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毕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8-19

来源:毕节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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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二届市委第八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完成率达100%。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察整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2020年9月17日至9月30日,二届市委第八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市民宗局开展巡察,2021年3月1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民宗局反馈巡察意见,市委巡察办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民宗局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行立改,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举措切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项项有成效。

(一)严明政治纪律,强化组织保障。2021年3月1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民宗局反馈巡察意见后,民宗局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县处级干部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调度指挥和督查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动日常工作,以及沟通协调、督促检查、推动落实等事宜

(二)坚持问题导向,细化责任分工。为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民宗局领导班子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问题逐条梳理,分析问题产生根源,结合实际及时制定了《中共毕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48日上午,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将整改方案报送市委巡察办、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组织部备案。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细化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整改时限,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切实做到问题整改出实招、动真格、不漏项。

(三)突出过程管理,有序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在局党组一直不健全的情况下,经请示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市委巡察办、市委组织部,于6月10日,在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和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市民宗局班子召开了2021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他县处级领导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和分管领域职责主动作为,积极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做到巡察反馈问题全部认领完毕,并认真对照,深刻检视,班子成员之间严肃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6月11日,召开市民宗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调度,共召开了1党组会议1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全体干部职工会议1次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研究,认真听取各责任科室和责任部门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对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分管领导适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调度会议,对问题整改进行调度督促相关责任人把整改任务落地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理论学习不及时不深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学习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1)制定《中共毕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计划》,修订完善《中共毕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2)明确办公室负责党组中心组学习工作,每季度根据有关职能部门要求制定学习计划,对中央、省委和市委最新会议、文件及领导讲话精神,及时按要求纳入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会的学习内容,确保在第一时间抓好学习贯彻落实。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1)再次深入开展中央、省、市相关讲话、会议、文件精神学习,加强理论学习。2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就规范学习事项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在每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时,都结合我局职能职责提出贯彻落实意见。3办公室每月对党组会上传达学习内容的贯彻落实意见落实工作,对牵头领导、责任科室进行督促跟踪、建立台账,每月梳理落实情况报主要领导,并定期进行通报,确保工作落地落实。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二)关于“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未制定学习方案、未撰写研讨发言材料”的问题

整改情况:(1)认真组织全局领导干部职工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2)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中共毕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方案》,重新修订完善《中共毕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制度》并严格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成员按照学习主题,认真拟写发言材料。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2017年以来,局党组未按规定向市直机关工委报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学习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1)认真组织全局县处级领导干部及科室负责人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2明确每年年初由办公室按照市委宣传部要求,认真制定《中共毕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中心学习组2021年学习计划》,按程序送审后分别报市委宣传部和市直机关工委备案。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3.针对“学习资料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1)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2)严格落实资料保管制度,明确办公室杨帆同志负责理论学习中心组资料收集归档工作。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三)关于“扫黑除恶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扫黑除恶有关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2018年1月24日印发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等扫黑除恶有关文件、会议等精神。(2)党组主要负责人就未及时学习扫黑除恶有关文件、会议等精神及未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作情况说明。3办公室每月对党组会上传达学习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文件及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意见落实工作进行督促跟踪、建立台账,每月梳理落实情况报主要领导,并定期进行通报,确保工作落地落实。整改中,长期坚持。

2.针对“未按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的问题

整改情况:(1)将扫黑除恶工作与法治毕节创建工作结合,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2)在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就未及时学习扫黑除恶有关文件、会议等精神及未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深刻剖析原因。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3.针对“未签订承诺书”的问题

