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25
来源: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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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6日至11月2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毕节市旅游开发集团公司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0年4月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集团公司党委集中反馈了巡察意见。巡察反馈意见既帮助集团公司党委找到问题存在的根源,又开出“治病”的良方,集团公司党委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照单全收、严肃对待、坚决整改。
按照二届市委第六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有关要求,集团公司党委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安排,结合实际,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察整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2020年4月1日向集团公司党委反馈巡察意见后,集团公司党委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在巡察反馈问题当日下午,党委书记立即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安排。为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集团公司党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好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4月8日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认真原文通报了市委第一巡察组给集团公司党委的巡察反馈意见,并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安排;4月9日对市委巡察国有企业集中反馈会议精神进行了认真传达学习,再次研究部署安排巡察整改工作;4月16日、5月15日、6月1日、6月24日又分别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关于巡察整改,集团公司党委第一时间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和讲政治、讲规矩的高度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细抓实抓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压紧压牢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及时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集团公司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专项整改工作,确保了每一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调度,扎实强化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制定整改方案,扎实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及时制定《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34个问题77个具体问题均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及目标要求和整改时限,逐项梳理了100条整改措施,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努力用实际行动向市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助推集团公司全面从严治党迈入新台阶,为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提高坚强的政治保障。
(四)领导率先垂范、带头示范,扎实履行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7次党委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整改工作始终做到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促、带头整改,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真正做到即知即改、落实见效。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严格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思想和对毕节试验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贯穿整改落实全过程,认真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集团公司党委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全面细化整改任务,做到一项不漏、标准不减、责任压紧,对照整改清单逐项列清单、定措施、明责任、设时限、抓落实,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截至目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具体情况为:
(一)关于对“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好,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党的领导弱化”问题中“以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专题会代替党委会和非党委班子成员参加党委会并进行表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7年11月20日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支付有关费用。2017年10月30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经核查为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干部任免”问题,经认真核查:由于当时集团公司刚组建,不具备召开党委会议条件,因此分别召开了党政联席会、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策了该事项。修订完善《集团公司议事决策会议制度》。2020年4月1日以来,集团公司召开了18次党委会议、11次董事会议、6次总经理办公会议、4次专题会议,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严格根据《集团公司议事决策会议制度》有关规定认真进行审核把关,没有发生以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专题会代替党委会情况。集团公司召开党委会议,非党委委员没有进行表态发言情况。
2.针对“民主集中制”问题中“大额经费存在先拨款后上党委会的情况、大额经费未上会研究、存在重大项目投资未经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指出的具体问题一一进行核查,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在2020年4月1日以来,按照《集团公司议事决策会议制度》有关规定,集团公司严格根据议事决策范围,共召开了18次党委会议、11次董事会议、6次总经理办公会议、4次专题会议,对会议研究讨论的事项均充分进行集体民主研究讨论,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确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中“未按规定开展谈心谈话、未按规定报告有关事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够、班子个人整改措施不具体、落实问题整改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要求,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2020年4月14日,集团公司党委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预防提醒谈话;2019年12月11日党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2020年4月17日集团公司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均按规定开展好谈心谈话。二是2019年12月25日、2020年4月17日,集团公司党委分别组织对《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毕党办发〔2016〕12号)《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等内容进行了深入学习,切实加强了对民主生活会各项工作要求的学习掌握。三是2020年4月17日召开集团公司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集团公司党委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分别将个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等重大事项在党委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报告。四是2019年12月25日,集团公司党委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原文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内容,切实加强了对民主生活会各项工作要求的学习和掌握。