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25
来源: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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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2019年11月25日至12月1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0年4月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时间安排部署,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各支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3个问题整改工作小组。2020年4月以来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8次,有力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抓实责任分解。根据《中共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二届市委第六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部室负责人、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公司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认真督导检查。为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整改期间,集团公司党委强化督导、推进落实,根据整改措施和计划安排,并根据问题属性,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做出严格规定,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从严从实消除问题积弊。
(四)强化成果运用。集团公司党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市委第六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修订完善工作制度,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对“结合实际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有‘温差’‘落差’”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系统、不深入”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修订完善了《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已于6月28日,组织开展了第二季度集体学习研讨。二是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明确办公室一名中共党员专门负责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资料收集、学习记录等工作。同时,将最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请党委会进行传达学习,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针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有‘落差’”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视,将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党委第二季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调整充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小组,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三是对2019年具体负责撰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二)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不扎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成立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事件、重大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问题的专题分析研判,及时向党委汇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和专项督查的情况,层层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105份。二是充分运用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QQ群等媒体,及时发布意识形态工作动态和上级重大决策及宣传内容。三是制定《文字材料审核暂行办法》,加强对文字材料的审核管理。
2.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原第三党支部(现公众<同心>公司党支部)已于5月8日组织召开第三次巡察整改学习会,对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5月4日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进行学习,相关党员同志及普通员工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同时,公众<同心>公司党支部至4月以来,及时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7次。二是博宇公司党支部已于5月15日组织传达学习《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精神,明确组织委员汪甜同志负责记录相关会议内容,并制定《毕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支部党员大会学习计划安排表》,按计划开展了5次学习。三是制定《中共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巡察整改反馈意见整改批评教育登记表》,对相关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四是下发《重点工作提示》,督促落实党建人事及巡察整改相关工作要求,于6月28日对各支部的“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检查指导1次。
3.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扎实”的问题。一是严格按“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和市委有关要求,对2019年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上检视材料进行排查,对照“18个是否”自我检视深挖细查力度不够班子成员,已由党委书记对其进行提醒约谈,并已重新撰写检视材料,在党委会上做深刻检查。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贯彻落中央、省委、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会议精神,切实按照市委“把主题教育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领导干部的终身课题”,建立健全经常性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机制。
(二)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有待完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至4月以来,各党支部已开展支委会35次,党员大会集中学习32次,主题党日15次,支部书记上党课4次。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支部活动共21次,进一步细化党支部学习计划内容,各支部制定学习计划、上党课计划等60余条。二是对各支部严格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各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进行检查指导。三是组织各党支部副书记、支部委员参加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培训会,认真组织学习《关于推进全省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组织召开2020年全省、全市国企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工作调度会,对《全市落实全省国企党建工作推进会议部署重点任务》《2020年毕节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进行任务细分,明确时限要求和责任部门,确保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抓实抓细。
2.针对“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不健全、不完善”问题。一是采购第三方人力资源咨询单位对公司薪酬、绩效考核方案等进行重新编制,已组织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薪酬、绩效等相关事宜。经2020年第二十五次党委会研究,通过《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优化方案》《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门职能界定》《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岗位说明书》。二是采取借用参股公司熟悉财务管理人员的方式,充实资产财务部门人员。三是印发《中共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能力提升年”实施方案》,着力通过“大培训”,实现能力“大提升”、业务“大发展”。目前共开展培训4期,培训员工近300人。与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校企合作”,积极推进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四是建立健全员工人才信息库,共计110人。制定集团公司及子公司部门岗位说明书、岗位价值测评报告,做好人岗匹配工作。
(四)关于对“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不够规范,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贵州省委十项规定》《关于规范市直单位各种补贴、奖金、劳务费等发放项目核准和标准的通知》精神,要求财务人员切实做好财务审核把关。二是修订完善《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接待管理要求。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2.针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对各党支部划分党小组事宜进行整改,已于6月底撤销所有不符合规定设置的党小组。二是组织各支部党务工作者开展了1期“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培训”学习会,共15人参加学习培训。
3.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费用报销及会计核算相关制度,制定了《现金支出管理办法》。二是开展了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内控管理的专项检查。三是再次学习《中共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贵州省委十项规定》《关于规范市直单位各种补贴、奖金、劳务费等发放项目核准和标准的通知》精神,要求财务人员做到业务精通、本领高强,务必做好财务审核把关。
4.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合同起草、审查、签订、履行、终止等行为,防范合同风险。二是强化对工程造价管理在实践中的应用知识进行培训,提高工程管理人员项目管理能力。三是监事会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配合监事会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办法(修订)》,积极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监督,4月份以来,共参与工程项目询比1次、项目合同单核2次、项目招投标3次、项目资金审核5次。
(五)关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执行党纪党规和日常管理制度不到位 ”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已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深入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毕节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精神,听取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汇报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汇报,并讨论通过《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工作意见》。二是经2020年第二十五次党委会研究,补充班子成员分工相关事宜,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抓实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人员常态化约谈。三是已于6月28日,由党委书记对党委其他班子成员、经营班子成员进行集中约谈。四是加强支持纪委履行执纪监督职责,认真落实好纪检监察干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要求,已选优配齐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借用1名同志到纪检监察室工作,调整充实主体责任办公室相关人员,开展对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检查。
2.针对“贯彻执行党纪党规还有差距、常态化约谈开展还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已将《党章》《准则》和《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纳入公司党委、支部和纪检监察学习例会学习计划,定期对学习成果进行检验。二是重新修订完善的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厘清治理主体权责边界。三是根据《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的实施办法(试行)>》精神,健全约谈常态化机制,完善《约谈登记表》具体填写注意事项,规范约谈、真实反映约谈内容。
3.针对“日常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开展履职及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查,共开展督查11次。二是制定或修订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办公物资采购及管理制度(试行)》《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11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按规定执行。
(六)关于对“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中共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脱贫攻坚“冲刺90天打赢歼灭战”实施方案》,对所有贫困户、边缘户开展遍访、筛查,发现帮扶工作中的弱项,再次精准识别,精准施策,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宣讲各项扶贫政策。对还未脱贫对象逐户研究集中火力,集中力量,强弱项,补短板,打好歼灭战,做到精准靶向,全面补齐“3+1”短板,确保雄鹰村、观音村全部具备脱贫验收标准。组织75名员工开展“大调研、大遍访、大筛查”走访活动, 走访群众258户1000余人,其中未脱贫户52户。二是严格落实《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关于深化落实“市级领导到乡镇、县级领导到村、乡镇领导到组、村干部到户”》要求,建立工作台账,截止目前,2020年4月以来,领导班子成员共开展调研87天,其中到极贫困乡镇蹲点28天;走访人数485人,解决问题83个。三是制定《关于支持配合监事会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办法(修订)》,明确对帮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建立完善帮扶资金管理台账。制定《关于对帮扶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方案》,建立健全帮扶资金使用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以及脱贫攻坚每季度专项检查机制。四是制定《冲刺“90天打赢歼灭战”专项督查方案》,由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率纪检监察室、监事会办公室,先后于6月11日、6月19日到赫章县古达乡观音村、威宁县板底乡雄鹰村开展专项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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