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19
来源:毕节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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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二届市委第八轮巡察第八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中共毕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截至目前,二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反馈问题涉及3个方面17个问题,现已整改完成16个,完成率达94%,其余1个问题正在有序整改中。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整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中共毕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始终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把整改工作作为对党忠诚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把讲政治贯穿整改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务实过硬的举措抓好巡察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严明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3月12日上午,市委第八巡察组巡察意见反馈会召开后,局党组及时召开巡察问题整改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委第八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会议精神,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抓实抓好组织领导、统筹谋划、调度指挥和督查指导等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各项工作牵头人,做好反馈意见整改日常工作,以及联络联系、沟通协调、督促检查等事宜。
(二)聚焦巡察问题,细化整改措施。为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认真对照梳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中共毕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八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按程序印发实施。方案明确了巡察整改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反馈问题零遗漏、全覆盖。
(三)强化跟踪调度,确保整改实效。局党组精准把握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整改落实。认真筹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聚焦班子和个人问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巡察整改实行台账化管理,坚持每周一次调度,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局主要领导2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察整改进度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分管领导先后7次召开专题会调度整改进度,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强化材料审核督办,确保材料质量的同时随时掌握整改进度,确保有序推进。
(四)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一手抓“当下改”、一手抓“长久立”,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局党组注重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制定完善科学、规范、长效工作机制。修改完善制度5个,新建制度1个。形成12个方面,56个制度的制度汇编(2021年修订版),持续巩固好、坚持好、运用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有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对“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毕节试验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有差距,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毕节试验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14日再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在周五学习会、党组扩大会和“人才日”专题会等多次组织干部职工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毕节试验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思想新理论及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和党纪党规等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及对贵州对毕节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学深悟透,用于指导实践。四是坚持周五学习制度,充分运用党组(扩大)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干部职工大会、党员大会等,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文件传达学习及时有效。五是于5月14日再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贵州省贯彻执行<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实施细则》,5月21日党员大会和干部职工会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
2.针对“深入驻村帮扶点开展扶贫工作不够,走访帮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采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为民服务意识,认真践行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心声,切实为民服务。二是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四到工作制”要求,到结对帮扶点及村(社区)开展走访调研,坚持做到党组书记到村走访和基层调研不少于2个月,分管领导达30天。三是及时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相关论述,充分利用学习强国APP等媒介加强乡村振兴方面知识的学习。四是高度重视结对帮扶工作,按要求及时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结对帮扶点开展帮扶工作。五是持续深入开展走访调研,找准帮扶联系村存在的问题,研究破解难题的实招、硬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3.针对“统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5月14日党组(扩大)会再次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论述,5月21日党组会上学习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二是于5月14号印发《毕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工作方案》《毕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确保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三是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工作纳入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要求分管领导、各科室(中心)负责人扎实做好对管理对象的监督管理、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是5月17日制定印发《毕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摸底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5月17日至24日期间在全局范围开展了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经全面摸排,全局无涉黑涉恶情况。五是5月31日局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分管领导做出书面检查,并于5月31日党组会上作了检讨;5月17日分管领导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办公室负责人做出书面检查,并于5月19日党员大会上作检讨。六是5月24日重新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专题测试,平均分达90分。
4.针对“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督查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1日向全市公共机构下发了《毕节市机
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精神的提示》。二是4月1日制定印发了《毕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明查暗访工作方案》,分四个季度对市直37个机关单位食堂和10个县(区)集中办公区食堂进行明查暗访。三是4月7日至4月9日对市司法局、市纪委监委等市直16家单位和七星关区、大方县2个县区集中办公食堂开展明查暗访,查出问题63个,已全部督促整改完毕。
5.针对“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31日局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分管领导做出书面检查,并于5月31日党组会上作了检讨;4月30日分管领导对市行政办公中心机关食堂管理人员进行了约谈,市行政办公中心机关食堂管理人员做出书面检查,并于5月19日党员大会上作检讨。二是4月25日制作了市行政办公中心机关食堂管理人员工作证并要求严格佩戴工作证。三是拟定市行政办公中心机关食堂考核标准,并将佩戴工号牌和口罩纳入公司考核内容,实行一月一考核。四是4月27日制定印发《毕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成立市行政办公中心机关食堂督查组的通知》,明确督查组成员、督查组工作职责及督查内容。五是完成车辆综合保障中心在岗司勤人员政审工作,对40名没有出具政审证明的同志补充出具。六是修改完善《毕节市机关车辆综合保障中心车辆驾驶员聘用制度》,将政审环节纳入招聘工作重要内容。
