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信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0-12-25

来源: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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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4日至10月18日,二届市委第六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毕节市信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开展常规巡察。2020年4月1日对公司党委巡察情况进行了集中反馈。根据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公司党委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整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一)统一思想,推进整改有力度。一是4月1日市委巡察组向公司反馈巡察意见后,公司党委高度重视,于4月7日召开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党委(扩大)会议。会上,原文通报了巡察反馈意见,并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任副组长、各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和安排整改工作。二是4月9日召开党委会,党委书记孙思清对市委巡察国有企业集中反馈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再次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明确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党建、业务、监督三个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巡察整改相关工作。三是4月14日、5月26日、6月15日公司党委分别下发了重点工作提示函,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调度。5月29日、6月28日又分别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关于巡察整改,公司党委第一时间统一了思想,强调要以讲政治和讲规矩的高度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细抓实。

(二)抓住重点,推进整改有强度。一是紧盯关键少数。把公司领导班子、中层干部作为重点对象,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指导,属于决策部署等问题由公司党委班子认领、属于执行落实等问题由班子成员认领。二是紧盯重要问题。对巡察反馈指出的七个方面20个大问题33个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室、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对照整改方案逐项梳理整改,确保推进巡察整改落到实处。

(三)强化效果,推进整改有深度。一是制定《中共毕节市信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突出对标对表、立行立改。建立健全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个死角。按照轻重缓急和客观实际,凡是能立即整改落实的,立行立改,迅速整改到位。对条件暂时不具备的,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整改;需要长期努力逐步解决的,制定任务表,分期逐步解决,确保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二是建立长效机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入手,对公司现行的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该修订的修订和该制定的制定,构建适应形势变化、满足未来需求、利于长远发展的制度保障体系。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促,带头整改,各分管领导做到思想统一、步调一致、敢于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结合实际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仍然有差距,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温差’‘落差’”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修订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自2020年4月1日开始,每次党委会研究重大事项之前都先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已修订完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从4月开始,每月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一次,收集汇编学习资料,每次明确1名主题发言人,并做好会前、会中、会后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三是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职工大会学习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按要求组织公司党员干部职工参加学习,确保做到全员学习。

2.针对“党的领导弱化,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和统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不好,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委会研究讨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修订完善《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明确凡属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严格党委会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的前置程序。二是公司办公室和计划财务部已于5月12日组织人员专门进行核查。因当时公司党委班子未配齐,无法召开党委会,于是决定以召开经理办公会议的方式,研究讨论发放2017年第一、二季度的目标考核奖。今后,将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和落实公司党委的决策部署。三是今后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规定,党委会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开展,坚决杜绝再次发生重大事项未经党委会研究讨论情况。

3.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公司党委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时,党委主要负责人未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修订完善《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自2020年4月1日以来,公司共计召开了15次党委会议,主要领导在党委会上充分听取其他班子成员意见建议,发表意见坚决执行“末位表态”。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按程序由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规定,规范会议记录,真实反映会议情况。班子成员间搞好团结、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取长补短、形成合力。

(二)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不好”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在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公司党委已及时修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集中学习重要内容,每次中心组拟定发言人,结合公司实际,针对重点难点问题积极研讨发言。三是公司于5月11日召开党委会,制定意识形态整改落实方案、建立意识形态风险评估重要前置程序清单,着力防范债务风险和政治风险。

2.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不好,持续深入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要指示精神和安排部署工作台账》,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2020年4月1日至今,共召开党委会议16次,会前都认真进行了学习。二是结合实际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工作计划,明确了学习的内容、时间和方式。三是印发应知应会学习手册,适时开展对党务知识、脱贫攻坚知识和专业知识等集中测试,适时检测每个党员学习教育知识掌握情况,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三)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执行不严,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有待加强”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较为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党支部已核实情况,系支委工作人员粗心所致。公司党委明确由公司党支部支委成员王东向党委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加强学习。支委会已于5月6日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强调今后在发展党员工作的过程中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对于“未按要求缴纳党费,如,党支部存在按季度、半年收取和从工资代扣党费”的问题,一是公司党支部、计划财务部已核实相关情况,并书面报告了公司党委。同时,党支部已于5月6日组织党员专题学习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二是2019年9月,公司在交通银行开设了党费专户,要求党员每月主动在开设的党费专户上缴纳党费。党支部把党员按规定缴纳党费情况纳入年终评议重要内容并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于“个别党员无‘三会一课’学习记录”的问题,已督促涉及3名党员向公司党委书面报情况说明并作出承诺,今后,将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制度,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纪党规,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针对“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不到位、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要求,2020年4月18日前公司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按规定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二是2020年4月20日,公司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十二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二届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严明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加强了对民主生活会各项工作要求的学习掌握。三是2020年4月20日,召开了公司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公司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剖析自己,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个人重大事项进行了报告。四是对于2015年未整改事项、2018年未整改到位事项,已与本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发现的问题一起整改,进一步深挖根源,建立班子和个人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方向,整改时限,严格按规定一一整改落实。