整改情况:(1)主要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未组织干部职工签订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书作批评与自我批评。(2)及时组织干部职工签订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书。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四)关于“扶贫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对项目实施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1)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三重一大议事规则》。2)根据2020年11月5日下午市民宗局党组会议精神,虽中央、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直接切块到县,由县直接实施,但市级部门负有监管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求各县区民宗部门的项目安排情况需及时报市民宗局党组会研究汇总,按程序上报省民宗委备案3)加大对项目实施跟踪监管力度,并对全市范围内2020年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梳理调度,2020年12月21日,局长办公会通报《省财政厅 省民宗委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的通知》精神,我市获资金1720万元。2021年4月1日,局长办公会通报各县区2021年第一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备案情况,提请会议研究通过后报省民宗委备案。2021年6月4日,向党组会报告《省财政厅 省民宗委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精神,本市获补助资金2910万元。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对项目跟踪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对项目实施地点进行核实。市民宗局立行立改工作组先后深入赫章县白果街道办犀牛塘村、双坪乡福来厂村、双坪乡犀牛山村、双坪乡安山村、双坪乡坪子村、结构乡大山村、财神镇妈噜社区、朱明镇安甲村进行项目实施情况抽查,实地对半夏种植情况对应项目图班进行核实。分别与项目村(社区)两委相关负责人和项目实施企业人员进行个别谈话,详细了解半夏种植情况。经核实,半夏种植项目实施情况基本属实。2按期调度和跟踪落实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情况。每个月根据上月调度情况,对发展资金项目推进存在问题的县区下发工作提示单,要求加快推进项目进度,按程序验收报账和落实利益联结机制。同时下发毕节市民宗局关于赫章县项目实施的工作提示等,要求赫章县民宗局收集项目的相关材料,并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严格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对项目变更按程序报告相关部门审批,同时向要市民宗局进行报告,并提交相关变更材料到市民宗局备案。(3)2021年1月15日《关于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提示单到各县区要求各县(区)对2020年项目实施情况逐一梳理,认真自查,项目的调整需按程序进行,材料收整严格按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求进行5月28日下发工作提示单,针对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要求各县重项目实施绩效性,根据有关要求和程序拨付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项目的拨付率、备案率、报账率,切实提高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使用效率。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3.针对“利益联接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1)对项目利益联结情况进行走访核实。、县工作组实地随机抽查走访赫章县双坪乡安山村双坪乡高明村结构乡沙坝村、白果街道办犀牛塘村、白果街道办石河村、白果街道办柜子岩村、水塘堡乡水潮村、水塘堡乡马圈岩村、水塘堡乡杉木箐村76户半夏种植利益联结贫困户,详细了解半夏种植项目利益联结情况。经抽查走访,入股分红协议已签订并送达农户手中,分红资金安排通过一卡通形式对利益联结农户进行分红。(2)立行立改工作组赴赫章县组织相关乡镇召开座谈会。要求各乡镇及时召开项目推进会,进一步明确问题导向、目标方向,按照项目质量要求和完成时限,切实落实好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3)2021年3月12日下发《工作提示函》到赫章县人民政府,函请赫章县人民政府项目的实施情况及利益联结机制进行督促落实,确保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与农户签定的协议,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兑现利益分红,切实使效益惠及到群众,并对少数民族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改。(4)2021年3月19日,毕节市民宗局关于转发《省民宗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到各县区,要求对本辖区内2020年度民族宗教资金(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工作经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建房补助资金、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资金、宗教工作专项经费)开展自查自纠并进行绩效自评,上报自评报告及绩效自评表。(5)2021年3月19日下发工作提示到七星关、大方、金沙、织金、威宁、赫章、百里杜鹃民宗局,针对2018年至2020年发展资金项目,要求加快项目建设进、加快资金报账进度、做好结余资金安排使用、抓好利益联结机制和绩效评估及资料建档归档工作。6)分别于2021年4月21日、5月25日再次下发工作提示单到赫章县,督促赫章县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内容与受益群众签订入股分红协议一式多份,并送达相关农户。如已到分红期限,应按项目实施方案和入股分红协议及时进行分红。同时要求赫章县民宗局要高度重视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在以后工作中要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发生,确保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惠及群众,取得实效。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五)关于“落实三个大兴活动要求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未制定调研计划”的问题

