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19
来源:毕节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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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第七巡察组关于巡察毕节市能源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结合实际,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截至目前,二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反馈问题涉及的四个方面2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3个,完成率达100%。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整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3月15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了关于巡察我局党组的意见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3月16日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成立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第七巡察组反馈的23个问题,对症下药、逐项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上升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上升到对党忠诚的高度来严肃对待。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切实加强与市委巡察办等部门的沟通汇报,严格按照整改流程,按照步骤加以整改,切实做到真改实改。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三是压实整改责任。研究制定印发了《毕节市能源局党组第八轮巡察整改方案》并报送市委巡察办备案。细化《二届市委第八轮巡察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台账》,科学确定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全力保障整改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坚持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四是稳步推进整改。先后6次召开党组会、1 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整改工作专题会,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分析整改所遇问题,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推动整改持续深入,在服从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整改效率。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理论学习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出台后,及时采取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会、党员大会、干部职工大会多种形式进行学习贯彻,确保传达学习全覆盖。2021年以来,共召开局党组会15次,办公会5次,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会2次,党员大会7次,干部职工大会3次,每次会议都传达学习了相关精神。二是3月26日在第9次党组会上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市委二届七次全会精神。三是第一支部于2021年4月14日、第二支部于5月14日组织支部党员传达学习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学习。四是从3月起,机关党委每月最后1个工作日对各支部开展学习情况进场指导检查。五是4月26日,召开第13次局党组会,会议研究决定,明确一名副局长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将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分解并按时调度,各科室抓好工作落实。六是4月30日,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工作开展情况“回头看”方案。七是5月20日,召开第14次党组会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4月20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本年度“扫黑除恶”重点工作。明确要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要创新宣传,营造氛围,要扎实开展能源经济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3.针对“落实脱贫攻坚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关于持续选派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通知》要求,选派2名工作能力和责任心强的年轻干部担任织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传达学习《关于印发<2021年第二季度全市乡村振兴驻村工作指导要点>的通知》,明确工作重点。二是制定年度《驻村工作调研台账》,明确主要领导每年到帮扶点调研工作不少于2次,班子成员每季度不少于1次,通过调研走访掌握帮扶点情况。三是通过传达学习乡村振兴相关文件、会议讨论帮扶措施等方式,加深全局干部职工对驻村工作的了解,树牢一人驻村,全局帮扶良好局面。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4.针对“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6月3日局党组会议明确一名副局长分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讨论通过了《毕节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活动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业务科室,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有关工作。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5.针对“执行“三个大兴”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9日,党组会研究通过《毕节市能源局重要决策调研论证制度》《毕节市能源局经常性调查研究制度》《毕节市能源局重点调研课题管理制度》《毕节市能源局调研成果转化制度》等4个关于“三个大兴”工作的制度。二是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调度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四到”工作台账,每季度汇总1次后反馈给领导干部,对未按序时完成任务的及时提醒。我局现有副县级以上干部6名,截止5月底,共调研116天,走访群众957人,解决困难139个。所有领导干部均按序时完成“四到”任务。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二)关于对“学风文风不实,党务政务公开不规范,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执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0年度1-4季度的“三公经费”补充公示,2021年第一季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已在单位公示栏上进行公开公示,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二是在东0523会议室设置3个支部的党务公开栏,并要求各支部按时公开有关内容。三是从3月起每月最后1个工作日对各支部的党务公开情况开展检查督导。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三)关于对“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力,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有落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于4月12日、5月11日、5月27日召开党员大会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增强按规章规矩办事的意识。二是机关党委、各支部制定了2021年《“三会一课”计划》《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021年以来,机关党委召党员大会7次、机关党委会5次、讲党课4次;一支部召开党员大会5次、支部委员会5次、讲党课1次;二支部召开党员大会6次、支部委员会5次、讲党课1次;三支部召开党员大会3次、支部委员会5次、讲党课3次;四支部召开党员大会5次、支部委员会5次、讲党课2次。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不重视党员发展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2020年和2021年党员发展计划。二是按照党员发展计划和程序发展党员。目前,第一支部有入党积极分子1人,第二支部有入党积极分子1人,第三支部有入党积极分子3人,第四支部有入党积极分子2人。三是4月28日,开展了1次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党员教育管理等党务知识培训,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四是按《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规定,完善党员发展资料。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3.