3.针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组织建设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公司法》规定,在市委、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市委国企党建办公室的指导下做好换届工作。二是已经修订完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对于“监事会虽配备了监事会主席,但监事会主席一直在纳雍县昆寨乡驻村,无人履行监事会职责,监事会形同虚设”的问题:一是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已于2020年1月15日完成在纳雍县昆寨乡的挂职和驻村帮扶任务,回到公司开展工作;二是已制定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三是及时完善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及换届工作,并筹备召开监事会会议;四是已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一季度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查阅账薄和其他会计资料,并提出检查意见。

4.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不严肃,干部培养和交流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党委已于5月底前严格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了选拔任用相关工作,选拔任用了1名部门正职和4名部门副职。二是经核实,对公司科级干部任职10年以上的三名同志岗位进行了调整。

5.针对“人才机制不健全,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于“作为市政府专门资本融资运作机构,经济、金融、财务专业人才不足,人员进出不畅,优质人才储备不足,现有机制不适应优秀人才引进制约公司经营发展”的问题,一是已严格按照《毕节市国资委规范监管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规定,结合脱贫攻坚专项人才引进,针对公司经营管理需求,制定人才招聘计划,积极与市国资委和市人社局对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4名职工。二是已结合公司“三定方案”和各部室制定的岗位职责清单,建立了薪酬管理制度(试行),待市国资委工资总额预算批复后,再修订完善执行。

(四)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虚假列支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于“2017年至2019年发放给市交通运输公司审计加班补助费”问题,一是计划财务部已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是:市交通运输公司属于信泰公司子公司(合并报表关系),但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单位。2017年至2019年,公司因发债和融资需要对财务报表进行年度审计,交通运输公司财务人员为信泰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及融资需要加班提供财务审计资料,故信泰公司同意支付交通运输公司申请的审计加班补助费;二是计划财务部已对接交通运输公司财务部,请其配合核实清退,公司又多次向运输公司发函,请交通运输公司对审计加班费进行核查清退。三是交通运输公司现正在改制,职工工资收入不稳定,但因涉及违规发放津补贴是重大事项,所以在职工收入稳定的情况下将陆续退还加班补助费。

2.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廉政风险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于“部分报销凭证只有制单人签字,无记账人和复核人签字;报账资料要件缺失,办公费用报销、银行利息支付未经领导签字审批等”问题,一是经核实,公司财务软件里未设置记账人、复核人栏目,因此打印出来装订成册的记账凭证上无记账人和复核人。有部分银行利息为银行自动扣款,故计划财务部未做支付审批表经有关领导签字;二是已修订完善公司财务制度。三是已对票据、记账凭证等严格细化管理,并做到立行立改,所有票据(含银行自动扣款利息)均经有关领导签字审核。对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会计业务处理不及时和白条入账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经核实,2017年4月因修理厂要求公司车辆修理要先付款再开票,付款时间为4月30日,为和银行对账单一致,故记账时间为4月份,而修理厂5月9日才出具发票;二是已做到立行立改,在今后支付费用时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并认真审核,未取得发票时记入预付账款,取得发票时再冲减预付账款,记入当期相关费用。