五是2020年4月17日召开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了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情况,批评和自我批评有“辣味”。六是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集团公司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集团公司党员领导干部均按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委书记对对照检查材料均认真进行了审核把关,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和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情况均进行了报告。七是已将集团公司党委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2018年度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和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上提出但仍未有效整改的问题,均纳入2020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范畴,按要求制定班子整改方案、整改台账和班子个人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切实统筹加强问题整改。八是已制定完成集团公司党委2020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整改方案、整改台账和班子个人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切实统筹强化整改落实。九是已于2020年3月24日印发了《毕节市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毕旅集团通〔2020〕10 号),从2020年4月起每月规范开展绩效考核工作。
(二)关于对“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缩水走样’、效果不佳,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薄弱,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5月28日、6月22日,集团公司党委对巡察反馈存在标题式传达学习的《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28个内容进行深入学习。二是织金洞公司党支部2019年12月8日、2020年4月26日组织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对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了集中学习。九洞天公司党支部已于2019年12月6日组织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对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了集中学习。今后对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等精神,按要求组织全员开展学习。三是按要求认真落实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规范开展党支部集中学习。2020年3月20日、6月24日集团公司党委按规定分别认真组织开展了2020年第1季度、第2季度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2020年4月1日以来,各党支部共规范开展了16次支委会、9次党小组会议、12次党员大会、2次专题党课。
2.针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集团公司2020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严格按计划要求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二是按要求认真落实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2020年3月20日、6月24日集团公司党委按规定分别认真组织开展了2020年第1季度、第2季度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三是涉及3名同志认真按照学习研讨内容重新对发言材料进行撰写,并重新向集团公司党委提交了发言材料。四是针对“学风不端正”列举的具体事项,涉及2名同志已向集团公司党委作出书面深刻检查。
3.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缩水走样’、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涉及3名同志已按照“2019年10月9日集团公司党委第二次“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责任担当”主题教育集中专题学习要求,重新完善并提交了发言材料。二是2019年12月16日,集团公司主题教育办向各党支部印发了《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查工作的通知》,各党支部均按要求进行了自查并提交了自查报告,并切实督促各党支部扎实查缺补漏,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各项工作。集团公司机关党支部在2020年6月1日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理论学习研讨,五彩金沙公司党支部在2019年12月7日、8日、9日、12日共组织开展了4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理论学习研讨,真正“补课”并做到立行立改。
4.针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集团公司党委已按要求制定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活动方案》,明确了学习内容、时间和方式,有序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
5.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反馈的“对2018年4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内容”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已于2020年6月22日组织进行了深入学习。二是已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联席制度》、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规定贯彻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是已于2020年6月2日印发了《关于调整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毕旅集团党通〔2020〕8号),明确党委书记、董事长对集团公司安全稳定、意识形态、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四是集团公司党委、各党支部已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分别纳入了2020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报告范畴,今后严格按规定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五是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已制定了年度干部职工培训计划,切实统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培训范畴。六是集团公司在选拔使用干部时,已将干部职工执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考察方案范畴。2020年4月1日以来,集团公司共计开展了4次干部考察工作,每次考察均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考察范畴。七是已与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签订了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年度考核范畴。八是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均明确了专人负责宣传思想工作。
(三)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有力,组织人事工作薄弱,干部选拔任用执行不严格”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党支部选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织金洞公司党支部已按规定重新组织开展了党支部支委委员选举工作。针对“党支部选举不规范”问题列举的具体事项,责成织金洞公司党支部书记向集团公司党委作出书面深刻检查。
2.针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8年织金洞、九洞天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无会议记录”、“五彩金沙党支部2019年3月成立以来‘三会一课’未正常开展”和“九洞天党支部2018年第三、四季度和2019年第一、二季度未上党课”问题,织金洞公司、九洞天公司、五彩金沙公司党支部书记共涉及3名同志已向集团公司党委作出书面深刻检查。二是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有关规定,2020年各党支部按规定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均认真落实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谈心谈话等制度,确保组织生活会符合规范。三是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2020年4月1日以来,各党支部共规范召开了16次支委会、9次党小组会、12次党员大会、2次专题党课。鉴于九洞天党支部在2018年、2019年未上党课,已责成九洞天党支部向集团公司党委作出书面深刻检查,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四是各党支部已将2018年以来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上提出但未有效整改的问题,均纳入了2020年制定的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范畴,并切实统筹加强整改。