针对“党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第四支部将“空挂党员”的组织关系转至省能源局。二是2021年4月对全局党员进行1次系统梳理,经梳理,不存在其他类似情况。三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4.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28日,开展了1次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党员教育管理等党务知识培训。二是2020年10月起,严格按月收缴党费,要求每月25日前足额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有清单、有公示,支部上缴党费有收据。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5.针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未报批及备案”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在今后研究调整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时,严格按照《关于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报备有关问题的通知》(毕组通〔2018)11号)要求,在事前报市委组织部代市委审批,事后报市委办和市委组织部备案。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四)关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1月23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2021年4月2日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2021年5月7日召开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四是制定《毕节市能源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并抓好工作落实。五是2020年10月制定《毕节市能源局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方案》,明确我局廉洁自律风险。六是2021年2月26主要领导作题为《坚守底线 不越红线》的专题党课,教育干部职工强化廉政意识,坚守廉政底线。七是制定《毕节市能源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成员职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对未完成党风廉政责任制人员进行追责。八是2020年12月,党组成员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2次。九是2020年12月,局属各支部、煤矿勘测设计院向党组汇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在对煤矿勘测设计院的年度目标考核中,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十是2021年5月7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科室负责人与科室工作人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未开展常态化约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下约谈制度》。2020年对干部职工每半年开展1次常态化约谈,2021年每季度对干部职工开展常态化约谈。二是结合干部重用提拔、岗位调整、出现倾向性问题时机开展提醒谈话。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3.针对“对财政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与市机关事务局、市应急局、市工信局等部门对接协调,涉及的公务车辆已于2020年9月全部划转到位。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三、存在问题
经过3个月的集中攻坚,我局对巡察问题的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这些成效还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与市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不小的差距。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局党组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党课教育与学习座谈相结合、理论辅导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参加市委组织的理论培训等方法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学习取得一定效果,但与“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还有差距,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研细钻不够,对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基础理论学得少,对党的创新理论学原著不够,没有经常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许多时候浅尝辄止,存在与实际工作“两张皮”现象。
(二)宗旨意识有待加强。局领导班子努力做到将服务对象利益放在首位,把党放在心中,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但也存在深入基层不够、工作担当精神不够、自律修身不够等问题。有的同志在处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时,习惯坐在办公室听汇报、发指令,不能深入一线,不能切实了解群众的需求、难处。有的同志对作风改进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放松了对主观世界的改造,没有严格按照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来提升党性修养、理想信念和道德境界,存在“只要不碰高压线、不越雷池就安全”的思想。
(三)遵规守纪不够严格。个别班子成员对执行党的纪律的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不够,缺乏强烈的纪律意识和法纪观念,在严格执行纪律方面,自觉主动性还不够,认为作为领导干部,只需要管好身边人身边事就行了,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各种监督主体的监督作用,特别是党内监督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四)担当精神有所减弱。个别班子成员抱着“船到码头车到站”思想,放松了共产党人的理想和追求,对新知识、新事物的学习热情不够,习惯于凭经验做事,局限在老方法、老套路之中,很少有意识地去针对具体问题改进工作方法、优化工作方式。工作中重视安排部署,抓落实的措施和方法不多,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讲话落实讲话的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有时还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工作中存在精神懈怠、怕得罪人的现象,一些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班子成员之间有时还存在主导和协调定位不清,相互配合,相互支持还不够的问题,过于强调分管,对于不分管事务关心不够、缺乏整体合力。
四、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以上问题,局党组将继续承担好、落实好党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能源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根据要求认真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和推进“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教育,着力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维护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维护能源系统干部的良好形象。不断加强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提升党建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抓整改到位。坚持巡察整改助力能源经济发展原则,凝心聚力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开展回头看,防止“差不多”现象,确保整改到位。所有问题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坚持问题导向,不松不懈,一抓到底。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打好持久战。
(三)进一步抓建章立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监督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能源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四)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集体领导,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着力增强“四个意识”,严格按照党组工作规则开展工作,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整体合力,真正实现党建促业务、业务促党建,有效推动各项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
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57—8617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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