(二)关于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相关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干部职工管理存在宽松软现象,工作作风不实不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6.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31日局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分管领导做出书面检查,并于5月31日党组会上作了检讨;5月18日分管领导对负责计划财务科工作同志进行了约谈,负责计划财务科工作同志做出书面检查,并于5月19日党员大会上作检讨。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照“一差一报”进行差旅费报销,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予以退回。三是修改《毕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增加“针对长期在外出差不能及时报账的特殊情况,须写情况说明附在差旅费报销单后作为附件”规定。三是严格审核财务单据,对无清单及明细的发票予以退回;修改完善《毕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对先付款后还票冲账的刚性支出(如水电费、保险费等)作出明确规定。四是对现存财务票据已完成集中清理,针对出差发票无发票专用章,已责成出差人到住宿地补盖发票专用章;严格审核财务原始票据,无发票专用章的,不再报销、予以退回;向各科室(中心)提供报销单据样本及详细要求,确保财务报销符合程序规定。五是5月10日召开车辆综合保障中心职工会议,对“只对两家公司进行询价维修”开展原因分析,要求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六是修改完善《毕节市机关车辆综合保障中心车辆维修保养制度》,明确车辆维修保养事项;5月31日市车辆综合保障中心组织管理人员学习《毕节市机关车辆综合保障中心车辆维修保养制度》,并将《制度》在公示栏进行公示宣传。
7.针对“管理制度不健全,相关制度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毕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干部考核管理办法》,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机构、考核程序与方法、考核纪律、考核结果运用等环节和步骤,并严格按制度抓落实。二是5月31日局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分管领导做出书面检查,并于5月31日党组会上作了检讨;5月18日分管领导对原市机关车辆综合保障中心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原市机关车辆综合保障中心负责人做出书面检查,并于5月19日干部职工大会上作检讨。三是修改完善《毕节市机关车辆综合保障中心车辆维修保养制度》,增加“维修金额2000元以下由鉴定小组集体研究,报中心主任审批决定”内容。四是5月31日市车辆综合保障中心对中心职工开展培训,要求熟练掌握车辆维修项目和预算。
8.针对“干部职工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8日召开车辆综合保障中心职工会议,对两个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二是严格执行《毕节市机关车辆综合保障中心司勤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按月对中心司勤人员考核。
9.针对“工作作风不严谨,相关资料收集整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干部职工会、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局长办公会、党员大会等会议已经采用专门记录本分开记录,并分别指定专人记录。二是2020年党组会议记录本8处空白页已用红笔划线作废,并注明“此页无内容”,避免增补内容。三是已完善财务记账凭证及凭证封面记账人、审核人、制单人、出纳、经办人、会计主管等签章,补齐会计凭证装订衔接处骑缝章。四是修改完善《毕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将财务记账凭证及凭证封面填制和装订要求纳入其中。五是对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自实行采购管理制度以来的辅助账进行整理归纳。六是完善《毕节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采购管理制度》,明确市行政办公中心机关食堂辅助账必须按月装订。七是修订完善《车辆维修保养制度》,明确车辆维修审批表由计划财务科作为凭证附件统一装订,市机关车辆综合保障中心复印留存,于5月21日党组会议通过,5月31日印发执行。八是从严审核车辆维修报账资料,未附车辆维修审批表的予以退回。九是将整改要求进行全员宣传,严格按程序执行。
(三)关于对“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干部选拔任用资料不严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0.针对“‘三会一课’落实不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总支副书记于5月18日对第一党小组组长、第二党小组组长进行约谈,第一党小组组长于5月19日党员大会上作检讨,第二党小组组长因事请假,会前向党总支递交了书面检查。二是5月21日召开党员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并要求必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11.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总支副书记于5月17日对第一党支部原组织委员进行约谈,第一党支部原组织委员于5月19日在党员大会上作检讨。二是完善对相关同志的考察材料,并按程序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批。三是已重新就相关同志拟确定为发展对象事宜向党总支备案,日期为2020年5月21日(公示完第二天)。
1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31日局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分管领导做出书面检查,并于5月31日党组会上作了检讨;5月17日分管领导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办公室负责人做出书面检查,并于5月19日党员大会上作检讨。二是3月19日印发《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4月25日印发《中共毕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1年度任务安排>的通知》,明确2021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三是4月27日制定印发《关于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的工作方案》,按照《中共毕节市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制作规范统一的约谈呈批表、约谈情况登记表、约谈台账表、约谈处置意见建议登记表,并对全局约谈工作内容、程序、次数、要求等进行规范,开展约谈时将规范使用,并确保完成约谈次数。四是加强常态化约谈工作,做到及时提醒谈话,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一对一约谈每年不少于2次。五是结合实际制定了市机关事务局2021年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并结合班子成员分管工作和科室工作制定个性内容。六是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和科室(中心)负责人,科室(中心)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做好跟踪落实。
13.针对“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21日召开党员大会再次对《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行学习。二是5月14日向党支部和党员印发《关于重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有关要求的工作提示》,着重强调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切实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14.针对“组织生活会材料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总支副书记5月17日对第一党支部原组织委员进行约谈,第一党支部原组织委员于5月19日在党员大会上作检讨。二是已更正文稿中错误表述。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市机关事务局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贵州对毕节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市委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突出问题导向,敢于较真碰硬,更加高效、廉洁地推进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全面整改。切实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严格监督检查,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全面查摆,彻底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发扬“钉钉子”精神,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在最短时限高质高效推进完成;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持之以恒深入整改。
(二)增强责任担当,落实落细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定不移、一以贯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三)巩固整改成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
(四)强化成果运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履行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7-8571183;邮寄地址: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B栋204室;邮编:551700;邮箱:bjsjgsw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