3.针对“未按规定缴纳党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未及时缴费的4名领导同志已分别补缴欠缴的党费。二是各党支部已按照党费收缴有关规定对党支部成立以来党员欠缴的党费进行了清理和收缴,2020年1月以来均严格按规定落实好党员党费收缴工作。
4.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认真核查,系支委工作人员粗心所致,机关党支部2名支委委员已向集团党委作出书面检查。二是截至目前,全集团共吸收了44名入党积极分子、11名发展对象,党员发展流程和档案资料归档整理工作均符合规范。
5.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九洞天党支部会议记录中7次会议名称为专题党课(实际记录未体现党课内容)”和“织金洞、九洞天党支部会议记录多数会议未记录参会人、记录人”问题,织金洞公司党支部书记、九洞天公司党支部书记已向集团公司党委提交了深刻书面检查。二是对“会议记录不详细:公司党委会议记录过于简单,未记录与会人员发言情况和会议决定事项,不能反映会议研究真实情况”和“会议记录不严谨”的问题,集团公司2020年6月24日党委会议已决定由综合管理部副经理向集团公司党委提交深刻书面检查,要求今后严格规范党委会议记录,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三是2020年4月1日以来,集团公司召开的18次党委会议、11次董事会议、6次总经理办公会议、4次专题会议和各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共计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办公会)26次、专题会14次、股东会3次、董事会3次以及各党支部召开的支委会16次、党员大会12次、党小组会议9次、专题党课2次等会议,各类会议记录均按要求规范记录,没有发生“会议记录本存在一笔带过,无法反映会议召开真实情况”“会议记录本存在撕毁情况”“会议记录与实际记录人笔记不一致”“会议名称与内容不符、无参会人员姓名、无会议记录人”等情况。
6.针对“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有关人员考察工作方案,后续将按规定重新进行考察后完善选拔使用有关事项。二是2019年12月1日以来,集团公司严格按规定组织开展了7次干部选拔考察工作,共选拔使用干部11人。
7.针对“人员招聘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有关问题进行一一核查,涉及相关同志作了问责处理。二是2019年12月1日以来,集团公司认真按照《毕节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暂行规定》《毕节市国资委规范监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等有关规定,按要求报请市国资委核准后面向社会开展了3次招聘和开展了3次职工考察聘用工作。
8.针对“人事档案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6月19日下午组织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具体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和人事档案管理的人员到市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现场学习和座谈交流。二是2020年5月28日,集团公司党委组织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进行了深入学习,切实加强了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和掌握。三是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正在抓紧完善干部职工人事档案,逐步规范职工人事档案归档装订工作,确保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管理符合规范。今后严格按规定落实好干部人事档案归档管理工作。
9.针对“班子成员分工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0年6月2日印发了《关于调整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毕旅集团党通〔2020〕8号),切实调整优化了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不断促使班子成员集中精力推进集团公司总体建设规划、党的建设、经营管理等重点工作,助推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二是已于2020年4月22日向市国资委党组上报了关于请求3名领导同志分别兼任有关职务事宜,集团公司党委已进行研究明确。三是集团公司党委已制定《“抓班子强党建”示范创建工作方案》,通过“五个三”工程切实强化班子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有效解决班子成员兼职而导致的顾此失彼问题。
(四)关于对“作风建设不扎实,‘三个大兴’活动抓而不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车辆管理不到位,‘四风’问题禁而不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三个大兴活动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集团公司重大决策研究论证制度》。二是各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已修订完善了薪酬及员工绩效考核方案的初稿。督促各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抓紧再次修改完善薪酬及员工绩效考核方案后由党委会议进行研究审议。三是已制定了《织金洞景区新建游客服务中心观光点设计方案》,待修改完善并经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组织实施。四是已制定《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2020年度调研计划工作方案》,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2020年度调研课题,调研结束后由班子成员适时撰写调研报告,切实认真落实好“三个大兴”活动。
2.针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4月29日,集团公司党委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安排部署会,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负责同志向集团党委报告2019年述德述廉工作,着重汇报了述廉述责述德未报告个人住房、办理婚丧喜庆事宜、配偶子女从业、经商办企业等情况。二是对巡察反馈的述廉述责述德报告内容存在基本相同情况、存在明显错误的干部职工,集团公司2020年6月1日党委会议已明确涉及职工向集团公司党委作出书面深刻检查。三是2020年1月1日以来,集团公司上报市国资委等有关上级部门的数百份各类材料,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均认真审查把关,上报材料均不存在不严不实情况。
3.针对“长期租用车辆作为公务车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有关车辆进行清退,并由毕节交运环宇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向集团公司清退了车辆尚未租赁期间的租金。二是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均按规定修订完善了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切实规范和加强车辆管理工作。
4.针对“违规公款购置盆栽装饰办公场所”的问题
整改情况:集团公司2020年6月1日党委会议研究明确:“由九洞天公司涉及人员在2020年6月10日前向九洞天公司财务清退该笔费用,并由九洞天公司向集团党委作出书面检查”。目前,涉及资金已全部清退完毕,九洞天公司已向集团公司党委作出书面深刻检查。
5.针对“违规同城接待、无公函接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核查,要求相关人员作出说明,退还有关费用。二是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均按规定修订完善了《接待管理规定》,今后切实规范和加强接待管理工作。
6.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违规发放的第13月工资进行清退。今后将严格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情。
(五)关于对“制度建设滞后,制度执行打折扣,物资采购、食堂管理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存在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涉密文件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保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对2019年11月18日以来收到的26份涉密文件进行规范处理,涉密文件的处理均严格进行登记、履行签收登记手续,确保涉密文件不泄露、不流失。
