改委批复,现正全力配合县级开展可研阶段所涉专题编制送审工作;织金县拉路河水库:移民实物指标调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其余专题正与县级配合全力推进。
(3)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工程进度迟缓”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污水处理项目推进力度,目前梨树污水处理厂已完成管理用房、调节池、生物池、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基础土石方开挖作业;双山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地勘作业。针对反馈的竹园、响水、文阁3个污水项目未开工的问题,金海湖新区管委会2020年2月28日已召开会议(毕金管专议[2020]28号)明确:竹园乡污水处理项目暂缓修建,响水乡、文阁乡污水处理项目需另行选址,公司将加强与相关单位对接,推进前期工作。
(二)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学习不深入,意识形态常规工作未正常开展,工作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落实。
1.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列入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研讨内容。其中“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已在2020年4月13日公司党委理论中心组进行认真学习。同时,公司党委理论中心组于2020年6月28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重要论述”,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发言。下一步将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及时把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文件规定列入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研讨。
2.关于“意识形态常规工作未正常开展”的问题。
(1)针对“政治意识不强,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制定《毕节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意识形态领域事件处置工作预案》(毕水投党〔2020〕38号),进一步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和个人述职述廉重要内容。同时已将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写入集团公司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纳入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重要内容。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覆盖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子公司、各部门2020年度工作业绩目标进行考核,纳入各级领导班子述职评议、述责述廉、选人用人、评先选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的内容。在2020年集团公司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各子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开展党建述职和党风廉政述责述廉时均做到述意识形态。
(3)针对“意识形态专题会议记录造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安排专人认真记录会议纪要,并由党群工作部负责人及时核查。同时,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引以为戒,杜绝此类问题。
(三)关于“党的建设缺失,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
1.关于“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以来,集团公司共召开党委会议12次,其中涉及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的有8次。针对反馈的党群工作部长由毕节水务公司总经理兼任,党群工作部无工作人员的问题,已召开党委会议明确毕节水务公司总经理不再兼任党群工作部部长职务,由1名中层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党建工作,充实党群工作部工作力量,目前党群工作部有工作人员2人。
2.关于“党员队伍年龄结构老化,党员发展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1)针对“党员队伍年龄结构老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积极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向市国资委反映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相关问题,近期可完成培训工作,完善党员发展程序。年内吸收预备党员7名,发展党员3名,其中40岁以下6人。针对毕节水务公司党员队伍年龄结构老化问题,毕节水务公司总支正吸纳年轻有为的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目前已培养积极分子6名。
(2)针对“未按规程发展党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对近年来发展党员的资料进行查缺补漏,完善档案资料。针对毕节水务公司未按规程发展党员问题,责成毕节水务公司对近年来提交入党申请的员工进行清理,对提交申请时间跨度大、时间长的,动员其重新填写入党申请书。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目前毕节水务公司总支已经将提交入党申请的6名员工报集团公司批准转为入党积极分子。
3.关于“组织生活不严不实”的问题。
(1)针对“民主生活会不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按照要求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政治生活规定文件在2020年4月13日公司党委理论中心组进行认真学习,同时,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相互批评做到了坦诚相见、开门见山,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
(2)针对“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开展对2017、2018、2019年度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回头看”,梳理问题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3)针对“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分别于2020年1月14日公司党委会、1月13日支部大会上以及2020年6月28日党委理论中心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同时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扎实开展党员互评。针对毕节水务公司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问题,责成毕节水务公司抓好整改,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会上只谈问题不讲成绩,确保民主评议党员更具针对性。同时将各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情况纳入公司动态目标考核。
4.关于“党员学习教育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毕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浅尝辄止,仅条款式学习,未进行交流研讨,且第一、第二党小组学习会议记录人均为同一人问题,已责成毕节水务公司党总支加强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的督促指导,促进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原原本本传达学习,强化交流研讨,各支部在学习过程中必须强化党员交流发言,并将学习情况作为公司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针对市水投集团公司“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深入,未按要求开展交流研讨,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不够好问题,已研究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形成常态、发挥长效。
5.关于“未按规定收缴党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集团公司坚持立行立改,各党支部均做到按月收缴党费并及时公布党费收缴情况,严格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
(四)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1.关于“违规增加接待陪餐人数”的问题。
整改情况:责成金沙供水公司纪检监察室立即开展自查工作,将公司2017-2020年所有接待就餐进行汇总,由相关陪餐人员将超人数就餐费用交到公司财务部门。
2.关于“违规用公款购买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立案处理完毕,金沙供水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结合该案,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3.关于“生活费超标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河口水库建设管理部生活费超标准问题,河口水库建设管理部已认真统计核查河口水库项目开工以来的用餐人数及费用情况,已责成建设管理部在下步工作中完善接待手续,杜绝生活费超标现象;并于2020年4月29日收缴黔水监理单位就餐人员生活费,并按月缴纳生活费。
4.关于“形式主义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责成分管领导对2019年“五一”期间第一督察组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2020年5月27日,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已对第一督察组负责人进行约谈。由纪检监察部负责,加强对今后督促检查工作的监督,坚决杜绝形式主义。
(五)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力,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落实。
1.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流于形式和未达到全覆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分类分岗制作目标责任书,已在公司5月14日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签订完毕,并按要求实现全覆盖。
(2)针对“党委会议纪要存在造假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责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杜绝今后发生类似现象。
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驻村补助费发放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实,金海湖鸿远供水公司报金海湖新区响水乡党委核准后,根据沙湾村和官寨社区支委的复函,驻村期间报销驻村补助属实,但存在驻村人员报销驻村补助未附驻村考勤记录情况,已按要求附驻村考勤记录。
(2)针对“法纪意识淡薄,违法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将警示教育纳入纪检工作要点,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已于2020年5月11日开展集团公司警示教育活动,由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上警示教育党课。
(3)针对“践行‘三个大兴’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金沙供水公司践行“三个大兴”不深入问题,责成金沙供水公司抓好整改落实。目前,金沙供水公司已调整“三个大兴”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三个大兴”活动工作的领导。
(六)关于“落实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
1.关于“帮扶工作调门高,行动少,产业帮扶不实,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对帮扶联系村脱贫攻坚力度,目前已投入资金帮助赫章县罗洲镇和平村9户贫困户发展养殖产业;已投入资金帮助纳雍县张家湾镇自左村购买垃圾斗16个和修建村公厕1个,解决该村人居环境问题;已投入资金帮助自左村、和平村贫困户补齐入户路硬化、院坝硬化、生活物件、安全饮水、房屋跑风漏雨等短板;分别划拨1万元村办公经费给纳雍县张家湾镇自左村和赫章县罗州镇和平村。同时,公司积极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共无偿捐赠110万元解决纳雍县(60万元)、赫章县罗州镇(40万元)、威宁县岔河镇(10万元)脱贫攻坚补短板缺口资金。
2.关于“驻村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对帮扶贫困户基本情况不了解”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驻村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对帮扶贫困户基本情况不了解问题。公司已加强对驻村干部教育管理,对纳雍县张家湾自左村、赫章县罗州镇和平村结对帮扶贫困户进行逐项核实,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由公司党群工作部定期不定期对驻村干部在岗在位及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促进驻村干部履职尽责,作出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57-8324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