整改情况:1)再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三个大兴”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2)召开党组会议研究2021年度“三个大兴”工作,制定毕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调研计划,明确调研范围、完成时限、责任人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深入基层调研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1按照“三个大兴”活动要求,制定毕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三个大兴”工作实施方案》《毕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调研计划》,明确子成员定期深入到基层调研,保证调研时间充足,调研内容详实,调研成果能够真正指导工作开展(2)个别副县级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够问题作自我批评。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3.针对“厉行勤俭节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干部职工会议加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十项规定。(2)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进行全面排查。(3)明确各科室对辖区卫生负责,公共区域明确专人负责打扫。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六)关于“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1)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务政务公开制度。(2)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毕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务公开制度》《毕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务公开制度,严格要求各科室涉及到公开的党务政务严格按时公开。(3)将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和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会议研究、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内容。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制度修改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1)及时清理我局文件,做好废、改、立工作。(2)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毕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试行)》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指导相关工作的开展。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3.针对“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1)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休假相关规定,制定我局《毕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严格休假审批程序。(2)严格按照《毕节市市级宗教团体财务管理办法》,于本单位财务公示栏对市级三个宗教团体财务情况进行公示。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七)关于“主题党日活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未按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1)由机关党委对下设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指导。(2)机关党委书记对市彝文文献翻译研究中心党支部负责任人罗京平、市民族研究所党支部负责人陈红进行约谈。(3市彝文文献翻译研究中心市民族研究所进一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活动主题不明确”的问题

整改情况:1)明确机关党委对下设支部工作进行督促指导。2)今后市彝文文献翻译研究中心党支部市民族研究所党支部严格按照规定召开“主题党日”活动,需明确活动主题。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3.针对“活动主题未经支委会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1)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

2)加强支部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3)以后“主题党日”活动的活动主题经支部会或党员会议研究决定。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八)关于“态化约谈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约谈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1在党组会议上学习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的实施办法(试行)》。2)对标对表关于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的实施办法(试行)制定《中共毕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2021年度廉政约谈方案》,明确相关约谈程序。3)今后约谈严格按照程序认真做好《约谈呈批表》填报、《约谈方案》制定、《谈话提纲拟定、《约谈登记表》《集体约谈计划表》填写、约谈记录归档等工作,报主要领导审核后开展约谈工作,进一步规范约谈程序,明确专人整理保存约谈资料,确保资料完善、齐全。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约谈随意性大”的问题

整改措施:1)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的实施办法(试行)》。(2)严格按照约谈程序进行约谈。3)按照干部约谈制度,制定约谈提纲,约谈时严格围绕“六大纪律”、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等内容开展干部提醒谈话。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3.针对“约谈对象未全覆盖”的问题

整改措施:1)民宗局党组2021年4月9日下发《中共毕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2021年度廉政约谈方案》通知,要求约谈全覆盖。2认真落实党内谈话制度,建立常态化提醒谈话机制,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综合运用工作约谈、警示约谈、廉政约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提醒谈话,确保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干部职工提醒谈话全覆盖。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九)关于“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会议时间错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1)对全体干部职工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会议记录的业务培训,局机关明确专人负责单位的会议记录。(2)机关党委定期督促指导所属支部规范“三会一课”记录。(3)局属单位代管领导对民研所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会议记录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措施:1)明确单位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组织办公室人员对党委(党组)会议记录、办公会议记录的相关要求进行学习,提高会议记录的规范程度,严格按要求记录。(2)完善相应的会议记录,分管办公室领导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批评。(3)在以后的会议记录中,采取录音方式进行记录,保证每次会议记录的内容完整性。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通过巡察整改,民宗局领导班子进一步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体干部职工思想上受到了深刻警醒,各项工作得到了鞭策激励。但离市委的要求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学习的深度和效果上还有差距,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还不够到位,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还不足在制度建设上还有差距,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我虽然坚持改建并举,一边抓问题整改,一边抓建章立制,但是一些制度还需在长期实践过程中,随着新情况、新形势的变化不断调整完善。下一步工作中,市民宗局将以这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认真反思问题产生根源,举一反三,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持续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不断提升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理论武装,狠抓思想建设。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政治任务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毕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三重一大”议事制度》等制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及时、全面深入学习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以及各类党内政策法规,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强化学用结合,切实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重要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全面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引向深入。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要求,压紧压实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坚持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民族宗教工作的各方面。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教育干部职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持和加强以大党建为统领,认真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推进全省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组织生活会、基层选举等工作,着力规范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活动和组织生活质量。坚持加强和改进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和加强纪律建设,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利器,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三)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成果运用。持续巩固和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实际成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再巩固、再提升;对整改完成但需要长期坚持整改任务,按照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抓紧抓实整改工作,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着力建章立制,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强化干部职工制度意识和规范意识,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力度,坚持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现象,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反弹回潮现象发生努力营造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良好政治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7-8223178;邮寄地址: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A栋107;邮编:551700;邮箱:bjdqmz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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