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毕节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4-08

来源:毕节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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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毕节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市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市直机关工委的反馈意见>的通知》(毕巡办发〔202048号)要求,结合市直机关工委实际,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政治理论学习有温差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理论学习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1010日,召开市直机关工委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201731日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2017618日贵州省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黔党办发〔201716号)和十九届中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等。

 (二)关于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重要决策部署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落实六稳’‘六保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1927日,市直机关工委发函到大方县、黔西县、织金县、威宁县、百里杜鹃管理区等县(区)直机关工委。目前,经各县(区)直机关工委整改反馈,均按规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1113日,市直机关工委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重要讲话精神,会上常务副书记黄海鸣同志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三)关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1)制定2020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及完成时限。

2)下发《关于对领导班子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的通知》(市直党通〔202010号),纪检监察工委书记严格落实三转要求,不再参与分管其他部室工作,纪检监察工委人员不再参与市直机关工委其他业务工作。

3)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建立3个工作制度,加强对市直单位机关纪委的督促指导。

4)制定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信访接待工作制度》《案件查办工作管理办法》《案件档案管理办法》《保密工作规定》等相关制度,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四)关于对财务报销审核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违规报销交通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办公室对2017年以来报销票据进行清查,经清查,未发现其他违规情况。对违规报销机场大巴费40元已进行清退,违规经费按照财政规定,于20201119日上缴毕节市会计核算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毕节市中心支库)。

2.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1)建立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台账。按一车一档要求建立车辆使用管理台账,细化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内容。

2)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实行定点维修,维修前按程序报领导审批。

3)加强财务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加油票报销规范性进行审查,对2017年以来单位报销的加油票进行全面核查;针对20178月驾驶员报销加油票4张,累计金额1468元,经核查,为本单位车辆使用,已报分管领导审核确认。

二、下步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对没有整改完成的问题,领导小组要再研究再部署,把整改摆上突出重要位置,强化政治担当,经常性统筹调度,做到知责、尽责、负责。督促专班要认真负责,自觉承担起巡察指挥和督促调度作用,认真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党支部书记要带头示范,对党员档案存在问题的情况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组织调查,确保党员档案存在问题得到有效处理。

(二)进一步强化整改任务。对没有完成整改的问题,要进一步细化整改情况,围绕整改任务逐项细化清单、细化措施、细化责任、细化时限,建立包含整改内容、整改问题、整改情况及目标要求的整改清单,明确牵头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同时,不仅要针对具体问题抓整改,还要以此为契机,注重举一反三,针对其他地方存在的问题,全面反思自身工作中的漏洞,全面排查类似问题,以点带面推动整改落实。

(三)进一步突出重点难点。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重点难点,把巡视反馈问题当作一面镜子,深刻剖析产生问题根源,将问题查准查全查透,找准病灶,对症下药。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2218088222274;邮寄地址:毕节市政府行政办公中心C栋西0615办公室收;邮编:551700;邮箱:bjszjgg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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