2.针对“制度建设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公司已经党委会议研究审议后修订完善了《绩效考核办法》《议事决策会议制度(修订)》《重大决策研究论证制度(试行)》《管理制度(修订)》《接待管理规定(修订)》等制度。二是各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均按规定经会议研究审议后修订完善了保密管理、融资管理、借款管理、车辆管理等内部管理规定。三是按照“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有关规定,已在集团公司2019年12月23日、2020年6月1日党委会议上明确集团公司总经理不再分管财务管理工作。
3.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监管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已分别针对每一个问题进行了自查,责成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书面深刻检查,强化整改成效。二是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均按规定修订完善了差旅费报销管理、接待管理、财务管理和现金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今后严格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现金管理、差旅费报销管理、接待管理等工作,确保财务管理规范、监管不存在漏洞。
4.针对“物资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集团公司2017年9月18日未经询价购置办公家具”的核查情况,经认真核查,购买该批家具是经询价的,只是报销时未将询价资料作为报销依据。今后严格规范采购管理及费用报销工作,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二是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均按要求制定了《采购管理办法》,今后严格规范采购管理工作。
5.针对“食堂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修订完善《集团公司食堂管理办法》,切实强化了食堂管理,2019年12月1日至今,食堂物资采购明细清单均由采购人、验收人进行签字,职工食堂没有进行接待情况。织金洞公司、九洞天公司、五彩金沙公司均按规定制定了《食堂管理办法》,今后严格按规定切实加强食堂管理工作。
(六)关于对“管党治党不严,‘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坚决,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纪委‘三转’不到位,执纪监督偏松偏软,违规实施工程项目”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4月26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集团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工作,4月29日召开了集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安排集团公司从严治党工作,制定印发了《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并一一进行了责任分解,与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签订了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2020年4月29日召开了集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专题听取了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班子成员2019年述职述廉情况以及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情况,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三是2020年4月29日召开了集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会议听取了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2019年述职述廉及对分管领域纪律建设情况,扎实落实好“一岗双责”。四是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集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专题听取了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班子成员2019年述职述廉情况以及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情况,所提交汇报的材料均不存在主要叙述业务工作的情况。五是集团公司党委已制定印发了《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并一一进行了责任分解;与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签订了《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全面细化纳入年度考核范畴。
2.针对“纪委‘三转’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在集团公司2019年12月23日、2020年6月1日党委会议上明确:“纪委书记负责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分管纪检监察机构。履行分管领域安全稳定、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不再分管督办督查工作。二是为扎实做好全面从严治党、纪检监察工作,集团公司已向市国资委报送《关于公开面向社会招聘5名工作人员的请示》(毕旅集团呈〔2020〕13号),面向社会发布了《公开招聘3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公告》,待人员到位后确保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专职化,助推集团公司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有效落实。三是2019年12月1日以来上级部门安排的61次会议,集团公司均严格根据会议要求选派有关领导参加会议,没有发生纪委书记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开会而导致分散监督精力的情况。
3.针对“监督执纪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认真核查,要求相关责任人作出深刻检讨。二是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均按规定修订完善了考勤管理办法,切实强化员工考勤管理工作。
4.针对“约谈常态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中共毕节市委办关于印发<关于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毕委办发〔2016〕11号)要求,扎实按要求开展集团系统谈心谈话工作,确保谈心谈话资料“有提纲、有方案、有《约谈呈批表》、《党员干部约谈情况登记表》”。2020年1月1日以来开展了7次46人次廉洁谈话。今后严格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确保做到应谈尽谈。
5.针对“党务企务公开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已制定了《党务企务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规定开展党务企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已分别公开了2020年财务收支预算、项目投资预算及2020年第一季度执行情况。今后每季度按规定公开1次。三是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已分别公开了领导班子成员2020年第一季度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情况。今后每季度按规定公开1次。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工作中,市旅游集团党委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监委的坚强领导下,切实以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为工作契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扎实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落实好“两个责任”,强化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警觉和担当,不断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和经营发展,扎实在集团公司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干事创业的良好发展环境。同时,以巡察整改作为进一步厘清集团公司发展思路的有力抓手,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始终以高昂的斗志、饱满的热情、求真务实的态度,团结一致、攻坚克难,扎实落实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切实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运用到检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成效上来,运用到推动集团公司全面从严治党、经营发展迈入新台阶上来,切实用实际行动接受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第一巡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市国资委党组的监督和检验,努力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全面助推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57-870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