3.针对“日常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于“出差审批不规范。存在出差审批无审批天数和出差在前审批在后的情况”等问题,一是经核实,2017年10月,根据市政府安排将毕节市七个驻外办事(联络处)资产划转到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12月18日,公司安排职工到各办事(联络)处所在地办理资产划转手续。由于7个驻外办事(联络)处分别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苏州、贵阳等地,填报出差审批单时,办事人员无法确定具体出差天数,因此在回程报销费用时,出差审批单均未注明“出差天数”;二是公司分管领导也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出差审批程序;三是已制定出差审批制度,下步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对于“公务车辆维修管理不到位,车辆维修无派修单”的问题,公司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今后严格遵守公务车辆管理有关规定,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对于“购置单机版档案软件直接列入当期费用,未纳入资产管理”的问题,因财务人员工作失误,未列入无形资产核算,直接列入当期费用核算;计划财务部已对该问题进行立行立改,于2020年4月已从费用转出列入无形资产核算,按会计准则要求的年限进行了无形资产摊销;今后计划财务部将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规定,对资产的购置严格遵守相关账务处理。对于“2017年4月出售公务用车未经报批等”问题,经核实,一是因当时公司党委班子配备不齐,不能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加之由于工作疏忽,未按“三重一大”事项规定和市管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规定报备及核准;二是已修订完善公司《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在下步工作中,对于公司资产处置,将按照“三重一大”事项规定和市属管理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规定严格报批后进行处置。对于“2019年5 月付审计费,合同无签订时间”的问题,经核实,一是公司2018年年度审计是2019年2至3月现场审计,在签订审计业务合约书的时候,由于会计师事务所未确定审计完成时间及费用支付时间,故审计业务合约书上未签订时间,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均按合约严格执行;二是计划财务部已就相关情况作了说明,并做到立行立改,今后将加强对经济合同的审核签订,重大经济合同需经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才能签订。

4.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于“在推进公司实体化转型、基层党建和干部学习培训等方面存在重安排轻落实现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不好”的问题,一是公司党委积极谋划、统筹部署,结合实际,已成立转型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转型发展工作方案》和拟定公司“十四五”规划,转型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季汇报的方式,及时向公司党委汇报情况。因客观原因,“十四五”规划正在制定中。二是已建立工作台账,结合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党支部党员大会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落实的重要论述摘编作为党委会、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制定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部室、责任人、时间表,强调严格按计划抓好落实。

(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5月24日召开了公司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重要会议精神,部署了公司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制定公司党委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清单,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及党支部书记、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严明工作纪律,已设立上下班签到薄和干部职工去向登记表,按月对干部职工出勤情况进行公示,对违反公司考勤制度的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三是结合按照公司“三定”方案和“两要点两清单”,已制定绩效考核方案(试行),按季度开展考核。四是已建立约谈制度。针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信访反映集中问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问题,工作拖沓推进不力问题等作风问题和工作问题全部列入公司党委、纪委约谈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启动约谈程序。

2.针对“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拟定《公司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公司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明确纪委角色定位,纪委书记除履行监督责任外,一律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突出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强化作风建设、案件查办、预防腐败工作重点,实现“理清职责”“退出越位”。同时,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强化业务能力提升,服务公司转型发展。

(六)关于“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部分结对帮扶干部对帮扶对象家庭基本情况不清楚,脱贫攻坚政策掌握不够,帮扶措施办法不具体”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专题学习、发放学习资料和不定期测试等方式,抓实抓牢结对帮扶干部对脱贫攻坚政策的深入学习。二是积极开展走访调研,强调结对帮扶干部要主动作为,及时掌握帮扶对象基本情况,建立结对帮扶台账,制定帮扶措施,积极配合村支两委着力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补齐短板,确保公司驻村帮扶取得实效。截止目前,已组织公司结对帮扶干部到驻村帮扶点纳雍县沙包镇安乐社区开展走访调研一次。

(七)关于“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视不够、工作不扎实”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会议精神不及时,安排部署不到位,宣传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修订完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加入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委、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会议精神重要内容。二是建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和相关台账,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企业落地生根,为公司实体化转型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是公司党委认真总结、深刻查摆、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当前,公司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公司干部队伍精神面貌明显变化,规范管理、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成效明显提升。下一步,公司党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巡察整改落实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团结一致、攻坚克难,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公司经营管理实践成果转化相结合,持续深化,并建立长效机制。对公司现有制度进行一次清理,推动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三)深化整改成效,推进公司实体化转型发展。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工作部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找准方向、紧盯目标,着力推进公司实体化转型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57-8233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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